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女方起诉离婚就意味着走司法途径了,这就是过去说的打官司,不过这打的是离婚官司。
男方不同意这也很正常,有许多离婚的都是一方要离,而另一方不同意。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在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方面又能达成统一意见的,可以签述一份离婚协议,带上《结婚证》,然后到民政局直接办理离婚登记。经审查属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当场就会注销《结婚证》,领到《离婚证》。
像题主所问这种诉讼离婚是要到人民法院解决离婚纠纷的方式。能否离开婚,男方、女方自已都当不了家,这是由法院依法审理后,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精神,公平公正地所出判决。
男、女双方都应围绕自己的主张,向法院提供证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了同意和好、或同意离婚的一致意见,法院会给双方签发一份《民事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个标准,制作和下发判决书。
当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就会判决准予离婚。没达到感情确已破裂,仍有和好可能的,判决不准离婚。
需要说明的是,在法院达成的离婚协议而制作的《民事调解协议书》和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一样起到《离婚证》的作用,在法律效力上甚至高于《离婚证》。
就题主所述情况,女方起诉离婚的,男方同不同意离婚女方就不必去管了。只要有扎实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并提交给法院,剩下的事怎么办就由法院管了。
笔者想说的是,世上没有完美的婚姻,不是到了万不得已,尽量别离婚,再婚家庭比原配家庭亊更多,更难以处理。先冷静权衡以后再做决定。
人生苦短路漫漫,且行且珍惜吧!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强制执行离婚的条件:
1、双方分居长达一年以上,其中一方能拿出证据,证明一年以内双方未行夫妻之实,即成条件。 2、家庭暴力,被施暴一方取照片,医疗鉴定,录音等实质证据出示,可成条件。 3、其中一方掌握对方出规或重婚或不能维持婚姻生活的证据,可成条件,如:赌博,性功能障碍(但女方不能生育不包括在内),精神病或外伤引起的生活不能自理等.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等。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已经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好聚好散和平分手。而去法院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那么这样看来一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
女方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小孩抚养问题,法院会考虑到谁更有抚养能力,小孩跟谁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和发育。
如果是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女方要起诉离婚并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包二奶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才会判决。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如判决不准离婚,说明你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让法院判断的夫妻婚姻感情确已破裂的条件不成就。你可在半年以后重新提起离婚诉讼,在此期间尽量避免单独见面接触, 防止激化矛盾,保护自身的安全。
主动配合受理法官,提供支持离婚的相关证据,保证随传随到按时开庭。男方不同意不用担心,只要是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一般都会判离。最好不要跟男方单独见面。谢邀请。
然后再起诉离婚,一二三四五六七一直起诉下去,不会超过两年,你就成功离婚,因为你是女人,所以提出离婚起诉以后,千万不要再跟那个男人私下见面,现在很多男人怕离婚后找不到老婆,就起了杀心,所以你要好好保护自己,该离婚就离婚,绝不妥协,一辈子不长,但没有必要和一个对你不好的男人维持下去,宁愿一个人都好。
等法院判决。你都起诉到法院了,还指望对方妥协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