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书没出来千万别垫付
责任认定书没出来千万别垫付
可以和对方当事人协商垫付部分医疗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的,也有权予以拒绝垫付。对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各方当事人根据所负的事故责任来承担相应的事故赔偿责任,且在法律中,并无规定如果一方受伤的,必须由事故另一方当事人来垫付伤者的医疗费用。所以,作为事故的当事人方,如果伤者要求垫付医疗费用的,可以根据初步判决的事故责任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进行部分垫付,但也有权予以拒绝,由伤者自行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等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再根据责任进行一次性的赔偿。另外,如果当事人主为机动车的并负有事故责任,且对方的医疗费用超过一万元的,也可以先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先行赔付医疗费用一万元。
车友,在交警制作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前,如果需要你垫付部分医疗费用无论是从现在,或者事后解决善后工作,都还是十分必要的。只要是交警还为你下发了医疗费用通知书,就说明此次事故是从人文化来讲,还是从降低严重后果也罢,你方是肯定是有责任的,至于责任的大小,还等到认定书下达后再说了。
答: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在责任认定书没出来之前,机动车方有适当垫付的义务;若机动车驾驶员逃逸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强制保险费用中应先行划出一部分垫付;
2.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
3.抢救伤者费用和必要的护理费用;
4.对垫付的费用要保管好相关发票或收据,待公安机关将责任认定书交付后依法分摊主次责任,减少你的损失。以上回答若你找律师咨询至少会收你律师费用200元。记得点赞哈!
你感觉你在事故中有多少责任呢?要是感觉自己是全责,那就要筹钱给人家,要是感觉自己责任不大,那么暂时就可以不垫付,不用管他,高速他们你没钱,要他们自己拿钱看病。等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了,起诉到法院后,法院怎么判就怎么赔偿。目前你的中心任务就是督促交警尽快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
保险公司没有先垫付的义务
不管事故责任划沒划分,法律都沒有刚性要求先垫付医疗费。通常情况下都是伤者本身先付费,待治疗终结时一次性给付。但也有因伤者垫付不起费用,到法院起诉对方先支付医疗费的先例。当然,出于人道和良心,可先借款给伤者,伤者应出具借条,待结案时抵扣。
1、医药费的垫付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根据自身的责任大小,适当垫付即可。
2、垫付医药费,作为事故责任人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及时抢救伤者,避免因抢救不及时导致伤害加重,赔偿增多。
已经垫付4万了,不要再垫付了,必须等到事故责任爱互粉明确了,交警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再说。正常来说,在没有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前不能垫付任何费用,顶多找保险公司垫付交强险范围内的1万元。其他的都要等责任明确再说。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除非是伤者自己没钱看病,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肇事方先行垫付的,才必须垫付,但是法院判决垫付的话,也要是拿到责任认定书后。所以你最好不要在垫付了,交警说了也不行,垫付与不垫付不是交警管的,是法院管辖的,交警就是进款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的工作就结束了,接下来交警可以调节一次,也可以不调节,双方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是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赔偿。有时候垫付多了反倒麻烦,伤者可能会赖在医院不出院,反正都是你的钱,他也不着急。如果要伤者自己拿钱看病,他怕自己的钱要不回来,就会积极配合肇事方写阿红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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