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如何解除关系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下面林律师给大家介绍一下事实婚姻如何解除关系以及其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周围群众亦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婚姻状态。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二、我国法律是怎么规定事实婚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这条规定,1994年2月1日前,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即这种婚姻才是法律上的事实婚姻,才受法律保护,在离婚时对于子女、财产的处理都可以参照登记婚姻处理。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才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时需补办结婚登记的,否则法院将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尽管自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三、事实婚姻怎么解除?
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事实婚姻如何解除关系协议怎么写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模板
男方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女方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事实婚姻关系,并生有子/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子/女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________元;
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女,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子/女________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女共同居住________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________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任何一方对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婚前财产: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前个人债权债务: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女方自离婚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________件,总计约________元;
银行存款________元,归女方________元,男方________元;________车,作价________元,归女方________元,男方________元。
(3)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四、男方确认给女方经济补偿________元;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________元。
六、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男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女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事实婚姻如何解除关系案例分析
【法院裁判】
曾某系江西人,方某(女)系象山人。曾某从部队退役后于1990年与方某相识、恋爱,并于同年7月始一直于方某所在村内同居生活。1991年双方生育一子,2005年双方又生育次子。双方一直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方某所在村在1993年填报户口时将方某的婚姻状态填报为已婚。2006年后,曾某与方某的关系急转直下,曾某为此离家出走,从此对子女及家庭不管不问。虽经方某多次努力,但均未能挽回曾某的感情。方某心灰意冷,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法院认为:曾某与方某于1991年即开始同居,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生育子女,且双方同居期间已具备结婚实质要件,而该行为发生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故原、被告双方构成事实婚姻关系。原告起诉要求离婚,且经调解无法和好,故法院确认曾某与方某夫妻感情破裂,并支持方某的离婚诉请。
【法条索引】
《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
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结婚的形式要件,是当事人缔结婚姻关系必须遵守的程序。那么,何谓事实婚姻呢?一般来说,事实婚姻是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我国《婚姻法》对事实婚姻未作明文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以1994年2月1日为时间界限,以是否补办结婚登记为标难,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两性结合区分为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具体如下: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否则按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后一种情形的两性结合,并未形成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无法享受婚姻法赋予配偶双方的各项权利。本案中,原、被告虽未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其在1994年2月1日前已经符合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因此原、被告的夫妻关系应予认定,在此基础上,法院再对双方是否具备离婚的法定要件作进一步审查。
目前,我县农村仍存在一定量的事实婚姻。一旦一方提出离婚,调解不成,应判决离婚。故大家应及时补办登记手续,让自己的婚姻在法律的轨迹里运行,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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