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打官司复杂啊
经济纠纷打官司复杂啊
欠款凭证(包括体现经济来往的协议、借条之类的原件),原告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被告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等,如果经济纠纷复杂就请律师代理,由律师写诉状,如果情况简单明了就自诉,到法院报案大厅填几份表格交点诉讼费之类的,等通知!
作为法律工作者,虽然都希望打官司的人越多越好。但是对于几百元的经济纠纷,要到外地法院起诉维权。我们还是不建议当事人这么做。
第一,经济纠纷属于民事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以及其他的方式调解解决,并不一定非到法院起诉诉讼解决。有时候调解解决是最快捷、最省事的方法,当事人应当首当使用。
第二,对于几百元的经济纠纷,还需要到外地法院去起诉。真的是得不偿失,有时候连够打官司的费用都不够。从时间上,从金钱上以及以所花费的力气上,为了几百块钱的经济官司,真是不值得。
因为打官司都是有一定的程序的,不论大小官司,法律程序都是一样的。即使官司能够打赢,但是为了几百块钱的标的,有可能付出是几千的金钱。所以说,通过打官司解决,是有一定成本的,如果数目较小的话,有时候还不够打官司的费用的。
从经济利益上来说为了几百块钱而打官司,是不划算的。
第三,如果你是为了斗气,或者是为了公益事业,那么花一些钱讨要一个说法,这也未尝不可。
只是你在打官司之前,一定要有一个心理准备,有一个心理预期。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因为以合同纠纷经济纠纷作掩护的诈骗犯越来越多,所谓的失信人老赖其实就是以前的诈骗犯,根本不用刑侦手段去调查侦查财产转移情况,让这类诈骗犯找到了发财致富的捷径,导致今天这个社会到处都是坑蒙拐骗,老赖诈骗犯横行无忌 ,目前fy只能用终本案件来掩饰这类犯罪数量,继续这样发展下去只会让越来越多的诈骗犯效仿。
老百姓所说的“打官司难”,是指告状难和难打赢,现在又增加了一项“赢了官司输了钱”的说法。把告状程序、实体审判和执行到位三者混为一体来理解的,有一项得不到满足,就归为“打官司难” 。
我们不能以专家的思维来要求老百姓,而要以老百姓的思维来理解他们的诉求,就不难找出老百姓诉求的焦点。
现在老百姓的诉求是什么?不是告状难,也不是打官司难,假如发生了上述行为,法官只能是“吃不完兜着走”了,相信法官不会干这样的傻事。
老百姓的诉求其实就是赢了官司执行到位的问题。由于诉讼标的执行不到位,让许多企业面临破产,让许多家庭生活艰难、甚至家破人亡,有的不惜“实施绑架”行为索要债务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这些才是老百姓所称“打官司难”的重点,也是法律机关如何落实判决内容,尽快执行到位而要研究的重点。
普通老百姓不爱打官司,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 第一,打官司需要经济成本。打官司尤其是民事案件,在起诉时必须缴纳一定的诉讼费,这需要一定受到经济支出,于此同时,案件起诉、开庭、审理、判决、执行多个环节,需要多次往前往法院,交通住宿等各项费用总结也不是个小的数额。如果案件稍微复杂或者当事人完全没有法律知识,需要聘请律师,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当然随着司法改革,诉讼费用有了减免政策,律师也有法律援助,但只是一小部分人能够适用,绝大部分人不会得到这样的政策。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达不到全部免费。
- 第二,打官司需要时间成本。民事案件从案件起诉到法院判决及执行,有些需要多半年,长的可能需要数年,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办案案件查清案件事实,做出判决本身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活动,需要一定时间,其次现在法院办案人数有限,案件数量庞大,案件需要一件一件去办,无形中就加长了办案时间,有人说为什么不增加办案法官,增加办案人员不是法院说了算,增加办案人员也就增加财政支出,所以国家公务人员数量是有严格限制的。最后,办理案件期限长,执行过程更是漫长,一些当事人没有钱,一些当事人故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总之这些都需要加长了办案期限,打官司需要的成本是巨大的。
- 第三,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一些人认为司法不公。司法不公存在吗 ,答案是肯定的,是存在,但司法不公只是极个别情况,一些人听说打官司需要送礼,就认为所有的案件办理过程中都需要送礼。每个行业都有害群之马,自己想想看,自己所处的行业就那么纯粹吗,但害群之马毕竟是少数,绝大部分法院是尽职尽责的,依法办理案件。一些人不懂法的人,打官司或许是根据法律规定就不能支持其诉讼请求,或许是证据不充分,还有些是法官对一些案件的认识和法律规定的理解问题,即便没有支持诉讼请求,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上诉,认为自己输官司就是没送礼,就是司法不公,显然是错误的,尤其是民事案件,比如有一方胜诉一方败诉。所以这个原因也导致一些人提到打官司就认为司法不公,不愿意打官司。
总之,打官司的确程序很复杂,一些人不愿意打官司是因为需要支出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出现问题矛盾不通过打官司,通过其他途径能够解决那是最好的,比较通过司法途径是最后的合法方式。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经济纠纷打官司复杂啊“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