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居关系的纠纷,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
三、若是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分割财产,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是适用《婚姻法》及其四个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婚生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同居者,都是行为能力人,所以一般小问题法院也只是采取化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解除,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后果,适用相关处理无效婚姻和被撒销婚姻的规定,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您说的情况不是很具体,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分为三种情况:一、如果仅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二、若是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法院不判你非法同居的除外 同居关系不具有婚姻的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同居关系的双方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以夫妻名义向对方主张财产分配权、扶养权和继承权。
您说的情况不是很具体,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分为三种情况:
一、如果仅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二、若是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三、若是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分割财产,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是适用《婚姻法》及其四个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婚生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同居者,都是行为能力人,所以一般小问题法院也只是采取化解。没有一纸婚姻证书保证,财产是谁归谁,哪怕一起获得的收入,除非你有无法找到漏洞的证据,证明是个人所有。法院不判你非法同居的除外
同居关系不具有婚姻的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同居关系的双方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以夫妻名义向对方主张财产分配权、扶养权和继承权。对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解除同居关系的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有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解除。而无配偶双方的同居关系,法律既不提倡,也不干涉和反对。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后果,适用相关处理无效婚姻和被撒销婚姻的规定,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共同共有处理,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财产处理不得损害合法配偶一方的利益。同居关系双方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关于父子女的规定。
你好,关于同居一般都是金钱和财产的纠纷,婚前赠送给女方的大额资金或者是汽车房产,都能要回来的。金额小就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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