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再婚抚养费新配偶
离婚再婚抚养费新配偶
无论监护权在男方还是女方,对方都有探视的权利,更有抚养的义务。父母离婚,父(母)子(女)关系不变是原则。所以,现任丈夫没有法定抚养义务,除非你前夫因故不能履行抚养义务时(比如:久病、致残、坐牢、死亡等)现任才有相关义务。但在实际生活中,现任一般都会或多或少地参与其中。
新配偶支付不支付是另外一回事。那个抚养费跟新配偶没关系。以前双方约定的抚养费应该继续支付,至少要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成年以后。因为作为子女的亲生父母,有对子女抚养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法定的,依据《婚姻法》规定,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或再婚而终止抚养权和抚养义务。《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依据上述规定,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子女监护人)即使再婚,另一方同样要照常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在的提问,简直怪得不能怪再怪了,不过仔细琢磨还是蛮有道理的。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离婚后还要不要交抚养费,要看孩子与你是不是处于合法的关系,才能下定论的。
如果说女方和你结婚前或者是在婚内怀的是别人的孩子,你通过与孩子做DNA获得证据,证明孩子与你没有血缘关系。那是女方对你不忠,刻意隐瞒了孩子的身份真相,把你当成了冤大头。你与女方离婚,不仅不用担负孩子的抚养费用,女方还得赔偿你抚养孩子的费用。
如果你们结婚,女方是属于二婚带来的孩子,只要你和女方领取了结婚证,在法律上,你与这个孩子就形成了合法的继父子关系,在婚姻期间内,你对孩子就有抚养的责任。一旦离婚,婚姻的主体都不存在,自然就解除了合法的继父子关系,你也不存在给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
如果这个孩子是你和女方在婚姻期间内共同领养的孩子,只要办理了合法的领养手续,你和孩子就形成了养父子关系,只要得到法律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这种关系不因为离婚就能解除,孩子一生就是你和女方共同拥有的合法孩子。除非,你和孩子解除了养父子关系。否则,在法律上你就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必须给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据统计,去年中国离婚人口高达830万,在高离婚率的社会背景下,我们不得不重视每一个破碎家庭后的孩子。父母的离异已经给孩子造成了精神伤害,如果双方再因为抚养费的问题无休止的争执,这对孩子来说将是更大的伤害。
今天小律为大家总结了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常见问题,希望离异家庭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给孩子更多保护。
常见问题一: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支付未成年子女的部分抚养费用,费用比较综合,包括子女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
常见问题二:抚养费给多少?有标准吗?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需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综合确定。
一般来说,有固定工作的,每月按照收入的20%~30%给付抚养费,如果是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超过50%。
常见问题三:抚养费要付多久?
一般来说,抚养费须支付至 子女成年,也就是18周岁,以下3种情况除外:
子女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16周岁;
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父母有经济能力的,仍要负担其抚养费;
成年子女尚在就读高中以下的,须支付抚养费;
常见问题四:抚养费数额可以变更吗?
可以变更,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如果因为物价上涨,子女升学、子女身患疾病等情况导致子女生活水平无法维持的,子女可以提出增加。
如果父母因为其他情况导致经济困难,无力按原数额支付的,可以申请减少。
常见问题五:抚养费如何支付?
实践中,抚养费一般方式一般有3种,有的是一次性给付,有的是按月、季度给付,以物折抵。(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常见问题六:对方不让探望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不可以,探望子女和支付子女抚养费属于不同的法律问题,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给探望孩子时,另一方不能拒绝继续支付子女抚养费。否则的话,就是在损害子女的利益,子女们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支付抚养费的。
夫妻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不能拒绝,而且还要协助。
常见问题七: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对方有经济能力,但是拒不给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还不支付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对方因为下落不明,或者确实因经济能力无法给付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
婚姻破裂对于家庭成员来说是不可忽视的伤害,尤其是对于未成年子女。当婚姻不可避免的走向结束,希望成年人们能更多的给与孩子们重视,不要再因为抚养费纠纷给子女造成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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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不能减少支付离婚后再婚抚养费,应该坚持以前双方约定的抚养费继续支付,至少要到子女年满18周岁成年以后。
谢谢邀请;楼主提的这个问题,很现实,也很有普法的必要。现在有很多的再婚夫妇,以为对方的孩子就是属于对方的,自己没有义务去帮对方抚养孩子,看成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其实这是违背法律和违背道德的行为。现在我就依法来说案吧!
依据婚姻法规定,双方只要自愿领取了结婚证,就结为了合法夫妻,在婚姻的框架下,和对方的未成年孩子自然就形成了合法的继子女关系,就有对继子女进行抚养的责任和义务。要是一旦离婚,婚姻的主体不存在,继子女的关系自然消失。
如果说抚养继子女的时间过长,发生婚变导致婚姻解体,这就标志着解除了抚养关,未来的赡养关系也不存在了。离婚时,就可以向对方讨还抚养继子女的费用,在法律上是支持的。
现在回到楼主提的这个问题,孩子与楼主形成的是隐性的继子女关系,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承认的,也就是说楼主没有直接的抚养对方的孩子,在法律上没有形成合法的继子女关系,继子女就不存在对楼主的赡养关系。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双方自领取了结婚证,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消费权和处置权,把夫妻双方的利益看成是一个整体。由此不难得出答案,一方拖欠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就有责任用共同的财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当然,要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帮助对方支付拖欠孩子的抚养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除非自己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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