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8投诉法官有用吗?
有用
面对官司,每个人心理期待的都是一个公正的判决,如果遇到一个不靠谱的法官可能会让自己背上莫名的冤屈。如果法官不作为,我们是不是有权利投诉呢?怎么去投诉?
12368投诉法官有用吗?
下面林律师就为大家简单讲解一下,投诉法官需要注意的事项。
如果法官不认真负责,出现错误,可以向法院的监察室投诉。
监察室会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向法院院长报告。
院长会对确有错误的法官处理的。
如果确实不适合再继续当法官,院长会安排调岗,改做行政后勤工作的。
对于法官违纪现象相关法条做了如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一日公布实施)第二条 举报中心受理对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高级人民法院正、副院长以及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下列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
(一)贪污受贿;
(二)徇私枉法;
(三)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隐瞒或者伪造证据;
(五)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秘密;
(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七)故意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八)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十)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
(十一)乱收费、乱拉赞助等违反诉讼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十二)为案件指定律师或者为律师介绍案件;
(十三)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对于举报人可以采取的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中心设立接待室、公开举报电话和公开举报信箱。受理举报人采用电话、电报、信函、面谈等方式进行的举报和代为他人进行的举报。
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举报工作秘密。
举报中心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举报必须接受。对下列举报,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对法院判决、裁定不服的,告知举报人向有关审判庭申诉或申请再审;
(二)对不属于本院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告知举报人向受理的法院举报中心举报;
(三)举报人向其他法院举报中心举报确有困难的,可以由本院举报中心转办。
属于举报中心受理范围的举报,举报中心分别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对属于本院监察部门管辖的,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步审查或移交监察部门办理;
(二)对不属于本院监察部门管辖的,转交有管辖权的法院监察部门办理;
(三)对重要的举报及时向本院监察部门负责人报告;
(四)对情况特殊的举报,经主管负责人批准,以其他方式处理。
然后经初步审查,认为被举报人的行为不需要进行政纪处理的,应当作出审查报告。经初步审查、认为需要立案调查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对署名举报,举报中心应当将举报事项的处理结果回告举报人。
第十一条 举报中心对举报人、举报事项严格保密:
(一)不得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
(二)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
(三)接受举报人举报或者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在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四)未经本人同意,对社会宣传报道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工作单位。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是林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12368投诉法官有用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如果有其他不清楚的问题您可以在我们的官方平台进行提问,简单叙述自己所面临的问题,上百名专业律师会在第一时间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