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付加班费怎么办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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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从你们公司的行为看,公司对待员工加班的做法是明显的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法律规定的,员工想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收集证据然后维权,才能解决此事,首先,员工要有思想准备,因为不管是抵制公司强迫加班还是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都必然开罪公司,也必须通过法律维权的途径,这样的结果很可能就是能要到加班费或补偿,但同时也会丢掉工作,采用这套方案,员工必须掌握公司强迫加班的证据,还需要准备我上面说的讨要加班费的那些证据。

单位不付加班费怎么办

关于这个问题吗。一,你是在什么大集团公司,还是小分公司。他之要是正常正规的公司吗。员工进入单位工作,应该有招聘证书条约规定啊,也有入区合同享细的规定啊。如果公司里有了任务的需要,员工大量的,长时间的加班工作。如果需要叫职工无偿的白干加班吗,他也的真心实意的和职工,说明享细原因吧。现在是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时代了啊,不是强迫命令的时代了吧。二,如果这个集团公司不是正规公司吗,那就难说了,他本来就没安着好心,你之要付了合同定金,签定了合同,签了字,按了手印,你就成了他手里的一个活死人了。他碍说个啥就是一个啥了,如果辞职走人,那就是定金,工资报费了一无所无的走吧了。三,如果你要在个,自称能人的假公司里干吗,他吹牛逼吹的比泰山还要重,其是他还欠着一大屁股但子债务。他从招聘你们就是准备坑你。你就什么也别想要了。进快找其他门路为上则吧。不好介绍清楚啊。我说的对不对吗,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你好,你们公司占用员工下班时间和周末休息时间强迫你们加班,此“一罪”;强迫员工加班又不给加班费,此“二罪”。你们员工想要毕其功于一役,解决公司强迫加班和不支付加班费的事,有点难度,但也不是没有办法。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一下处理此事的策略。

首先,员工要有思想准备,因为不管是抵制公司强迫加班还是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都必然开罪公司,也必须通过法律维权的途径,这样的结果很可能就是能要到加班费或补偿,但同时也会丢掉工作。所以要处理这两宗事,员工们首先要想清楚了,是继续忍受公司的剥 削,还是开展维权行动。

如果员工选择维权,那么就要有理有据有法可依才行。我将从两套维权方案进行讲解。

第一套 员工只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的做法

要想拿到加班费,要想维权成功,员工首要的工作就是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日常考勤和加班考勤、工资条、加班期间的工作照和文件资料(如加班申请单、加班生产记录等),收集全这些证据资料后,可以到劳动部门反映情况,铁证面前,你们员工加班费的主张一定可以得到支持,加班费一定可以拿到。

这里要注意一点,主张加班费之前,你们员工一定要算清楚公司支付的加班费具体是多少,必须给一个明确有效的数字。平常下班时间的加班费按1.5倍计算,周末加班费按2倍计算,如遇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3倍计算,不要算错了。

第二套 员工以公司强迫劳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既然是公司强迫你们员工下班时间和周末休息时间加班,那么你们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一)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二)用人单位以威胁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你们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并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之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采用这套方案,员工必须掌握公司强迫加班的证据,还需要准备我上面说的讨要加班费的那些证据。有了这些证据,然后直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必要的情况下,可能还要打官司。

总之,从你们公司的行为看,公司对待员工加班的做法是明显的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法律规定的,员工想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收集证据然后维权,才能解决此事。

我说你听,每天学一点劳动法

对于已经加班的,你可以索要加班费;对于今后单位仍然安排加班的,你可以拒绝加班。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是需要征得员工同意的,也就是说你当然可以拒绝。

不过,你要弄清楚单位对你实行的是何种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下,只有上班没有加班;综合计算工时制下,全年两千小时内只有上班没有加班(法定节假日除外),这两种工时制下你拒绝你认为的“加班”,其实是拒绝正常上班,一不小心就构成了严重违纪了。

所以,不要误认为都是标准工时制。只有标准工时制下你可以拒绝加班。

“要么忍,要么滚”这句职场真言很多人不屑一顾,还高高在上地对它评论一番,可回到现实中,当你面对企业让你加班的时候,你真的会直接拒绝吗?

现在抖音上有很多“拒绝加班”的视频,看似非常的潇洒,你放在现实中试试?保证你不出一礼拜,绝对被约谈。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那些可以拒绝加班的人,都是家里不缺钱的主,对于要养家糊口的员工而言,不可轻易尝试。

很多人看到这里,估计心里已经开始骂人了,为了自己所谓的自尊,心里一顿操作,把银桑骂了个遍,但是没有关系,银桑告诉你的就是现实。

当然,并不是所有企业没有加班费,越正规,规模越大的公司,加班费还是有的。但是并不是你想加班就可以加班的,加班是需要打报告申请的。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你认为下班后的时间是加班,企业并不是这么认为,仅仅认为是你的工作效率低。企业认为的加班是实在没有办法需要出差或者临时工作,如果这个事情不做对于企业影响较大,这才有可能会被企业认为是加班,注意仅仅是可能,大部分的情况下员工只有被动加班的份,只能指望领导能申请一下加班费。

那些下班时间继续工作的加班,仅仅只被极少一部分企业认可,而且都有固定的加班薪酬制度以及后勤保障制度,但也仅仅针对的是总部员工。总部员工多半是企业最为核心的员工,福利待遇以及办公环境和薪酬制度都相对完善,除非你有能力进入到总部工作。

所以,还是回到职场真言“要么忍,要么滚”,如果你接受不了这种现实,那就去找一份类似于前台的工作,到点上下班,绝对不加班一分钟。

以上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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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行,要看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工时制属于哪种?

我国目前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即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

第一种,标准工时制: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如安排加班的,需要支付加班费,

1、工作日加班的,支付1.5倍的加班费

2、休息日加班的,支付2倍的加班费

3、节假日加班的,支付3倍的加班费

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作为加班基数计算

第二种,综合工时制

1、一般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平时工作时间数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应当工作的总时间数,即不视为加班。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如超过部分,按1.5倍计算加班费;法定节假日的话,按3倍计算加班费。

第三种、不定时工作制

这类工时制度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经批准备案的不定时工作制,不存在加班的说法,所以即使一天上满8小时,公司安排加班,也可不支付加班费。但如法定节假日上班的话,还是需要支付3倍的加班费。

因此,不知道你的劳动合同签订的是哪种工时制,如果是最后一种:不定时工作制,那就没有加班费了。

过年没有加班费的老板,是与国家规定相抵触的,是可以拒绝的!

如果老板不给加班费的老板,还能够留住员工,他的魅力在什么地方呢?

如果你不能佩服老板的人品,选择离开是明智的!

现实问题顾某为某民营小公司的财务,经常被公司总经理要求加班,但从来没有加班费。就在顾某怀孕期间,总经理依然要求她每天加班,顾某感到不堪重负,不愿意加班,总经理称如不加班,就扣工资。那么,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呢?律师解答要求员工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显然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单位不付加班费怎么办“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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