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确权的土地会怎样
没有确权的土地会怎样
由于这一次农村土地确权仍是执行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且主要依据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承包经营关系进行确权,所以农村有很大一批在1999年之后出生的人员依然没有土地。
即“有者有之,无者仍无”。也就是说这次土地确权,就是1999年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关系时,有承包地的就可以确权,当时没有承包地的,这次土地确权时仍然没有承包。
笔者老家目前也在开展土地确权工作,也是严格按政策执行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主要就是对1999年明确的土地承包经营关系按实测的面积重新进行登记确认,在此过程中坚持的是“户主不变,地块不变”,变的是各个地块的面积。为什么面积为发生变化,主要是当时受当时的技术手段、收成折算(土地贫瘠、旱涝、周边树木房舍影响等)影响,当时的登记面积与实有面积差别较大。纠正这一差别,是此次土地确权最主要的任务。
若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有土的,提交承包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后就会重新确权。若本身就没有土地的,无法确权,另想办法解决自己的生计问题。
由于土地确权工作量相对较大,也有可能存在漏登记的情况,这时只需提供自己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土地承包证、村社里的土地承包花名册、当地农服中心的土地承包资料等。这种漏登记的,必须补登记,重新确权。
而至于本身就没有土地的,不能确权是肯定的。这是大的政策,不是镇里村里社里不办。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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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了,你可以拿到土地确权的证件,这就证明你的土地是合法,你合法的土地就是在法律的保护之下,由于土地是你的,而且已经有了合法的手续,那就你就可以在你的土地上种植你想种的任何的农作物了!
或者说你想种玉米就种玉米,你想种大豆就种大豆,你不想种玉米,你不想重种大豆的话,你想种高粱的话,你就可以种高粱,你想种谷子的话,你就可以种谷子的,你还可以在你的土地上种其它农作物,只要你想种什么农作物,任何人也不会干扰你的!
你的土地确权了,土地就是合法的了,你不想种地了,你可以把你的土地拿出来流转出去,转包出去,你就会坐在家里到收你的土地流转或者转包费了,如果你感觉你坐着累了,那你躺着也可以收你的土地流转或者转包费了!
土地确权了,土地就是合法的,如果遇到征用占用的话,你拿出你的土地权证往征用占用人员那一放,你什么话也不用说,谁征用占你的土地,谁就会按规定乖乖的把你的土地补偿款,一分不少的送你的手里的!
但是你的土地不确权了,那肯定就是不合法,虽然没有确权的土地,你也种上了庄稼,但是有一条你要明确,那土地不是你的,因为你没有确权土地,如果别人把你种庄稼的
土地确权了呢?那你的土地就不是你的土地,那就是别人的土地了!
没有确权的土地你不能流转出去,也不能转包出去,没人敢同你流转,没人敢同你转包,因为你的手续不合法,哪个人敢同没有确权的土地去流转,去转包,所以土地不确,那土地就没人敢流转,就没有敢转包的!
假如遇到了土地被征用占用,土地没有确权,那么土地也不是你的,你就不会得到一点儿征用占用补偿的,如果因为土地没有确权而得不到征用占用补偿的话,那你可就要亏大了,所以呀,土地确权是头等重要的大事,也包括宅基地的确权,也请土地,宅基地还没有确权的农民朋友们,可别稀里马哈的,赶紧的去村里,去乡镇把你们的土地或宅基确权的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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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些土地是不确权的,为什么?
农村土地可以分为三大类:
(一)类是基本农田,就是一九九九年,第二轮分配土地时,分给社员的口粮田。
(二)类是一般农田,就是村集体留用的那百分之五的,发展农村经济用农田,也就是村委会公开招标,承包给村民,种瓜果蔬菜的农田。
(三)类是建设用田,也就是村集企业用地,和村庄建设用地,也包括村民宅基地。
这次土地确权,是对一九九九年第二轮,按人口分配给村民的口粮田,进行承包权的确定,这些农田是国家无偿,分发给村民耕种的,是不允许村委会收取承包费的。
根据题意,我觉得你反映的情况,不是口粮田,好像属于一般农田,也就是你当时招标,承包了村集体,种瓜果蔬菜的一般农田,而这些农田,这次是不确权的。
在通常情况下,村委会都会把这些一般农田,按照短期合同,公开招标承包给了村民,来加强进行土地管理。
假设你是承包的村集体一般农田,你就应该,按照合同法,去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合同条款上规定向集体交多少承包费,你就交多少钱就行了。
(原创于2O2O年11月17日)
某些地方的个别农户错过了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事情,有些人有担心能不能赶上政策“这班车”的疑问。针对这种情况我有以下几点认识:
管理方是事出有因的责任关键因素
既然事已至此,肯定有某方面的原因。不管怎么说,基层的相关村干部和属地镇政府分管领导是难辞其咎的。是不作为的政令不通,还是政策宣传没有落实到位。其上一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真的要好好实地了解一下此事发生的原因,及时补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农户方也难辞其咎
既然农村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它是一个利国利民、普惠于民的好事。对此项政策措施,农村各级政府部门都要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的大政方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这么大的事就是个妇孺皆知的事情。这种情况下,还有个别人不知道,那就是宣传落实不到位了。这种情况下,还有人错过了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可能遇到了落实政策的“钉子户”,先搁一边晾着,等确权工作尾声或结束了,这人错过了确权登记,眼看其他人拿着确权登记证书,这个时候能不担心能不能补办确权登记颁证呢?
综前述的情形,我觉得某个别农户错过了确权登记颁证时间,也就是说切身利益的事都错过了,的确是个小概率事件。我没有揣测别人“心智或三观”的习惯,我只是想说,这位农户可能忙于除农事以外的其它棘手的事,而错过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等到忙完了棘手的事,才有机会获知信息。
补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想着赶上确权登记,即使错过了也事出有因,既然错过了,还在纠结谁之过错有意义吗?不如争取时间去属地相关责任主体,书面诉求补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应该是可以接受的事情,不要太纠结于错过的原因,争取时间补办确权登记是明智之举。
综上所述,不管是基层农户的获知信息的不对称,抑或是响应国家政策法规滞;还是基层一级组织的宣传工作不到位,总之,基层工作的方法或方式,要与时俱进地创新新的工作模式。
谢邀!
纠纷土地没有确权的,象这种土地是国家的,应该由本村村集体所管,个人谁都无权管理,户主所管按确权证划分,地址和面积有权管理,任何人不可干涉。谢谢!
农村土地确权,坡地和林地怎么没有确权,没确权的土地,怎么办?
农村土地确权,主要是以人均分配的承包土地为主,坡地和林地没有确权,这也不影响正常使用。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林地的承包作了明确规定,只要你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承包合同,又不违背合同规定义务,就放心经营。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这个规定,没有确权的土地,只要有承包合同,农民经营的土地,是依然受法律保护的。农民在承包期内,只要依据合同规定,正常履行合同义务,就放心经营,不会因为没有确权就随意收回。土地承包合同是受到法律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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