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后玩消失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失踪的话,那么你可以根据两种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
1、对于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的:
A、你可以刊登公告,延长诉讼时效。
因为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三年的,若债务人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且你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如遭遇自然灾害等)的证据,你可能将面临败诉风险。
B、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C、如果有配偶在借条签名的或你能够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行为,你可以要求债务人的配偶偿还。
D、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债务人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债务人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法院在查明后会对债务人进行缺席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对于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的: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法院宣告后,债务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那么,你可以拿相关的借条等凭证要求由代管人从债务人的财产中支付。
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除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外,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民法总则》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借钱的问题,有必要公事公办,打个欠条都是对自己的负责,对家庭的负责,量力而为,不要造成自己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了,如果没要回钱来,尽快报案,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啊
找个人很简单,拿出一百万,有人替你干,放心,肯定只赚不赔。
今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大会 ,人民群众无不称赞和期待 ,有人提议。
一、制定完善一套具有威摄力的组合拳,进入执行程序后,首先完成四个规定动作。
(一)、控制人。1、通知被执行人到案,送达《被执行人告知书》。2、利用手机定位被执行人行踪。3、采取一切现代识别锁定技术 ,保证在需要拘留、逮捕被执行人时能及时到案。4、扩大对失信人员限制范围。
(二)、控制财。1、由人民银行提供被执行人所有开户行和账号 。2、在执行期间不允许被执行人开设新账户账号。3、查封一切账号及其他可查封冻结的证券。
(三)、控制物。1、查封被执行人土地证、房产证。2、其他资产。
(四)、控制经营活动。扣押被执行人营业执照。
完成以上四点控制,有利于和解履约和强制执行,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效果,为保证顺利执行打下基础创造条件,变被动为主动。
二、由于基层法院普遍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当申请人无能力提供时,往往使执行无法进展。因此,应明确由公权力负责调查被执行人相关信息,查寻被执行人行踪。申请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线索。
三、完善拒执入刑标准,降低自诉门槛,简化自诉程序。
四、只有让债务人”不敢赖、赖不掉”,才能消除执行难,才能让人民群众更信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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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知怎么说,因为我一个朋友借了我现金三十多万说一年内还如今三年过去了人都见不到真的是没办法
有些人简直就是垃圾,废物,人渣,借了,几千块,都还不起,没有的废物,人渣,乐色,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意义,禽兽一个,没用的男人。废物,
这样的人最可恨,打电话给他父母!报复性的没必要,就当教学费了,没能力还的千万别借!如果多就报警一般的借款均为朋友之间出于友情的借款,到期未催讨过的现象非常普遍,为防止因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而使得借款沦为自然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全看借款人是否愿意还款),在借款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如果出借人仅仅希望达到诉讼时效中断效果的,完全可以在起诉后不交诉讼费,这样既达到效果对出借人来说也没有损失;如果出借人希望得到判决的,则诉讼是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