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本人男,结婚四年,有一个活泼可爱的三岁女儿。我和孩子她妈在她刚一岁时因为工作需要和感情不和(与其说感情不和倒不如说思想不和,两个人对待各种事物的态度看法有明显差异,但当时这种差异并未严重影响感情)两地分居(别问我当时怎么不担心分居之后影响感情,其实我们二人当初连任何这方面的想法都没产生过!)。
婚后我们的夫妻生活一直平平淡淡,分居之后,她们母女居住在了一个我坐飞机两小时才能到达的地方。接下来的一年半中,我平均每月去看她们一次。女儿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长期跟着妈妈生活的缘故,不怎么粘我,平时也不会说要找我,但是每次我出现时又会跟我玩得很开心。
就在我和她妈分居之后,慢慢地我们的思想差异越来越大,交流越来越少,甚至在某些事物的沟通上已经到了“鸡同鸭讲”的地步—比如我不赞同她年纪轻轻就思想出世欲求淡泊追求“无我”境界且沉迷于灵性书籍的思想和行为(现在想想,也许和她的家庭有关,她爸妈都是非常传统的人,对她从小又溺爱约束又非常多)。我担心她越变越消极,试图劝说但无果,还引起了争吵。感觉到管不了之后,我也就不再多说……总之越发感觉到自己和她不是一路人,而我的生活其实完全是个单身男人的状态,精神上也越发孤独,比如开始变得讨厌应酬喜欢独自露营(我自己给自己打工)…她在另一个城市工作带孩子精神上,感觉她很自我满足。
就在半年前,我遇见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女人,她跟她很不一样,她的出现让我的生活在方方面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性格变得更好更成熟更体贴、更懂得关心和照顾别人,而且有她之后我的生活品质也得到很大提升 。她关心我爱护我,她不仅能独立而且坚强有思想,最关键的是她还能像一个小女孩一样会撒娇会卖萌,跟她在一起我常常觉得心都要融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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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到这一步,我承认自己的婚姻状态是失败的,结婚才四年、孩子才三岁,对老婆就只有亲情和责任了。你说题主自私也好、无情也罢,但跟孩子她妈结婚之后,孤独感随着时间流逝有增无减,却在认识她之后重燃对幸福美好感情生活的热情、向往和追求。我感到自己和她是一类人,有相似的三观、是知己,默契十足、无话不谈…跟她在一起我身心放松可以做自己、无拘无束…这些都是以前从没有过的感觉。她和我不在一个城市,但是相距没有那么远,我们平均一周见一次面,每次见面我都放下工作日夜陪着她。我为她做了许多许多以前从没做过的事情,跟她交往之后一段时间我才发现我竟然自动“冷落”了所有异性朋友。
回想当初,我想我的婚姻是有些草率的。当年两群人(同一个工作圈子)一起旅游时认识了孩子她妈,旅游结束之后确定关系,当时觉得她人还不错。交往一年之后爸妈开始催婚(我们同龄,当时都28岁),我觉得自己这么多年来在感情方面总是身心疲惫,不想再累下去于是就结了婚。当时对孩子她妈也有爱,也有欣赏,只是今日深感不及对她的1/10。我们的感情一直都是平平淡淡,婚后更是如此。当时欣赏孩子她妈的温柔善良和有思想有一定深度,谁知她变得越来越出世,灵性思想越发将她左右,现在她30岁的人,思想就像已经七老八十了一样。我们在很多事情的看法上越发不同难以沟通……我感到对她已然不再有热情。在婚后但还没认识她之前,我自己因为空虚寂寞这几年中跟别的女人有过婚外性,不掺杂真感情的那种……然而认识她之后我对别人不再有任何兴趣,认识她之后才知道什么叫爱什么叫心痛还有那些割舍不下、刻骨铭心和无法压抑的情绪。
我知道我是深深地爱着她的,她也一样深爱着我。虽然当初也是抱着玩一玩的心态跟她在一起,可是心里对她的感情却一发不可收拾…她在知道一切之后经历了挣扎痛苦但是没有选择离开我,也给我时间料理一切没有逼我离婚,她只是担心自己以后做不好后妈处理不好复杂关系。自从知道一切之后,她精神压力很大,常常哭泣。她还年轻又是未婚,最近有时候很有勇气地说能为我承担一切有时候又突然情绪发作歇斯底里……因为感到痛苦,我们尝试过离开对方,可是都失败了。她有些敏感,有时下意识地就喜欢拿自己跟孩子她妈做比较然后郁闷。她心里一直有怨恨没有放下,有时突然心态矛盾想起我已婚就自己生闷气…我们因为这些吵过很多次…但是无论如何虽然没见过,但是她对我女儿很关心,在我女儿过生日时给她买了很有创意的礼物,逛街的时候还拉着我去给我女儿买衣服,平时还总是发一些育儿知识给我。
我想我不会跟她分开,除非她执意要离开我。别说有孩子了应该牺牲什么的,我从来不觉得父母应该以爱绑架孩子或者因为孩子牺牲自己的个人幸福。我只是想问我什么时候跟孩子她妈摊牌、以及怎样表达最合适?我想的是只说我们的感情淡了不提别的,这样会不会伤害最小?我现在到底该怎么做才能尽可能得对孩子、孩子她妈负责,同时也最大程度减小她和我在一起的压力和伤害并且如何才能消除她对未来的担心?最主要的是,未来我和孩子她妈分别有适合自己的伴侣、孩子分别拥有两个爸妈的关爱这种其乐融融的结局是否有可能存在?
——得到一个回答之后觉得有必要贴上来
以下是第一个回答以及题主的回复
:“受不了当了小三还要对原配的孩子表示关心和喜爱的…虚伪到极致”
题主回复:
她一点都不虚伪。在商场里她看见了小孩子的衣服,其中有几件特别漂亮的,她就拉我过去看。她想买,只是我不知道孩子的尺寸,她当时立马就责怪我说我不是称职的爸爸…这样的事情有很多,她还叫我有空多去看看孩子
“她做的事情是让一个无辜的孩子失去完整的家庭。没有比这更虚伪的了。这是事实,无论她如何表现,这就是事实。”
题主回复:
可是我和孩子她妈这样话不投机半句多并且分居下去(如果勉强住在一起会更好吗?),就能给孩子一个最幸福的环境吗?就算没有她出现,也许会有别人出现,就算没有别人,也许我还是会离婚。难道以后要对孩子说“我是因为你才不离婚的”,知乎里所有相关情感问答都说了这样只会给孩子造成更大伤害,难道不是吗?
并且她曾经因为考虑到害怕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而离开我,是我硬把她追回来的,并且我陈述了上述观点之后她才再次给了我机会。是她让我开始审视自己的婚姻和人生,我早就已经不爱孩子她妈了!早在没认识她之前我就已经有过多次婚外性了,认识她之后我再没有跟别人发生过什么!要骂你就骂我吧!我在知乎提问是因为我自己做错了事,不怕被骂,但是我只是想得到客观的观点和建议,看看怎么把一切处理到最好。至于孩子她妈还爱我吗?我只能说她的境界不是一般高,她的思想完全自我了,她根本不需要我!她也许需要另一种类型的人、或者她不需要任何人!我们可以几个月不联系一次!现在我生活中的大多数事情都是被你骂自私的那个人在关心着我!
您好!根据您陈述的情况看,因第一次起诉以撤诉结案,第二次起诉一定判决离婚有风险,原因是:首先第一次起诉以撤诉结案,从法律角度讲属于夫妻和好回家继续共同生活,所以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风险比较大;其次即便第一次起诉以撤诉结案,法院也算到法院起诉过一次,但第二次起诉也不是一定判决离婚,任何事情都是有风险的。没有绝对或者100%的结果发生。
根据我国现实情况,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而且你们属于撤诉,六个月内以相同理由起诉离婚,法院是不予受理的,第二次起诉离婚也不一定判决离婚的。但是,如果你有证据能够证明法定离婚理由,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
现在离婚案也越来越多了,由于离婚的原因逐渐的增多,法院在第一次判决时往往会考虑到双方的意见,有一方不同意离一般都会判不离,但是如果一方坚持第二次起诉就不同了,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法院会怎么判。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法院会怎么判
一般来说,第二次起诉就会判离婚的。婚姻法有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而六个月后可再行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大一些,但也要符合婚姻法感情却已破裂的情节。并排除军人无重大过错妻子提出离婚的情形。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2)小孩的抚养问题;
(3)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了为什么要撤诉?仅仅因为女方不同意吗,我也是起诉离婚的,不过男方不同意,嫌弃抚养费少,拖着一是报复心,第二是想要钱多点,可我依然诉讼离婚,第一次都是驳回诉讼的,是跟双方一个冷静期,六个半第二次起诉确定感情破裂后判离婚,如果没有财产纠纷基本上两次就可以离婚了,我现在在等第二次上诉,这个跟对方同不同意没关系,只要证明感情破裂就准与离婚
其实不管哪次判离婚,操作的还是法官,我的被离婚就是男方设计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就被强判了离婚,理由是感情破裂,感情破裂判断的依据是男方在起诉离婚后的一个月分别去我娘家和单位闹,制造感情破裂的证据。我是坚决不同意离婚,还是被强判离婚。至于猫腻,在河南的一个小县城的法庭,什么起到的作用不用明说了吧?
为啥不要调解书呢,我认为有调解书证明起诉了一次了,根据我国国情,第一次一般法院不判离,除非是有国家规定的那几种情形,才会判离,中国国情劝和不劝离,拿到调解书第二天算6个月,6个月后继续起诉第二次法院判离的希望大点。
不一定能判决离婚。一般是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婚的,过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的,一般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