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谁养
针对夫妻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谁养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了以保障被抚养子女权益最大化作为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首要原则。
以被抚养子女的年龄阶段为标准,可区分以下情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以随母亲生活为常态,随父亲生活为例外。
例外情形: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
(一)绝对优先条件
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上述四种情形,不仅是从保障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同时还兼顾到了父方或母方自身的特殊情况,鲜明地体现了法理与情理的高度结合。
(二)相对优先条件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子女的抚育不单单是物质生活上的,精神层面的健康成长尤为重要。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但,随着《民法总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下调至八周岁,应考虑什么年龄段子女的意见,也将会有相应的降低。
四、特殊情形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离婚后子女判给谁将看年龄,离婚也将设定冷静期
目前的婚姻法规定的,“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这一规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相对较差。比如孩子的哺乳期长短不一,而且相差较大,这就增加了法律判定上的难度。所以,刚刚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第五编第四章对离婚制度作出了规定,并在现行婚姻法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
夫妻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谁养
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修改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以增强可操作性(草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1、父母意愿。
孩子一般会判给要孩子意愿更加强烈的一方。如果一方坚决不要孩子,而另一方特别坚持要孩子的话,孩子都会判给意愿强烈的一方。
比如我一个远方亲戚,孩子一岁,妈妈坚决不要孩子,爸爸无所谓,后来孩子就判给了爸爸,虽然孩子是个女孩。
2、家庭条件。
如果父母双方都有非常强烈要孩子的意愿,还会考虑父母双方的家庭条件。如果父亲经济收入高且工作稳定,而母亲只是全职太太,一般出于对孩子的发展考虑,会判给爸爸。
对父母的受教育水平,跟收入的考量和出发点也是一致的。
3、孩子情况。
在上面两项都相当的情况下,如果孩子还小,一般会判给妈妈。如果孩子大了(比如小学高年级或更大),则一般会判给同样性别的家长。也就是说,男孩会判给爸爸,女孩会判给妈妈。
当然,上面的解释都是基于我个人经验,与法律无关。不过,我遇到的很多家庭,都是在离婚前就协商好孩子归谁,并且协商好另一方需要支付的抚养费。毕竟到法庭上再撕破脸争吵,真的不怎么好看。
所以,您可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一下。民法典草案也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实践中,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为此,草案规定了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草案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不过,法律从审议到实施可能还有一断时间,您可以自行判断一下个人的生活情况。希望这个回答能帮到您。
关于“夫妻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谁养”律师已经为大家讲完了,为了向每一位用户提供专业、快捷的法律服务,律师在线服务平台全面升级!!!不断扩充强大的律师团队,坚实可靠的律师援助力量,现在我们限时提供关于离婚纠纷相关的免费咨询服务,专业解决债务律师第一时间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