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想要复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婚姻相处的过程中,很多夫妻经常会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让彼此后悔的举动,在彼此还没有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因为一时的争执而办理了离婚手续。当两个人都恢复了平静之后,往往对自己做出的冲动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在机会契合的情况下,就有可能复婚。复婚需要什么手续呢?这就需要我们先了解复婚到底是什么?是指已经离婚的男女双方在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办理这样的登记手续,可以恢复婚姻关系的一种行为,婚姻关系是彼此确定的合法关系。
在离婚之后,如果男女双方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之间的关系的话,也恰恰说明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是没有中断的,而且还没有走到无法恢复的阶段,只在办理离婚的时候,也只不过是一时冲动。所以法律上是允许双方通过婚姻登记的方式来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在进行登记的时候,复婚需要什么手续呢?因为在这种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曾经有过夫妻关系,并且已经按照相关的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登记,不过他们又要借助于法律的程序再进行复婚,自愿恢复夫妻之间的关系,所以在婚姻法中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这些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男女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
在办理复婚手续的时候,要求有需要登记的男女双方各自拿着所需要的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的区或者县级市民政局或者镇人民政府的复印机关进行登记申请。我们都知道婚姻关系其实也是一种法律的关系,它的产生和消除都需要经过法律所特定的程序,在复婚的时候,其实和结婚登记所需要准备的手续是一样的,都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在复婚的过程中,需要男女双方填写声明书,而且是各自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的相关证明书,在声明书上进行签字,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声明人一栏中进行签名或者按指印。
提交了婚姻申请登记表和声明书之后,接下来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就会进行审核登记,因此双方提交的证件以及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话,是允许办理复婚登记的。不过在复婚之后,之前所办理的离婚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应该进行撤销,给夫妻双方发放的是复婚登记证,这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我们可以通过婚姻法中的第28条规定了解到,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如果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话,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在办理了所有的手续,并且经过审核符合复婚条件之后,就可以获得复婚登记证。
其实复婚所需要准备的手续和办理结婚证时所需要的手续没有太大的差别,但其中一条是之前办理离婚时的离婚证和法院的判决书需要进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