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技巧
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技巧
、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
3、如伤者无法移动切记车辆保持原状,拨打110,在警察来之前不用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
4、等待的时间内继续口头照顾伤者(但切记不要做任何抢救动作,伤情危重的只能同时拨打120急救),
5、警察来了也不用和对方争辩责任,只做2件事,说明情况(无需阐述个人认为的事故责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来判定事故责任。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仔细阅读扣证单和保管扣车单。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将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二、现场处理 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三、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如当事各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十五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四、伤者治疗 1、伤情诊断 医生对伤者进行检查,出具《病历》和《诊断证明》,并作出是否住院治疗的决定。 2、住院治疗 医生对伤者进行治疗。 3、出院手续 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再住院治疗的,伤者应办理出院手续开具《出院证明》,注明出院后的注意事项,休养时间,护理时间及护理人数。 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再住院治疗的,伤者拒不办理出院手续,赔偿义务人应通知交警部门,从主治医生证明伤者可以出院之日起的费用赔偿义务人可以不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如伤者出院之后需继续治疗的,医生出具《继续治疗费用预估证明》,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可以赔付。 4、伤残评定 伤者治疗结束后,可以到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如达到伤残等级,应取得《伤残等级证明》 5、医疗担保和预付费用 当肇事各方无法承担医疗费用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预付医疗费用,凭医生出具的《医疗费用预估证明》和已交费用清单可以获得不超过所需费用50%的预付款。 6、医疗核损 保险公司在伤者治疗期间,会派医疗核损人员到医院及交警大队了解伤者的受伤情况和治疗情况,对治疗费用进行预估和监督。 五、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六、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1、伤者治疗结束后,事故各方可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赔偿调解手续,也可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及交警大队都会根据事故各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据相关赔偿标准和法规条款进行赔偿调解,当事各方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涉及到保险赔偿的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可提请保险公司作为第二被告或第三人(厦门岛内法院只允许保险公司作第三人、岛外可以作被告)。 七、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付清相关费用,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八、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九、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首先要看事故的大小,有没有人员伤亡情况定。轻微的车损,并且当事方对事故责任无异,拍下现场图,确保看到两车碰撞点的损失,正前方,事故地点处于道路的什么位置。然后尽快把车移到安全地方,确保道路畅通,然后可以打110或直接到保险公司理赔。
如果事故较大财产和人员伤亡,第一时间,打110,报告事故情况。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也应尽快打投保保险公司报告事故。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分为这么几个步骤,第一定责,第二定残,第三定损,第四起诉。
一、定责
在市区道路上,车速都不快,一般机动车之间的事故都只牵扯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差不多都能解决。所以我这里只讨论机动车与行人和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
首先,事故发生之后,伤者送医,肇事者报警并等在原地。切记等在原地!按照道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逃逸的话不出意外基本会被认定全责。而且万一事故严重,不逃逸的话致人死亡才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的话致人重伤就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能了。详细原因参见文章《为什么说肇事逃逸是非常愚蠢的行为?》
机动车与行人和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的,机动车往往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即使机动车没有过错,还可以追究其百分之十的责任。定责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这样的,很多交警看到事故不严重,往往会要求机动车承担全责,这样报保险处理会很方便。很多车主就稀里糊涂答应了。但这个不应该这么简单答应的,因为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最多只有122000,而且其中财产损失包2000,医药费损失包10000,剩下的110000是伤残和死亡赔偿金。
按照各地的伤残赔偿金标准来看,一旦伤残超过十级,交强险基本就解决不了,需要车主和商业险承担,但商业险不同于交强险,商业险会依据责任划分赔偿,如果定下全责,商业险超额或者免赔的部分就全部需要车主承担,而且第二年的保费还会上涨。
从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来说,一般情况下,在市区道路上机动车违章的几率远远小于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的几率。所以发生事故后,很多情况下行人或非机动车可能会承担次要甚至同等责任。这个时候需要注意的是要求交警对机动车主进行酒精检测,如果车主喝了酒或者有吸毒,即使行人有一定违法违章行为也会要机动车承担全责。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故认定书出具之后,当事人要及时去领取查看,如果对事故责任划分结果不满意一定要提出异议。事故认定书本质上是一个证据,不是处罚决定,所以只能提异议。虽然理论上证据都能被推翻,但本人可以负责任地讲,打到法院去之后,法官推翻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的可能性非常非常小,因为交警在处理事故中明显更加专业,所以事故认定书都有点像专家证人出具的法律意见的感觉,法官一般不会轻易否定交警的意见的。
二、定残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如果伤情轻微,比如经过检查发现就是一些软组织挫伤之类的,那没有必要申请伤残鉴定,不需要赔多少。双方把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谈一谈,差不多都能接受的话交警组织调解下事情就了结了。
如果伤的比较重,有骨折等情形,就有可能构成伤残了。民事上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有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给大家感受下十级伤残大致是什么程度的损伤。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5.10.3 颈部及胸部损伤
1) 颏颈粘连畸形松解术后;
2) 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累计面积达25.0cm2;
3) 一侧喉返神经损伤,影响功能;
4) 器质性声音嘶哑;
5) 食管修补术后;
6) 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畸形;
7) 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遗2处畸形愈合;
8) 肺修补术后;
9) 呼吸困难(轻度)。
伤残鉴定需要在伤情稳定之后进行,伤得较轻的话治疗结束后一两个月可以鉴定,伤情较重的话大概得在治疗结束后三个月左右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期可以计算到定残之日,所以有时候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可能会影响误工费的计算。不过一般情况下法官还是会按照鉴定出来的误工期来计算赔偿,所以影响不大。
伤残鉴定需要到司法鉴定所去进行,合肥这边进行一次伤残鉴定和护理期、误工期、营养期鉴定一般收费2000元左右。双方协商好在哪家鉴定所鉴定最好,如果肇事者不同意出面,那么伤者就可以自行委托鉴定,先垫付鉴定费,然后在诉讼中要求对方承担。
三、计算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之多,计算之复杂是远超过一般民事诉讼的。有些当事人过来咨询的时候,一上来“丁律师,我家里某某某前两天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在人还住在医院里,对方该赔我们多少钱?”每次有人这样问,我都是懵逼的,为什么懵逼,我说说你听听再想当初。。。
以下计算全部是在肇事者全责的基础上计算,如果受害者也有责任,把这个计算出来的数额按照责任划分。
1、医药费:按照实际开销的医药费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要保留好所有医院出具的病例和医药费发票;二是有些医药费项目不是医保用药,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就需要向肇事者索赔;第三需要二次手术的伤情,还需要考虑后续治疗费的问题,后续治疗费可以在做司法鉴定时一并鉴定并在起诉时一并要,也可以等实际支出后另行起诉。
2、伤残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所以计算公式为:
城镇居民或在城镇连续居住务工满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农村居民:上一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伤残系数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以此类推,十级10%。
不要纠结同命不同价的问题,在同一场事故里有农村人又有城里人的,农村人会“沾光”按照城里人的标准计算。谢谢吧MMP。我知道这是违背最基本的公平正义理念的,但我大×自有国情在此。期待立法一视同仁。
3、误工费:按照鉴定出来的误工期乘以自身平均工资,不能证明自己平均工资的,法院可能会按照同行业或相近行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4、营养费:按照当地公职人员差旅费用乘以营养期。
5、护理费:按照护理人员误工工资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工作的按照护理行业平均工资乘以护理期。
6、住院期间伙食费:按照当地公职人员差旅费用乘以住院天数。合肥从今年三月开始以每天50元计算。
7、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伤者家里有未成年子女或者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配偶的,可以请求这一项目。计算标准为(同样也是分城市农村的):
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城镇年人均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周岁)÷2人×系数;农村标准:农村年人均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周岁)÷2人×系数。
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计算20年生活费,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交通费:因伤者住院家属陪护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
9、精神抚慰金:以安徽省为例,十级伤残5000-8000元,每升高一级增加5000-8000元。也就是九级伤残10000-16000元,八级伤残15000-24000元。以此类推,一级伤残及死亡的精神抚慰金为50000-80000元。
10、鉴定费:司法鉴定费依据发票要求赔偿。
赔偿的话大致就是这么多,给大家一个例子直观感受下,这是我现在在做的一个交通事故求偿案件,九级伤残,对方全责,赔偿计算如下:
赔偿计费细则
1、医药费:29546元(其中包括:保险公司已垫付的一万,原告在计算赔偿总额时已扣除);
2、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6+11)天=850元(依据:2018年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标准的通知);
3、营养费:50元/天*90天=4500元(依据:2018年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标准的通知);
4、护理费:122元/天*60天=7320元;
5、误工费:(建筑)141*180天=25380元;
6、残疾赔偿金: 31640元×20年×20%=126560元;
7、被扶养人生活费: 19606元×(18周岁-3周岁)÷2人×20%=29409元;
8、交通费2000元;
9、精神抚慰金:12000元;
10、鉴定费:1650元,凭发票报销。
11、电瓶车损失:1500元
以上合计:23,0715元
四、起诉
起诉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有这么几个。
第一是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一般会认为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但民法中同样规定可以从知道确定损害结果之日起算,所以,理论上讲这个日期可以从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之后起算。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超过时效会丧失胜诉权的。
第二就是管辖问题,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管辖法院为侵权行为地法院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由于伤残赔偿金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经济数据计算,所以哪里数据高可以向哪里起诉,会影响到最终的计算数额。
第三就是起诉时间点问题。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都是上一年度经济数据,需要关注一下每年经济数据公布的时间,因为每年的数据都会比上一年高很多。在公布之后起诉的,可以适用最新的数据。比如安徽省每年二月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那么在二月之后起诉,就按照最新标准计算,结果会好很多。
第四就是要注意起诉的被告。有保险公司必然要把保险公司带上,另外如果车主和驾驶员不是同一人的,把车主和驾驶员一起告上。不管最后会不会追究车主的责任,多一个被告对原告来说都多一份保障。
第五就是要注意,如果有保险公司,那么最终判决下来之后执行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如果没有买保险或者保险过期,或者酒驾毒驾保险免赔的,都要记得把驾驶员的资产进行保全,保障最终判决下来之后能有财产执行。
诚意也可以说满满了。另外嘱咐大家一句,遇到事故千万不要随便私了。因为保险公司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是专业的,他们作为盈利型企业,必然会想方设法减少赔偿金额。我上面举例子的当事人,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要给他十一万私了。他本来已经打算去签赔偿协议了,正好路过我们律所楼下,上来问了一下。最后我就算出来这个数字。
专业的事情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哪怕你不想打官司不想请律师,但遇到事情找个律师问上一句,占不占便宜且不说,最起码绝对不会吃亏。
太多太杂,有疏漏的地方欢迎指正,最后希望所有人都用不上这一篇文章。
大家如果有法律问题可以私聊我。
谢谢邀请。
前面几位悟友的回答应该比较清楚了。关于交通事故伤人后,处理事故的时间会因被伤者受伤的程度不同而不同,关键的问题是车主把事故处理交给交警和保险之后,和伤者之间该有什么样的交集。
2004年5月,家人康明斯自卸车在安徽池州一个集镇附近拉活,路上一位60多岁的老人乘坐三轮车下车是横穿马路,因三轮车挡住视线碰上造成老人伤害。当时出于人道礼仪,花了不少钱多次登门送钱送礼,但老人看朋友是外乡人不依不饶,一年后在法庭上看到老人那样子是抬着进来的,家人于是多给的几千块钱治疗费也就不要了,但判决之后他的精神即刻好起来,出了法院的门就昂首挺胸,谈笑风生,家人的感觉很不好。这样的人不好,但也有朋友类似事件之后,双方成为好朋友的。遇到这样的事情:
一是本着与人为善的理念对待伤者。必定是肉体与钢铁的碰撞,伤者付出的是身体,按照常理伦理,肇事者看望受伤者,不仅是看病疗伤的需要,也会从感情上让对方在平稳的情绪中尽快痊愈,肇事者表达了心意,受伤者心灵得以安慰,两全其美,和谐社会。
二是若遇不近人情的情况理性对待。通常情况下保险理赔足以应付一般的赔偿,如果遇到蛮不讲理的人,也不要怒火冲天,一方面给予安慰看望一趟,另一方面把事情交给交警队,包括后续治疗的费用都由交警队处理,等待走司法程序,不再有第二次的人情往来,如果他肆意违法开支,最后保险有公司专门律师调阅其资料证据,在法庭上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注意和保险公司律师保持沟通即可。
三是如果伤亡重大则应该情理并重。车辆事故没有上限,如果遇到重大伤人亡人事故,肇事者应该受得起委屈,尽管非人为因素,但因自己肇事给对方带来的痛苦是巨大的,有的是摧毁性的,伤者家人有点过激言行也可以理解,只要没有给自己安全威胁,就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
了解怎么处理,请关注和阅读前面几位朋友的回答。谢谢!
第一,行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第二,驾驶人要每天上车前要对车况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才能出车。第三,驾驶人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第四,驾驶人熟练掌握驾驶技巧,尤其遇到紧急情况,不急躁,心不慌,沉着应对。第五,控制车速,该快则快,该慢则慢,速度慢点好。
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看是轻微还是严重,还要看乘客及驾驶人员受伤程度,要学会紧急自救逃生原则,因为事故前通常没有什么征兆,一刹那或是短短的几秒。
那么如何利用短暂的几秒钟保障自己的安全,也就是事故中首要防范了,感觉到急刹车,迅速改变成比较安全坐姿,抓住牢固物体,以防被抛出车厢,保护胸部及头部防止碰撞受伤。车停来之后,及时观察周围的环境状况,紧急竖起鲜明的标志物,等待救援。
如果车祸中有人受了伤,无论是他人还是自己,都要现场帮忙别人进行止血,刻不容缓(立刻撕下布条给予包扎),按住流血处,急时呼叫120急救电话,等待医务人员的来到。
发生车祸危险,自我防范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尽量减少伤害,安全出行你、我、他,平安靠大家,最后祝大好运,快乐每天。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在这个问题当中,所提到的交通事故是发生了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相比车损的事故要复杂的多。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简单的车损事故可以通过互联网的自行协商来进行处理,或者到快速理赔中心进行处理。但是如果出现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那必须按照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来进行处理的。
事故发生后,作为当事人都应该做哪些工作?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作为机动车的驾驶员,首先应该从车上下来看一下所造成的交通事故人员的受伤情况以及车辆的损失。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的抢救伤员,并且做好现场的防护工作。接下来就需要拨打报警电话。现在目前咱们打110电话就可以,110的民警会问你是否需要救护车,那么你根据情况给民警反映清楚就可以。
在这里大家一定要注意一点,你的报警电话所用的手机必须保证畅通,千万不要再用手机和朋友或者家人继续的通话,延误了一些重要的处理环节。
事故民警和医疗人员到现场之后都需要做哪些工作?
在事故民警到达事故现场之后,要及时的向事故民警叙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在这里千万不要有任何的隐瞒。因为在对你进行询问的时候,执法记录仪是打开的,这将成为今后对事故认定上的最重要的证据。
在医疗人员到达现场之后,要及时的协助医疗人员。关于是否需要垫付医疗费的问题,只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决定。在这时你还要积极的和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会在国家的规定时限内十日之内下发责任书。如果在交通事故的处理当中对车辆需要进行鉴定的话,必须在鉴定之后鉴定报告结论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作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不满意的话,可以在三日之内向上级机关提出复核申请,或者直接向复核申请书交给处理事故的办民警就可以。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的民事调解。
在民事部门进行调解的时候,可以选择在交警队的事故办案民警处进行协商调解。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事部分的调解。
在这里大家注意一点。责任认定书下发之后,双方当事人十日之内书面申请要求进行调解的事故,办案民警才会进行协商调解。如果有一方不愿意进行调解或者没有递交书面申请书的。事故办案民警将不予调解。
保险公司的理赔顺序。
发生交通事故后,在调解的时候我们要注意一点。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险的范围内先进行赔偿。在赔偿的时候是不需要按照责任大小来进行赔偿的,要按全部责任进行赔偿。在商业险的部分进行赔偿的时候,要按照责任的大小来进行划分赔偿。
在这里我们要注意先由交强险先赔偿,剩余的部分才会由商业险的三者险来进行赔偿。
如果只有交强险,那剩余的部分是由司机按照责任大小来承担的。
如果在商业三者险赔偿之后还需要有赔偿的话,将按照责任划分的大小由机动车驾驶员来承担。
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
很多人的交通事故在调解了多次之后都没有达成满意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当事人只能选择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在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作为另一方的当事人,记得一定要将机动车驾驶员列为第一被告,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因为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再赔偿上是有责任和义务的。
我的个人建议。
通过上面一系列的操作,双方当事人就走完了一个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如果双方在处理过程中进行自行协商的话,就不需要按照这个流程一步步走下来,只要协商达成就可以不需要这么复杂。
希望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站在公平合理的角度,最好能采取自行协商的办法。这样可以给双方都节省大量的时间。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技巧“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