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孩子玩耍把同学受伤
学校孩子玩耍把同学受伤
孩子在学校玩耍受伤,一同玩耍的同学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学校也是有责任的。学校的责任是没有尽到管理职责。《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没什么大问题吧!——周内回了一趟老家,孩子踢足球去,被一个孩子踢了肚子,班主任给我打电话说让我找对方家长去医院拍片。
我打电话问孩子肚子疼不,他说刚才疼现在不疼了。你自己揉揉怎么样?孩子说不疼了。
我给对方家长说,没事,不用去医院了,
以后不能乱踢了。
孩子在学校这种事情是难以避免的,如果我们走路摔了一跤,你还让建公路的来给你看病吗??
孩子多大?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是需要证实自身不存在过错的,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方在事故当中也存在过错的,也要自担相应比例的责任。相关法条:《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校、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感谢邀请,我是a山东虎子,谈下我的观点。
一、自己不小心
如果和同学玩耍,是自己不小心导致受伤,首先可以把同学排除掉,和人家无关嘛对不对,其次自己受伤是因为自身原因,比如自己摔倒,还是因为学校里运动器材原因,比如一起玩单杠,到你孩子单杠断了导致受伤,这就和学校有关了。
二、同学不小心
和同学玩耍,是同学不小心导致你的孩子受伤了,这个毫无疑问,对方责任,那赶紧和对方家长协商解决吧,最好让孩子老师出面调解。如果小磕小碰,那就算了嘛,大度点。
三、处理原则
1、有保险的走保险理赔。
2、根据责任划分,该自己承担就自己解决,不无理取闹,通过一件事教会孩子做人很划算。
3、即便学校、同学责任,小磕小碰自己解决,伤筋动骨协商解决,这是大度。
4、吃一堑长一智,让孩子增强安全意识。
欢迎大家补充,指教。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学校让买意外险的时候,会有些家长会舍不得钱不愿买,等孩子在学校玩耍意外受伤了就想让学校承担责任。若买了意外险,还想找学校要额外的赔偿,那就是太贪心了。仅仅是和同学玩耍受伤就非要学校担责,那学校无奈只能出台一些奇葩的规定,比如下课不允许下座位,要上厕所举手。若是真发展成这样,那就真是所有孩子的不幸了!当然要是学校的管理不善或是教师人为造成的伤害那就可以找学校赔偿。
三方都应有责任我认为校方应大些,教育应德智体全面发展,肢体冲突体现德育缺失,在校不能打闹骂人,这是最基本品德教育,家长也应负一部分责任。
题目是“孩子在学校玩耍不小心把同学弄伤”,单纯从题目中都可以看出来,其中学校并无过错,同学受伤只是在相互玩耍的时候不小心发生的意外。
所以,意外就是意外,跟学校是毫无关系的,如果孩子双方家长要交涉,学校可以作为第三方,加以调解,而学校自身不需要承担责任。
当然孩子受伤了,肯定还是有责任人的,导致孩子受伤的这名同学的家长需要承担责任。毕竟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的一切行为后果,需要家长承受。
现在的社会风气是,发生这样的事了,就找学校的麻烦,导致学校在学生管理上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只好取消一切可能导致孩子受伤的课程,甚至孩子课间休息也被勒令坐在教室里,不准活动。长此以往,学生的发展将会受到限制,整体素质越来越差。所以,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家长该负责,保险公司该负责。不要再把责任强行按到学校头上,逼迫学校为了规避风险,只好将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但是具有一定风险的课程停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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