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息专项扣除是真的吗
房贷利息专项扣除是真的吗
可能你对填报没有弄清楚的缘故。
先看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这就提供了两种申报扣除方式:1,夫妻双方由其中的一个人申报扣除1000元。2、夫妻两个各自扣除500元。
填写“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这一选项时,如果选择是“是”就默认了各自扣除50%,也就是你们夫妻两个各自扣除500元。如果不填就默认为“否”,这样你和你爱人只能由其中一个人可以申报扣除1000元。总体来说,住房贷款是按家庭套数扣除的,各自扣除500元和由其中一人扣除1000元是一样的。
1,安装并打开个税app,点击“专项扣除填报”。
2,点击“住房贷款利息”。
3,输入合同编号(一般是商品买卖合同)、房子省市地区、详细地址,然后进入“下一步”。
4,点击“选择扣除年度”,选好点击“贷款方式”。
5,按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比如“商业贷款”,然后“确定”。
6,选择扣除比例,如果是婚前各自首套贷款,而且打算婚后分别扣除50%,选“是”,如果不是,选“否”,并进入“下一步”。
7,选择申报方式,如果是公司申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如果是个人,选择“综合所和年度自行申报”。
8,勾选同意后“继续提交”。
9,这样房贷利息信息填写就完成了,可以点击“查看填报记录”,如果不对可以修改。
这个是扣你应纳税额的,比如你月收入在扣除了五险一金后,有10000元,那你就有5000元的应纳税的工资,这时就要扣除1000元的住房贷款利息,那么,你只需要纳4000元的工资收入税就行了,即4000×3%-0=120元,
这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首套住房房贷利息扣除的概念!
首套
夫妻婚前并无住房,婚后共同购买,符合“首套”的扣除要求。
住房
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必须是住房,商铺等其他不动产,不得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中扣除。
贷款利息
婚后共同购买的住房必须满足公积金或商业贷款的条件,全款付清不得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中扣除;以实际贷款期为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扣除比例
笔者认为,这不是简单分配比例的关系。应该把1000元作为加速扣除的思路,由夫妻一方选择扣除。
1、夫妻二人均未达到起征点,这个话题无意义;
2、夫妻二人无论怎么分配,均在3%或某一档税率,(x+y)=1000×税率,均不能突现重要性原则;
3、把1000元扣除数约定一方扣除,可以让扣除人从某一档税率降到次一档,才最有意义。
本文由顺通财税段贤明整理。一名财经领域致力于中小企业服务和相关知识分享志愿者,期待您的关注和参与!
可以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住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是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是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其他城市的每月1100和800元。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是每月按照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这样,如果你选择了租房支出且超过1000元,个人所得税就可以少交了。这一切咱都需要合规合法,保留相关证据。你说呢?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政策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要点一
对于首套住房贷款,不限于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
要点二
本人或者配偶购买,都可以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税前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要点三
该优惠政策只能享受一次。
要点四
扣除最长期限不能超过240个月。假如实际还款小于240个月的,应当按照实际还款期申报税前抵扣,而不能抵扣240个月。
要点五
每月只能定额扣除1000元。
举个栗子
张某,于2018年5月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每月还款5000元,2018年10月结婚。其配偶李某也在婚前购买了一套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每月还款3000元。
因为专项附加扣除于2019年1月起正式实施,那么从2019年1月起,张某本人可以申报抵扣1000元/月,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各扣除500元;同样也可以由配偶李某单独扣除1000元。但是最多可以扣除1000元。
如果实际还款期只有10年,那么张某夫妻只能在10年内,每月合计抵扣1000元,而不能抵扣至240个月(20年)。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我想对朋友说,按照目前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的规定,工作达不到5000元起征点,不用交税,也没有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优惠。
题主夫妻双方工资低,说明每个人的工资都还没有超过5000元,没有纳税就不存在申请专项扣除。
因此,我觉得每月扣除1000元的房贷利率,还是靠自已勤奋的工作、努力挣钱能解决吧,不用寄希望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了。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是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
1、扣除人选
夫妻双方约定,选择其中一方或分摊扣,方案选定,一年内不得变更。
2、扣除期间上限
按照实际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或20年。
3、首套房贷款的确认
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无论实际该住房是不是家庭的首套住房,无论是一手房还是N手房。
4、 夫妻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婚后扣除情况
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任一套,由购买方每月扣1000元;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分别扣自己购买的住房贷款利息500元。
5、首套商业公寓贷款
首套商业公寓不属于住房,不能享受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6、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与专项附加扣除的关系
无论实际利率多高、利息绝对值多少,只要是贷款银行或者公积金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以总额1000元为上限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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