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拒绝签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拒绝签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方不签字,那么责任书就是无效的,一定要双方签字才有效,但是只要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内垫付赔偿,在事故发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交警会作出事故认定的。或者可以因为你的损失对事故主要责任人提出司法起诉,要求他赔偿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这里需要确认一点,题主是否需要对方进行赔偿?
1.不需要对方赔偿的且要保险公司赔偿的那么需要题主认全责保险公司才会赔偿!如果题主放弃向对方索赔的话那么默认此事故产生的损失车主愿意自行承担,且保险公司不会赔偿!
2.如果要对方赔偿那么,流程是报警,事故坚定(可提出鉴定对方车辆是否属于机动车,有无牌照,有无驾驶证),责任认定,要求对方保险公司赔偿,然后申请代位求偿。
如果车主坚持第一种那么建议联系你的保险代理人,他会告诉你如何操作。
我说一个亲身经历的事,我是开岀租的,晚上撞上一个横穿二环线中间绿画带的小伙子,当时我车速45码,因为那段路有测速50码,岀事当天我垫付五千元,第二天准备去跟对方家属商量,我认全责,把车先放岀来,对方不同意,要我先垫钱把病看好,再说车的事,我看没有商量余地,然后直结问岀事故交警我车最长扣几天,当时交警回答我最多扣23天,然后我就跟对方说,我回去凑钱,你们等我,这之后我也不理对方,期间对方打了N个电话我,我也不接,直到第13天交警打电话我让我去提车,我才和对方在交警大队碰面,对方家属就让我认主责,我没同意,(如果当时交警判我主责,我就付议)最后是对方付给我13天的租子三千九佰元,还有我垫付的五仟元,我才认的主责,当时医疗费总共四万多,还必需等我的保险钱下来,才还给对方,我不会给这种对自己身命不付责的人买单,会惯坏这种拿自己身命当儿戏的人,害人害已。
你拒绝在警方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的理由是不是认为该认定你不接受?你认为责任裁定的不对,所以,就拒绝签字?
不是这样的,警方让当事人在责任认定书签字只是证明警方已经送达的证据,不是在认定书上签了字就认同了警方的责任裁定。如果你不认同责任裁定,你可以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天内,向出具认定书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核。
关于提车的问题。警方“扣留”事故车的目的是用于取证!是”滞留”不是“财产保全”,警方取证结束的标志是做出责任认定书并已经送达给了事故各方。在接到该书后即可要求放行车辆。
一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交警就无权扣车了。签字只是通知双方。 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需要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的,如果需要签字,应该是送达签收。对方不签字和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没有关系。对方如果不同意责任认定的结果,只能采取向上级申诉的方式。 一般交通事故,事发之后十日内应当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拒绝签字“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