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注册登记
个体工商注册登记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辖权限由各区县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由分局直接登记,也可以由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1)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的步骤
①第一步:个体工商户的申请
如果你准备申请个体工商户,你需要预先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完成这一流程,你需提交工商部门以下文件: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②第二步:个体工商户的登记
申请完成后,便进入登记程序。登记个体工商户需要以下7个方面的资料: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证等各类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经营场地证明。
个人合伙经营的合伙协议书。
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2)个体工商户经营必备证件
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国税登记证。
④地税登记证。
⑤印章一套(公、财、私)。
一、工商注册登记 1、去工商局名称核准; 2、带本人身份证明、经营场地使用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到工商局申请注册登记,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二、带营业执照、身份证、经营场地证明到地税办税务登记证;凭税务登记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在税务办发票领购证,凭证领购发票。 办完以上两项就可以开业了。
个体工商户注册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到工商部门领取或相关网站下载)
2、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1寸照片各一份
3、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
4、如经营者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事项还需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书(到工商部门领取或相关网站下载)
5、如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字号还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核准)
1、带上上述材料到所属工商行政管理所,每份材料建议4份,照片2张即可,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如你没时间去办理,那么可以叫你他人去替你办理,要手写或打印一份委托书,就是说委托某某去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之手附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先核名,申请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前,先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也就是先给你的店铺起个名字,而这个名字要先进行登记核准后才能进行申请营业执照。店名可以先另钱在草稿纸中写多点,然后再到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所)申请。递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后,当场告知是否核准登记,核准登记的当场给予核发《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此通知书留待申请营业执照使用。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可以保留6个月,如果6个月内未申请登记营业执照的话就会自动失效,如果你忙的话也可以在期满的前一个月去工商所申请延期也是可以的。
4、核名过后,领取一份《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根据上边的要求签字和粘贴部分文件,申请书填写内容可以参照工商所样板或咨询工商所工作人员就行了。
5、提交所有材料时,需要在复印件上边写上与原件或实物一致的承诺并签字。一般10个工作日后就会核发营业执照,通知领取营业执照时,没有任何费用,但会让购买墙挂的框,大概30元左右,这个看个人需求,可以不买。
个体工商户注册的流程
1、租好经营场所后取得房屋租赁手续
2、携带身份证原件,相片、房屋租赁手续到当地工商分局查询店铺名称是否可用
3、如果查询到可以用的名称,就填写个体户设立登记申请表,向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即可。
4、营业执照批准并且领取后,向有资质的刻章公司委托办理刻章业务(必须要在公安局备案的才行)
5、刻好公章、财务章后就可以向质量监督局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了,
6、最后在向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
因为行政区域的不同,政策上可能有些差别,实际情况您可以到当地工商分局去了解。
个体工商户注册所需的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跟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的带上相关证件以及复印件,这些都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办理涉及到许可证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当地的工商所去预核名称,带上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申请办理相关的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带上相关材料一起到当地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流程: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准备资料: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第一条为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行为,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第三条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第五条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二、组成形式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三、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四、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将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办理。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个体工商注册登记“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