结婚登记要两个人一起去吗
结婚登记要两个人一起去吗
你好,是的。办结婚证必须两人同时在场,须要携带的材料是: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婚检证明和三张两寸免冠的半身彩色合照,要求是短期内拍摄的,也可以在登记现场进行拍摄。注意:关于结婚证上的照片尺寸,民政部门出台过明确的规定,底色必须为蓝色或者红色,长宽尺寸必须为6cm*4cm,不符合规定的照片是不能够使用的。一般来说,选择在现场进行拍摄的夫妻比较多,即方便也可以避免做无用功,绝大多数民政局都有此项服务。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结婚需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所以一般来说,都要到现场进行登记,你可以打电话给民政局咨询,如果他们确定可以在网上登记结婚,那就具有法律效力。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相关法条: 第九条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一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 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第十二条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第二十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一定要婚恋双方共同带上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前去办理,缺一不可哦!
专业知识回答你,结婚证丢了需要办回这叫“补领结婚证”。可以去原来登记的地方补领,也可以去现在双方各自的户籍地补领。但是无论去那里补领,都需要先去原来登记的地方复印您的结婚档案。补领需要提供的材料:结婚档案、双方到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重新拍的结婚照三张。综上来说,去原来登记的地方补领是最方便的。
你好,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一:法定婚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有关结婚的年龄做了规定,男方法定结婚年龄22周岁,女方法定结婚年龄20周岁。没达到法定年龄是不给办理结婚登记。
二:我国婚姻法不允许结婚的情形有(或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是不许结婚,或婚姻无效。这就是说是不给办结婚登记的。
三:结婚登记的要求与效力。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且符合我国婚姻法有关结婚的条件。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四:区别对待。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那么没有取得结婚证的是不是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应区别来看: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就是说符合这一规定的即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也是夫妻关系。这事实婚姻具有法律效力。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应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或补办理结婚登记。否则,按同居对待,即不是合法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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