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是什么意思
仲裁员是什么意思
二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方式,当劳动者遇到劳动争议无法进行和解或者协商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劳动仲裁。那么,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吗?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根据该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因此,法律已经明确了劳动仲裁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需缴纳10元案件受理费,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减半收取。当然,人民法院也可根据情况免于收取上述费用。当然,除了案件受理费外,仲裁及诉讼审理过程中涉及的公告费、鉴定费用等则通常需要败诉方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仲裁员是指在仲裁案件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纠纷进行评判并作出决定的居中裁判者。
从对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角度看,仲裁员与法官很相近。但二者实际有着本质区别。法官是经国家立法机关任命并在各级人民法院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而仲裁员则不是一种专门职业,他可能是商人、教授、会计师、技术专家等。[1]从裁判权的来源看,法官的审判权来源于国家的司法权力,而仲裁员的管辖权只是来源于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的授权。超出授权范围,则仲裁员无权行使管辖权。我国《仲裁法》对仲裁员的资格条件做了相当具体明确的限定。《仲裁法》第13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二)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三)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1、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二)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三)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2、法律依据:《仲裁法》第13条。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仲裁员是什么意思“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