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逃避债务的离婚协议如何认定
为逃避债务,许多夫妻采取离婚的方式,通过离婚协议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却不承担任何债务。尽管这种约定并不能必然的免除一方责任,但实践中,许多夫妻都做着这些掩耳盗铃的事情。
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的分割,可能涉嫌逃避债务,但是不能一概而论。我从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个人债务来分析哪些情形能够被认定为逃避债务。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将所有财产赠予子女或者他人,这就具有逃避债务的嫌疑,作为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赠予条款。
如果是一方债务,在借钱后夫妻双方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所有财产归无债务方所有,这就是典型的逃避债务的行为,作为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来保障自己的债权实现。
2018年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改变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一方所欠借款是否为家庭生活所需的举证责任在被告方,现在转移给了原告方,这种变化,减少了一方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能性。所以,欠债一方净身出户的行为会增多,这是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要积极行使撤销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处理的约定,若涉嫌逃避债务的,例如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该财产处理行为可定性为无效行为,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相关的协议无效,并要求因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财产。但是如果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第三人可以善意取得财产,债权人无权要求返还。债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仍然由原夫妻双方承担赔偿责任。
附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抬钱必须夫妻都签字、渣男渣女 花花肠子太多了前夫就其中一个,吃喝嫖赌啥都干,要多损就有多损,做买卖挣着钱就给小老婆花,没钱就抬,他做买卖挣钱一分没往家拿,把家里钱还都偷走了,离婚俩年债权人把我告到法院说没离婚时抬她十万钱,现在让我还,告我,不合理,抬钱我也不知道,而且他做买卖我就不同意,我们有口头协议,你挣一百万我一分不要,你要是赔了一分别找我。他同意我说得,了,我明知道他做买卖挣钱养小三,结果是和我想的一样,挣钱着就吃喝嫖赌,没钱就抬着花。黑天白天不回家了,孩子身体不好,他不闻不问,最后他干脆提出和我离婚,他净身出户了。就跟小三成天鬼混呢,乐一年买卖倒闭了,没离婚我就不同意他做买卖因为我太了解他了,我俩都说好了挣钱我不要赔钱,我不管。 他是世界最精至的渣子男。人面前装人装的可好了没人他牲畜都不如。我能同意他做买卖吗?挣钱养小老婆,没钱就抬着花,他欠债了,请问?离结婚二年他就让别人告我说没离婚时抬的。请问?律师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离婚,债务自己一个人承担,让自己的伴侣脱离还债的苦海。离婚,真的能对方免受债务的蹉跎吗?
小F和小Q是因工作中日久生情,2007年两人结成恩爱夫妻。2009年,夫妻两人生育一子。2010年,因公司发展遇到困难,需要大笔资金周转,遂夫妻两人商量将现有的一套住房抵押,向银行借贷150万元。2011年,公司经营不善,欠下大笔债务。小F深爱小Q,不想小Q和自己一起承受还债的沉重负担,遂与小Q协议离婚,并约定全部债务由小F独自承担。
事情发展到这里,衍生出如下法律问题:
小F、小Q约定债务全部由小F独自承担,这样的约定有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小F和小Q有权利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小F一个人承担,所以,如果双方是在自愿、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签订债务归一方的协议,这样协议在双方之间生效。 但是该协议也仅仅是在双方之间生效(即如果债权人找小Q偿还债务,小Q偿还了之后,可以要求小F承担这笔债务),是否能阻止债权人找小Q追偿债务,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债权人什么情况下可以找小F还债的同时一并要求小Q偿还债务,什么情况下只能找小F一个人偿还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只能找夫或妻一方偿还债务的情况,只有一种:夫妻之间约定夫妻债务由一方承担,且债务人知道他们夫妻之间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欠下共同债务,债权人不知道夫妻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的,或者在债务发生之后,夫妻双方才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追偿债务,不论追偿时双方是否已经离婚,也不论双方的离婚协议怎么约定。
为什么夫妻双方都同意了债务由一方承担,债权人还可以找两个人清偿?
其实,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当初借贷给夫或妻一方,有一个考虑是:如果他日夫或妻一方还不上钱,可以找另一方偿还,这样的情况下,债权人收回款项的风险会相对降低。所以,若是夫妻双方能随意约定债务的承担着,对债权人发生效力,相信会有不少的欠债的夫妻会约定把所有财产给一方,另一方一分钱都分不到,还约定由没有财产的一方承担所有的债务。然后夫妻双方用一方的财产继续过着大鱼大肉的生活,债权人实际上无法向欠债的一方追偿到一分一毫。因此,如果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同意债务由一方承担,债权人只能向一方追偿,这样的话,还会有哪个债权人傻乎乎的将钱借出去?
结语:夫妻共同债务,不是离婚了一方就能解脱了。只有在债务发生之前,债权人知道夫妻之间有相关债务的约定的情况下,债务可以由一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