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延长果断离职
试用期延长果断离职
这个问题,问得题主好像受到天大的委屈一样,试用过后公司不签合同,并且降了你的工资,那么米哥问你几个问题?
你试用期合格通过了吗?
试用期,就是劳企双方在面试的基础上,感觉到双方都需要一个熟悉和验证的过程,如果劳动者认为企业不适合自己职业的发展,那么只要提前一周的时间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走人。同样,如果企业认为劳动者达不到岗位的职责要求,可以提前通知劳动者,结算工资辞退。题主提出来试用期后公司不签合同,那么你认为你在试用期合格了,如果达到了公司招聘的岗位要求,并且在试用期能做出应有贡献,那么公司哪有不签合同的道理。如果你试用期间严重达不到公司的要求,那么公司是会提前通知你并辞退你。
为什么公司试用期后不签合同且变更工资呢?
一般来说,试用期过后,要么签合同,要么辞退。但题主为什么会遇到公司在员工试用期后不签合同且变更工资的情况呢,主要是公司认为试用期不是很合格,达不到公司给到薪资的岗位技能要求,同时认为可以有一定可塑性,就相当于原来应聘经理,但实际能力只能干主管的本事,所以是变相延长试用期和降职降薪处理的方式,给求职者和企业双方一个机会。当然这一定是劳资双方要面谈后达成共识处理过程。
至于做为求职者,面对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在这种情况,求职者如何维权?第一,题主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明确说明情况,是延长试用期还是降职降薪录用。第二,如果题主不愿意接受用人单位的安排,那么就果断辞职走人。在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不属于公司正式员工,你也就无所谓的权益处理。但你工作到哪天,薪资就应该结算到哪天,并且按照原先试用约定的薪资。这点就是你的权益。
努力工作。
如果领导给我延长一个月试用期,说明领导对我的工作还不是特别满意,但也勉强能够接受,再给我一个月的机会,所以我必须更加努力工作,让领导更了解我,认可我。
再熬三个月吧。看看公司如何出下一张牌,也许你的工作效率不尽他的意吧,自己也要检讨一下自己吧。不要全怪公司怎么的。
要是孕期反应不是很强烈,自己身体能够胜任工作。那就直接上班哈,因为他不能辞退你。当然要是你本来就身体不适合了,那就辞职也无所谓了。要是老板直接要辞退你,你又能做工作。那么就让给与该有的经济补偿就好了。现在法律这么保护我们的这些个打工者,网络曝光也是很快速的,对企业来说也是不好的一个现象,所以该有的权益。自己一定要维护。
这个事要慎重,首先你要搞清楚为什么延长试用期,和公司要求差距在哪里?如果确实差距大,建议你放弃这份工作。当然更多的企业,是为了社保 转正工资成本考虑,其实这样的企业,没什么可留恋的,放手就放手了,但很多人心理不舒服,就算要走,也得出个气。下面介绍几个方法。
1别和人力沟通,和你的主管上级沟通,针对试用期表现,让你主管上级评价,当然你得录音。一般你的上级不会说你什么。录音要证明入职时间 工作无失误问题,工作结果每月的评价。
2人力说延长试用期,找他谈,录音,说你上级对你的评价(不是录音),让人力给解释。
2.1录音中 如果你入职时人力没让你签试用期考核标准,你就问,您说的延长试用期,是依据主管的评价还是人力的评价,结果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公司没有试用期考核标准这件事坐实。
2.2按照人力的延长时间计算,到期转正后,拿一个月工资,然后就可以仲裁了。
1)要求按原时间标准转正,补发工资
2)以企业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工资和社保,发出解除通知,申请双倍。
在职场,假如个人的试用期被公司要求延长,建议个人尽早做好重新找一份工作的准备,不一定立马辞职,但可以“骑驴找马”撒。
为什么这么说?
在职场,一般来说,公司不会轻易延长一个人的试用期,一旦有公司要求延长个人试用期的事情发生,不外乎就是两种情况:
个人试用期被公司延长,是因为个人表现让公司不满意。
公司为什么要延长个人的试用期呢?
作为一家正规的公司,它肯定希望招聘的员工能够胜任工作,并且在岗位上稳定的发挥自己的能力。
所以,一般员工试用期结束,都会主动的给员工进行转正,甚至很多公司会给一些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提前转正。
一旦这类公司要求个人的试用期延长,则表示了公司对个人的表现不满意,没有达到公司的期望,但是,公司一下子也没有更好的人选可以代替,重新去挑选一个也需要时间。
在这个时候,公司就有可能考虑让个人延长试用期,以便公司有更大的操作空间。
可以想象,这种情形下,个人已经被公司贴上了不太合适、不优秀的标签。等待个人的,不是被公司劝退,就是被公司边缘化,想获得重用的可能性太小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两个人相处、见面,双方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今后能否很好的交往,可以说第一印象占了非常非常大的比重。
同样的道理,一个新员工,给予了公司领导的第一印象也是非常重要,在领导的印象里面,是否够优秀,就看试用期的表现了。
一旦试用期在领导的眼里表现不好,后期想再次改变在领导眼里的印象,想撕掉这个标签,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了。
这种情况下,个人的选择最好的就是“骑驴找马”,找到合适的下家,尽早离开,再呆下去也没什么好结果。
个人试用期被公司延长,是因为公司不想付转正工资。
现在有很多一些皮包公司、吸血鬼老板,专门想一些歪门邪道来降低工资成本,尽最大能力来剥削员工的价值。
其中一个办法就是不停的招聘实习生和新员工,因为这些人的工资要求低,而且可以偷偷摸摸的不给员工买社保。
实习生,一般都是拿正式员工的40%——50%左右的工资,甚至更低,还不需要购买社保。所以,就可以发现很多一些销售公司、维修公司等经常去大量招聘实习生,然后安排工作半年左右,一旦毕业了,就选择全部不要,继续招聘新的。
试用期员工,一般只拿转正工资的80%,有些渣公司给得更少,所以,也存在公司故意延长新员工试用期,从而降低应付工资的做法。
一旦是这种情形,先不说个人能够获得转正的机会有多少,就算个人能够转正,但是,呆在这样的公司,你觉得有安全感吗,心里舒服吗?
所以,一般公司是很少延长新员工试用期的,一旦被公司要求个人延长了试用期,最好的做法就是尽早打算,尽快寻找合适的下家,“骑驴找马”是个不错的选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延长的试用期总时间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时长,则可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情况和申请仲裁。
试用期时间的长短,劳动法有具体规定。如果觉得有违劳动法,可以提出异议,这没有什么不妥。
但实际的问题是,为什么会延长试用期,这个问题需要探讨一下,有几种可能:
1、你的工作并没有可圈可点之处,鸡肋一样的感觉,食之无味,丢之可惜,让考核领导有点犹豫。
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作家聘用过一名女孩速记员,这个女孩幽默有趣,自带一种欢乐气质,遗憾的是女孩很粗心,常会拼错字,记录也不算快。作家几次想要辞退女孩,但看到女孩阳光灿烂的笑容后,又改变了主意,她笑起来让人心头一暖,许多顾客也很喜欢她。
2、公司不规范,体制有问题。
3、无人可用的权宜之计。
问题的核心在哪呢?还是你没有亮点,没有足够优秀的成绩。
从上司或者是老板的角度去出发,没有谁会无缘无故放走一个优秀的人才,注意是“人才”。也没有谁会让能力特别强的员工坐冷板凳。
不管是不是正规的企业,老板都是生意精。都会计算用你的性价比。你的工资=收益,可用可不用;你的工资=收益的几分之一,那怎么都要用你;你的工资<收益,那肯定让你离开了。
所以,你要做的就是,问问你自己,你学了什么?你有什么能力?你做了什么?你做好了什么?做得比别人好吗?受欢迎吗?
正确地评估自己,认知自己之后,你再决定你的下一步。
天下的乌鸦一般黑,所有的企业都一样,所有的老板都一样。
如果你自己不值钱,到哪都是一块废料。
记住,不会游泳,靠换泳池,永远解决不了问题。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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