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给探视孩子怎么办
对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在离婚诉讼或者协议离婚中一定是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多数情况下孩子由一方主要抚养,另一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如果离婚后不给探视孩子,我们怎么办呢?
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对方不让看孩子,你是可以申请强制对方配合履行探视权的。当然,首先小编在这里比较建议你们双方先自行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再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探视权,一般来说,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夫妻双方协助执行。除非你有吸毒、赌博、酗酒、家庭暴力等恶习,探视可能会危及孩子的身心健康,或是你有利用探视藏匿孩子的行为。
当你们双方就探视权履行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时,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探视权的具体内容和履行方式。有了生效的法律文书后,如果对方依然不配合探视权的行使,可以申请强制对方配合履行探视权。
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对拒不执行的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逼迫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那么对于夫妻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呢?法律上对孩子的探视权是规定如下:
1.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 女。
2.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 后,应当恢复探望的利。
5.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 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 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离婚后探视权时间规定?
1、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
2、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 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最后,小编想提一句,探视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在要求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进到自己应尽的义务。真的出现不准对方探视或者横加干涉的情况或者有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情况,我们也都是可以起诉的,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或者变更孩子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