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该和儿子争家产吗
女儿该和儿子争家产吗
摊上这样的兄弟姐妹也挺郁闷的!
自家兄弟建了房,父母不用说肯定是和兄弟住一块了。作为兄弟姐妹不感恩就算了,还想谋算自家兄弟的房子。
看题主问题的意思,父母没有遗产很对不起儿女呢?没遗产让儿女分,就想拿兄弟的房子分,真真令人开眼了!这就是墙都不扶,就服你的节奏吗?
其实,真要争产,在兄弟建房的时候就应该提出来。父母建在,也好处置。再说,建房通常都会办土地使用证、报建等,一般都会办在出资建房人的名下。这还有什么好争的?
我们这里有一户就是,兄弟三人(女儿外嫁了,通常不争),其中一个在市里已买房了,另外两兄弟想建房。想着市里的兄弟不用回来建房,就把他叫了回来。告诉他兄弟俩要建房,他的那一份宅基地,两兄弟就对半开了,这样地方也宽大一点。市里兄弟没意见,然后兄弟俩就象征性的一人给了市里兄弟3万。整个过程,在母亲的见证下进行。现在母亲去逝了,什么也没留下,难道其他兄弟姐妹会来要求分兄弟的房子吗?
唉,真心不想说,为了几个钱弄到兄不兄,弟不弟,姐不姐,妹不妹的事。烦!
谢谢邀请,如果我有儿有女,在我还没到死亡之前,我是一定不会把财产全部分给他们的。
老人要是过早的处理了自己的财产,这种行为是过于冲动和不成熟的行为,也不符合上了年岁人的稳重做法。
常言说的好;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有收入的退休老人还好说,对于没有收入的老人那可就惨了。就拿生活上的小事来说吧,你想吃点啥,自己没钱买不了。往大的来说,有病没钱也看不了。因为自己变成了伸手牌,做啥都得看子女们的脸色。
过早的把自己的财产平分给了子女们,子女们孝顺的还好说,要是遇上一群白眼狼,到老人老了,需要得到他们的赡养和帮助时,子女们就会产生你推我,我推你的现象,连个端茶倒水的人都没有,落得个贫困孤独痛苦的下场。
聪明的老人,不到最后合眼的时候,是不会把家产拿出来平分的。一来,过早的平分家产,对于会过日子的年轻人来说,他会守着这部分财产,作为对老人的一个念相。要是对于那些大手大脚的败家子,面对这些不花血汗突如其来的财产,指不定三两天就给你败完了。
老话又说,儿孙自有儿孙福,不为儿孙做马牛。所以说老人一定要办事留后路,这才是活的明白,幸福的老人应有的作为。
您好!
现在关于女儿到底应不应该继承家里财产的话题,依然讨论的很多。多数情况下,给出的理由无非就是:
- 老一辈子的传统都是这样,传统,存在就是合理的……
- 女儿嫁出去是媳妇,连孩子都随女婿家的姓……
- ……
从个人观点上,很反感这种区分。这里不存在“争不争”的问题,而是“该不该”的问题——如果理应继承父母的财产,却被放在“争”的角色上,对于女儿来讲,是不是公平呢?
什么叫该不该呢?就一个行为:对老人的赡养。放到儿子或是女儿,应当遵循这一同样的标准。我们不去讲什么大道理,只是做两个对比。其中,把儿子、女儿调换一下位置,一个道理:
- 养老靠女儿,财产全留给儿子,女儿该不该“争”?
- 养老靠女儿和儿子,财产全留给儿子,女儿该不该“争”?
第一种对比,凭什么让女儿付出的多,却得到的少甚至什么也得不到?
第二种对比,凭什么儿女同样的付出,却把“好处”都留给儿子?
如果有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当父母的,在鼓励一种扭曲的价值观:不劳而获,或者同劳多得。公平么?
- 不用拿什么“小时候还养了女儿”之类的话作为理由——儿子应该也没少被养;
- 也不用拿什么“这是我的财产,我愿意给谁就给谁”作为理由——理论上没错,但是留给子女的,就是父母处事不公。如果儿子女儿因为此种行为不相往来,是谁的错呢?
- 也不用拿传统来说事儿。男尊女卑的社会,早就过时了。
- 更不希望有“我的财产回头被女婿家分走、在我们家传不下去”之类的思想。如果是这样,女婿家也是同理,意味着只要是女性,谁家的财产都没份。而生女儿的唯一的意义就是从小到大给别人家准备一个儿媳妇。
归根结底,做到对父母的赡养,就理应继承父母的财产,这与是儿是女无关——这才是正确的价值观,是正确的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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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有很多偏颇之处,我们先指出来,然后再分析这个问题比较好。
1、要拆迁而没拆迁,所以也不存在分财产问题,能不能拆,能给补多少,都是未知数,所以怎么分根本不是问题。
2、女儿出嫁30年,分财产跟出嫁多少年没有关系,无论出嫁多少年都有权利分财产的。
3、回来要和儿子平分,按照题主的意思就是他们的钱女儿出嫁30年了,就不应该回来分财产,尤其不能平分财产,这是这个问题的真正意思。
怎么分析这个事,我刚才说的,都是法定继承的角度,从这个角度说,女儿是和儿子有平等的法定继承权的。
再说点法律之外的,财产是父母的,老人有权决定把财产分给谁,这个决定不受其他人制约,就是说,女儿无权干涉父母分财产。
我的建议是,第一,父母不要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就把财产分给儿女,你只要有钱,你的儿女才会供着你,尤其是来跟你分财产的女儿,第二,父母在自己死后,平均分配财产,不偏不倚,公平对待儿女。
第三,多付出的可以多分财产,这不是不公平,孝顺的也可以多分,不孝顺的,不赡养的可以不分。
首先一条,不管平摊不平摊,老人的病不能耽误,该怎么看怎么看。
王老师(女)的父亲是村里老支书,王老师高中毕业后,凭借父亲的关系上了班,家里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哥哥。妹妹自己考的学,分配在县政府上班,哥哥没能走出来在老家种地、打个零工。最近几年,王老师父亲身体不好,血压高,糖尿病,没有经过商量,王老师跟妹妹主动承担起了老父亲日常的医疗支出,一方面是姐俩有工作,经济稍微宽松,另一方面,姐俩不管是不是因为父亲的关系,都走了出来,觉得愧对自己的大哥。大哥心里也有数,除了悉心照顾老人外,跟妹妹、妹夫的关系也很融洽,总之,付出的心甘情愿,“得便宜”的也心中有数,一家人和谐有加!
孙老师(女)家里有一个弟弟,父母在村里开超市,应该是村里最早富裕起来的一批,后来,孙老师自己考了大学、分配的工作。孙老师两口子辛辛苦苦攒钱买房、买车,父亲一门心思的只管弟弟,给弟弟买房,置产,自己老了,也都拿空了。在买房、买车的大事上,没有给孙老师添点什么,甚至结婚时,连个陪嫁都没有。去年,孙老师老父亲,做心脏手术,不能报销,花费20几万。兄弟媳妇要求平摊,兄弟保持沉默,孙老师看着父亲受罪当然只有心疼,但也怕自己家先生有意见。最后,还是为了和睦,也为了不让老人为难,两家平分的费用,对刚结婚时间不长,有房贷的小两口来说,着实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老父亲心中有愧,在自己有能力时,没能拉把女儿一把,还是重男轻女的老思想作怪了。
题主这个问题,问的好,虽然敏感,但很现实。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因为老人养老,姐妹兄弟之间,闹矛盾的多的是!
其实,孩子都应该尽心照顾父母,这个没有问题。父母也应该在有能力时,一碗水端平,不管是在钱财上还是在时间上,能照顾的给予照顾,不然,等自己没了能力,需要照顾时,稍有不慎,就引爆炸弹,受伤害的还是自己!
该,能,可以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人继承。
按照分配遗产的原则和继承顺序来看,已经出嫁的女儿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之所以我们对这方面还有疑惑都是以前重男轻女的思想的影响,男女是平等的!
谢谢邀请!这种情况就要看大人的意思了,不过 ,每个家庭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而且大人的想法也各有所异,有的家庭,大人还健在的时候,总想着早点给儿女们分清楚,剩得睡床上动不了的时候麻烦就大了,也不乏有征求女儿意见协商分家的,更有甚者是儿女共同提出来逼着大人早点分的;还有一部分家庭,大人突然间不能自力了,就因为家没分清,在善养老人的问题上闹矛盾、起冲突的比比皆是,而且这种清况大部分都发生在40后和50后身上,他们的儿女比较多点,为善养老人儿和女闹矛盾的也不稀罕;还有一种情况,有的家庭把儿子看的重,而有的大人是把女看的重,因为天底下媳妇和婆婆没几个溶恰的,所以有什么事还是和女说着多,在分家这种事情上,也不乏有听女说和女协商的,总之,人活一世,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还是尊从自己的内心、抱着都是一家人、互相包容、互相理解的态度,一切事情就简单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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