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证人证明材料怎样写
工伤证人证明材料怎样写
认定工伤证人,应当是事故发生或者处置的亲历者,提交的证明材料,主要陈述自己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
证明材料
本人xxx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职业:
事情的经过
以上陈述句句属实,如有虚假之处,本人愿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证明人:
(签名并盖手印)
年 月 日
工伤认定申请中的证人证言格式如下:
本人证明:
×年×月×日×时许,我在×××(地点)做×××时,看到×××因×××原因,不慎×××(受到的具体伤害)。
以上所述属实,否则愿负法律责任。
签 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还应该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身份证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户籍证明。
一般证言的格式即可。
先写明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现住所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再讲明证言所要证明的内容即:证人和受工伤的工人之间的关系(例如同事等)、受工伤的工人何时进入用人单位工作,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在场人员、原因以及所在单位事后对受工伤的工人的处理等其他信息。
最后签名并注上出具证言的年月日即可。
没有字数的要求,说明问题即可。
格式讲究一个名称、首部、正文、结尾四部分。
工伤旁证人证明。
工伤认定须提交资料:
1、本人自述事故经过。
2、1-2人的旁证材料,旁证材料写好后,由申报企业注明旁证人身份并加盖公章。
3、原始病历和医疗诊断证明并复印(原件核对后退回)。
4、当月考勤资料(盖章)。
5、职业病认定工伤须提供病者的职业病防治所(疾控中心)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及人事档案。
6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
⑵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证明;
⑶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因工死亡申请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⑷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⑸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珐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受伤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而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且在受理时限内的,人社部门应当受理。
因此,证人证言并非必须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若题主所称当地人社部门不予受理的,应当让其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再对该不予受理决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证明工伤者受伤的时间、地点、工作任务、受伤过程、工作性质等要点,保证证明真实。落下证明人签名,手印,身份证号码等。
工伤认定申请中的证人证言可以按照以下模板书写: xxxx年xx月xx日xx时,我在xxxx做xxxx时,看到xxx因xxx原因,不慎xxxxx(工伤)。 以上所述属实,否则愿负法律责任。 证明人: xxxx年xx月xx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旁证人证明 工伤认定须提交资料:
1、本人自述事故经过。
2、1-2人的旁证材料,旁证材料写好后,由申报企业注明旁证人身份并加盖公章。
3、原始病历和医疗诊断证明并复印(原件核对后退回)。
4、当月考勤资料(盖章)。
5、职业病认定工伤须提供病者的职业病防治所(疾控中心)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及人事档案。 6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是不是工伤需要认定。认定工伤所需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每个地区要求不同,材料也会有差异,建议电话到行政部门咨询后,携带相关材料去认定工伤,员工工伤认定时间,员工受伤一年内。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工伤证人证明材料怎样写“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