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单方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我在接受当事人咨询离婚案件时,当事人对离婚的法律常识有很多误区,就如题主的问题,就会有人这样问,我想离婚,但是对方就是跟我玩猫腻,抓迷藏死活不同意离婚,但是我们已经分居满两年了,这样的话是不是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答案是NO!
在我国离婚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就是如题主所说,一方死活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去法院诉讼离婚。那去法院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诉讼材料呢?
1首先起草一份离婚起诉状(起诉状的内容建议突出问题,言简意赅即可,不需要喋喋不休的抱怨,哭诉,内容过长);2其次需要双方的身份信息: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或律师调取的户籍证明均可。3需要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结婚证复印件(如果丢失或藏匿可以去民政局调取婚姻登记信息)4如果有孩子,需要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及户口登记信息。5最好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因家暴,因分居,因一方出轨等等)
那准备好材料去哪个法院起诉呢?离婚诉讼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也就说原告如果起诉离婚就直接去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这个问题我们国家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因为我们国家的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对于是否离婚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对于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都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这样夫妻双方只要签署离婚协议,就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
但是假如夫妻一方想离婚,但另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或者及时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婚后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及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将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只能是去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时一般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有经常居住地,可以到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则需要去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的时候,只要提交起诉状,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就可以了!
当然对于比较复杂的离婚案件,也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一方离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如果单方起诉,要去哪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属于民事诉讼,试用“原告就被告”原则。
一般而言,起诉应该到对方的户籍地起诉。如果双方离开居住地均满一年,则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至于这个户籍地之外的居住地就需要提供证明了,一般可以到居委会、社区、物业、派出所开具。但实践中,这类证明往往不容易开出来,也可以请律师协助。
原告起诉应该准备的材料如下:
第一,要有起诉状。起诉状的要求并不复杂,明确的原告,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及理由。
第二,要提供相应证据:
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身份信息。
2.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如果结婚证丢失无法提供,就需要本人拿身份证去当初的登记部门复印档案作为婚姻关系证明。
3.婚生子女户口本出生证,证明存在婚生子女及年龄。
4.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的证据。
5、关于家暴、分居、对方与他人同居、违法犯罪等不利于婚姻关系的一些证据要提供。
您好,谢谢邀请。
离婚是大事,自古就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个家之说。
要离婚的人,首先一定要考虑好,想清楚,是不是真的感情破裂要离婚?要为老人为孩子为自己着想,不要草率离婚。
当然,如果真的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离婚还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真能做到好合好散的人少之又少,多数人就是有争有吵,或者是拖着不放。
这些都是在离婚大战中司空见惯的现象。
所以,一方想要离婚,另外一方死活不同意,要解开这个结,就要起诉。
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准备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起诉状。
如果有孩子,还要有出生医学证明。
有房子、车子、股票、公司、基金,等等的,要拿出财产权证明。
比如房产证,行驶证、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内档、股票基金的登记证。
如果有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债务凭证。
假如财产或者是债务非常之多,那要列清单。
要把财产或债务的数额、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姓名或名称、债权或债务的到期日期等重要信息列个清楚明白。
起诉的话,叫原告就被告,就是如果是您起诉,要到配偶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去起诉,但是如果双方离开原籍一年以上,可以在现居住地起诉。
下落不明的,就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一般地,是在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单方不同意,但是法院最后判离的概率还是很大的。下面分别说说法院管辖和准备材料的问题。
1、去哪起诉,也就是管辖权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起诉一般的选择是“原告就被告”。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说两种最为常见的情况。一、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二、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大概如下:民事诉状、二人的结婚证、身份证、如果有孩子需要提供孩子的户口证明材料,如果有财产,比如房子需的要法院判决分割的,还要带上房产证,带上证明相关财产的证明材料。
夫妻离婚要打官司,原则上原告应去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
如果两夫妻一个东来一个西分居两地的,都在户籍地以外的地方打工或经商或务工已超过一年(含正好一年),原告就可以去被告现在常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但是这里的法院会让原告提供证明的。可想而知,原告要想得到证明被告暂住的证明,可是不容易啊!怎么办呢?花钱吧!起诉反正要找律师的,就让他去想办法吧!
官司怎么打呢?准备材料、证据吧!
1,告状要有状纸。
内容为:你是谁?被告是谁?你告被告不肯解除婚姻关系,为什么要离婚?离婚的理由是什么?一一写清楚。
2,离婚相关的证据准备好。
a,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b,户口本上你那一页的复印件。
c,结婚证(你的那一本就可以)或能够证明你俩是夫妻关系的证明书。
d,你俩生的孩子的户口本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孩子的年龄(每个孩子的都要提供)。
e,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动产、不动产)、负债证明(如果能提供证明一些欠款是分居后被告个人借的,也要提供)。
f,被告打你的证据,两人分居多长时间的证据,被告与他人婚外同居的证据,被告有违反现行法律的证据等一切影响婚姻关系的证据。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再者是诉讼离婚。如果协议不成,那么就可以通过身上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我国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需要去被起诉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要去经常居住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是指持续一年,长期稳定居住的住所。
起诉时需要带起诉状一份及副本一份。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如果有孩子还要带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的复印件。
为了能够胜诉,应当积极的准备证据材料。主要包括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关于抚养权的证据,抚养费的证据。家庭财产相关资料。
如果涉及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也要准备相关证据。
我自丛结婚到现在己经好几年了但是说起我的婚姻是亲情介绍认识到我那个男朋友的可是他对我一点也不好也不关心我实在不忍心下去了不想在过下去了我遇到什么事情都跟他没有沟通的余地可是像我这样的家庭婚姻我
首先,起诉离婚有前提。
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即如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可到民政局办理而不需要起诉。
其次,如果起诉离婚,首先需要确定的是管辖权法院。
第一种情况: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之规定,原告就被告为基本原则,意味着原则上需要到被告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户籍地就是对方的户口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的解释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二种情况: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种情况: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相对复杂,在此就不详细阐述了。
第三,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
起诉离婚原告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被告的身份证明(各地法院要求不一,比如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均可)
3、可以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结婚证或者民政局出具的有关材料)
4、孩子的出生证明
5、起诉状3份,c
6、财产信息、财产证据或线索等有关材料。
7、如果主张对方家庭暴力、赌博、涉嫌犯罪,则需要提供有关证据或申请法院调取。
备注:如果被告户籍地跟经常居住地并不一致,原告还需要提供当地的居住证明。
如果一方手中没有结婚证,可以持身份证到登记的民政局开具一份婚姻情况证明,之后持该证明到法院起诉。
如果一方没有对方的财产线索或证据,则最好提前委托律师调取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以免后期自己的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