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哪些资料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哪些资料
提供的材料一共有以下4种材料
1、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利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有复印件)
2、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保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个人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如出租房用途为住宅,承租人为年龄是多少岁的人等。
3、房屋委托他人代管需提供的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共有房屋出租,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4、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具体事项如下。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1、房屋产权证[如无此项需提交(业主为私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业主为公司的需提供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全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处理后前往房屋所属居委会盖章证明),无房屋产权证的目前深圳宝安一带需前往房屋所属街道办理《临时房屋场地证明》材料。
2、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承租人为女性需提供生育服务证并到暂住所在居委会计生部门验环盖章。
3、处理完以上事务,该房屋无房屋检测报告的需前往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领取《业主承诺书》,房屋为私人的则由业主签署有效,房屋为公司所有需盖公章方为有效。
4、租赁合同(由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其中分为两种,一种业主为公司或私人)。
5、缴纳租赁房屋相应面积的房屋租赁管理税费,业主为私人的,租金为5000内缴纳6%房屋租赁税费、租金在5000以上交纳8%房屋租赁税费,而业主为公司则缴纳2%房屋租赁管理费便可。
1、房东身份证;
2、承租人身份证;
3、房产证;
4、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证件材料请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时候,需要房东本人及承租人一同前去进行办理。
拓展资料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
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
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哪些资料“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