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不动产有哪些
常见的不动产有哪些
只有一本。
内容有: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以万元/平米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简称《不动产证》。
在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显示,我国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目的是整合部门职责、减少多头管理,方便企业和群众。该《条例》表明,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森林林木所有权、海域使用权等等都应依照《条例》进行不动产权利的统一登记。因此,房产证、土地证的“双证合一”也就是其中的变化之一。
国土部官方微博“国土之声”还曾将不动产权利证书“晒”了出来。从图片上可以看出,证书的封面为暗红色,在正文页,可以看到不动产权利证上包括:不动产权字号、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权利其他状况以及附图页。基本包含了土地证、房产证的绝大多数内容。
一,基本定义:不动产是指不可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民通意见》第186条规定,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比如尚未收割的农作物,就是不动产,但收割后的农作物就是动产。 二,法律定义:《民法》第66条:谓土地及其定着物;不动产之出产物,尚未分离者,为该不动产之部份。即其包括了土地和其上在建或已完成之建筑物。《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第4条:指土地、土地定着物或房屋及其可移转之权利;房屋指成屋、预售屋及其可移转之权利。《不动产证劵化条例》第4条:指土地、建筑改良物、道路、桥梁、隧道、轨道、码头、停车场与其他具经济价值之土地定着物及所依附之设施,但以该设施与土地及其定着物分离即无法单独创造价值,土地及其定着物之价值亦因而减损者为限。不动产相关权利:指地上权及其他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定之权利。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行为。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不动产的自然属性,如:面积、空间、用途等。
2、不动产权利归属,如权利人是谁,权利来源是什么,以及权利的期限等。
3、不动产权利的变化情况,如权利人的变更等。若能提供进一步的信息,有助于提供更为详细准确的解答。
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书,是在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由房管部门颁发的房权证明。在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前,房屋所有权实行的是房权、地权分别登记制度,房权由房管部门负责登记,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地权由国土部门负责登记,颁发土地使用证。自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后,所有不动产登记实行整合,统一归口到国土部门(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统一登记。
不动产登记与房屋登记有何不同?
同单纯的房屋所有权登记相比,不动产登记所涵盖的范围更广,以下事项均属于不动产登记范畴: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房屋的不动产登记实际上是把房屋所有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等登记事项进行了整合登记,由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因此,房产证与不动产证的区别在于,房产证只有房屋的登记信息;而不动产证除了包含房屋登记信息之外,还包括土地使用权的登记信息。
只有房产证是否可以?
自2016年12月31日之后,国家有关部门已不再发放房屋所有权证,但是原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依然合法有效,国家并不强制换领不动产所有权证,原房产证的持有者可根据需要换领不动产权证。在房屋转让时,将直接颁发不动产权证。
同时,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之后,也不再办理土地使用证。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大批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的房屋。不过,这对房屋的正常交易是没有影响的。在转让房产办理交易过户时,只需持房产证到交易中心查询土地使用情况,查证后就可以直接交易、过户,直接领取不动产权证。
所以,如果题主是房屋所有者,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拿房产证去交易中心查询一下土地来源是否正常。如果来源合法,就没问题,不影响日后交易。至于是否换领不动产权证,可根据自身需要办理。
如果土地来源不清,或者土地权属有争议,可能就会影响交易。 不过,各省目前都在清理这类历史遗留问题,只要有房产证,问题迟早也会解决,也不需要太大担心。
同样道理,如果是想买二手房,卖家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也可以去到交易中心查询。只要房屋处于可交易状态,那么,过户后,领取的就是不动产了。
总之,有房产证的房子一般来说交易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有一些在交易时,可能涉及到补交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收益问题,最好事先到交易中心查询清楚,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常见的不动产有哪些“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