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分几种类型
不动产证分几种类型
您好!《不动产登记证书》的种类有十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10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 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 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 宅基地使用权; (七) 海域使用权; (八) 地役权; (九) 抵押权; (十)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房产证早就没有了,现在两证(原来的房产证、土地证)合一为不动产证。买房子办下来的就是不动产证。所以以前的房产登记交易中心,也改名叫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其实就是换了个名字罢了。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另一回事,相当于以前的他项权证。只有在你的房子办理抵押手续的时候,才会出具的另外一个证。比如要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会给你出具一个不动产登记证明。这个证是给银行的(债主,文件上叫债权人),你属于债务人。一旦你还不上银行的贷款,银行可以拿着这个不动产登记证明去法院起诉,要求拍卖你的房子。
当然,你的房子如果是贷款买的,办理贷款的银行,也会持有这个不动产登记证明。因为贷款买房子的本质,就是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换来贷款购买房子,然后慢慢还给银行。这个证放款的银行会给你办妥,不用操心。你唯一需要的操作的就是:在贷款还清(自然还清或者买卖之前一次性还清)之后,去银行把这个证注销掉。因为如果不注销这个证,抵押手续还在,房子就不能交易,也不能办理其他抵押手续。
目前,新取得的“房产证”,都发的是不动产权证书,至于你原来的“房产证”,你不去换仍能正常使用!
没什么大的差异:
一、名称不同而已
原来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现在叫“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二、盖的章不同而已
三、增加二维码
不动产权证书在扉页的右上角新增了一个二维码,作为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识,扫描二维码即可以获取不动产权证编号、不动产单元号码等相关信息。
四、内页增加不动产单元号
原房地产权证主要记载房屋和土地两项内容,而涉及更多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不动产权证书内页信息包括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年限、权利其他状况。
五、附图更全面
原房地产权证主要记载房屋和土地两项内容,不动产权证书记载内容除了房屋、土地外,还包括林权、海域以及下一步将纳入的农地。因此在附图方面,原房地产权证只有房、地两个附图,而不动产权证书则会逐步将宗地、宗海以及其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标注出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类型的类型,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扩展资料:不动产登记包括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法规以及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过,现在我再回答一遍。
2007年颁布实施 《物权法》,确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4年11月24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第656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发布,2015年3月1日起施行。2016年全国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 不动产暂行条例》第六章,第33条规定 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你已取得了房产证,你的房屋已经进行过登记,你的房产证继续有效,不能因为条例的出台而影响权力人具有的权利,不会强制更换新的证书。原则上是不变不换,不增加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不动产权证是房屋土地一体登记保持的是房地主体权利一致。房产证有的有土地信息,有的纯是房产信息没有土地信息。
在以后房产发生转移登记或证书遗失申请补证的情况下,自然就换成了不动产权证。
房产证一共就2种,一种是大产权,一种是小产权,二者区别如下:1、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相对讲发展商的大,购房人的小。2、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镇政府发证书的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3、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对这个区别购房人可从合同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确认。
不动产权证只有一本,而以前的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而且现在的不动产权证是房产证的升级版,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证结合在一起了。而且不动产证的外页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其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内页内容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不动产证分几种类型“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