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可以办离婚吗
1、异地是可以办理离婚的。如果是你们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到你们双方中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或者到原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你们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离开住所地未超过一年的,你可以到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超过一年,你可以到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你们双方都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的,你可以到对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A、如果该房产是你们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购买方个人的财产,在你们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该房产是你们双方个人在婚前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在婚后所产生的部分也属于个人的财产,与对方无关,双方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B、如果你们双方的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了自己的房产,并且在婚后擅自出售了该房产,那么另外一方无权追回该房产。
C、如果你们其中一方的父母在婚前为你们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只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父母在为你们购买时明确表示是赠送给你们双方的,那么就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D、如果你们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在婚前按揭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婚后其配偶参与了还贷,那么离婚时拥有房产的一方应针对对方的还贷部分给予补偿。
E、婚后你们双方如果用共同财产购买了其中一方父母的房改房,那么离婚后该房产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F、如果你们是在婚后购买该房产,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均可以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是对半分,除非你们双方有不同的约定)。
附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异地也可以办理离婚!
我并没有查阅相关法律,但身边有案例。
一个朋友张先生在北京打工期间与同样来自外地的王女士相恋,后来在张先生老家领的结婚证。然后又回到北京打工。
后来,王女士认识了自己的老乡田先生,田狂追王。田也已婚。王女士向张先生提出离婚,俩人一起去了北京当地的民政局,民政建议会张先生原籍离婚。
但王女士出轨在线,担心回到张先生原籍会受到当地人惩罚,死活不肯回去。无奈张先生一人回了老家甘肃。
两年后,王女士和离婚的田先生要领证结婚,又给张先生打电话要离婚,但就是人不回来。
张先生去当地民事厅咨询以后,法官又与王女士通了电话核实情况,确认张先生所言真实。民事厅的法官的建议是:
一、要么张先生单方起诉离婚,法院派人去趟北京找到王女士,当面完成录像、笔录等手续。这样做速度快,双方可以快速解脱。但张先生需要支付部分费用。
二、依然是张先生单方起诉离婚,然后法院通过报纸公告,公开开庭时间等,如果王女士到庭更好。如果王女士不到庭,则法院直接做出判决,只寄给王女士一纸判决书。
事实上,开庭时王女士依然没有到庭,最后法院缺席判决的离婚。当然,这个实例中双方并没有太多的财产纠纷,所以也算顺利。只是从登报纸到开庭时间有点长。
但王女士人在异地,还是达到了离婚的目的。只是对于张先生来说是原籍,并不算异地。
然而,如果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即使双方都是异地,也可以离婚的。如果双方异议不大,应该很快就可以办理。
至于房产如何分割,最好能达成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话,关于房产如何分割这方面的规定还是很清楚的,可以自行查阅或网上搜索一下。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离婚有两条途径,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异地离婚:
双方均为外地户口的: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其中一方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即可在当地的法院办理。2、诉讼离婚(只有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其中被告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即可以到当地的法院诉讼。
至少一方已取得当地的户口的情况: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即可在当地的法院办理,也可在民政部门办理。
2、诉讼离婚(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被告是当地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的法院受理。
你问的第一个问题属于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民事诉讼法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需要注意的是因在外地就医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不属于法定的公民经常居住地。
另外 ,对于管辖问题民诉法司法解释还有特殊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的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第二个问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你问到的房产具体分割方面问题本人已在今日头条上有发布相关知识,可关注本人进行查看了解。
可以办理离婚。财产有过错方少分或不分。
异地不可以办离婚,婚前房产不可分割,婚后的一人一半。
异地可以办离婚吗
第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第二、男女双方可以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通过法院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若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调解离婚。这样手续简便,成本也比较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规定,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
通过法院诉讼,法院会制作《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一经双方签收,即产生同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同离婚证一样,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书。同时,一方不履行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内容时,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协议的效力。在法院后,若一方不履行判决书的,方可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通过法院以调解书的方式结案,是最方便易行的方案。
不可以!要回当地民政局才能办理,也就是你在哪里结婚,就回哪里办离婚。我去年过年时也才回老家离的婚。如果你是美女,直接找我算了!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