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工程验收由谁组织
分项工程验收由谁组织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1)检验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2)分项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3)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4)单位工程中的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检,并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收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整理完整,并移交给总包单位;(5)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6)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主体工程属于分部工程,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验收。
如果工程项目委托监理的,通常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没有委托监理的项目则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验收。要弄清楚建筑工程验收的组织问题,就得弄清楚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分别由什么人组织、什么人参加。按照规定,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或者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者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勘察和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则是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需要注意的是,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验收是由相关参建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织和参加验收,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则是相关参建单位组织和参加验收,参加验收的是各相关单位所派人员。另外,在实践中各项验收除了按照规定要求外,还要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委托合同以及勘察、设计合同中的相关约定。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请设计单位参加,专业工程分包的,相关专业分包单位也应当参加。
前两个建设单位组织,监理 设计 施工参与,后两个有监理单位组织,建设 设计 施工参加,(基础分部还需要勘察单位参加)
1、分部(项)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组织,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勘察(基础)、质监站、建设单位共同验收。2.竣工验收也由上述单位共同参与,建设单位组织。1、分部工程包括的范围:土方开挖工程、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安装工程。2、分部验收条件:(1)、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分部工程中有关结构安全与功能的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1、检验批验收:施工单位报监理部,监理单位组织。
2、分项工程验收:施工单位报监理部,监理单位组织。
3、分部工程验收: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督站监督下由总监主持。(勘察方只参加地基基础分部)。
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督站监督下,由甲方主持。
5、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督站监督下,由甲方主持。扩展资料: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建质[2009]291号 一、高度重视分户验收工作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从这里能看出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基础, 所有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均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
验收前,施工单位先填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验收记录”(有关监理记录和结论不填),并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合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中相关栏目中签字,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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