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会要妻子承担吗
罚金会要妻子承担吗
夫妻一方因犯罪被判罚金,另一方在未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能否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此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可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刑法罪责自负原则,陈某所承担的罚金应当以其个人财产为限,不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可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保留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理由如下:
1、罚金刑的实施是犯罪分子个人的犯罪行为所导致,属于犯罪分子个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因此,罚金应当以犯罪分子个人的财产为限,不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这也是刑法罪责自负原则的内涵。这一基本刑罚原则为夫妻一方因犯罪需承担罚金时另一方为维护个人或家庭财产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奠定了理论前提。
2、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重大理由的情况下,可以不解除共有关系而分割共有财产,但物权法未对“重大理由”作出具体规定。而婚姻法解释(三)对婚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仅列举了两种情形,但这并不排除具有其他“重大理由时”可以依据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虽婚姻法解释(三)未明确规定一方因犯罪承担罚金时另一方能否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绝不意味着排除此情形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刑法原则已为此情形下赋予婚姻当事人请求权奠定了理论基础,民事法律应当给婚姻当事人提供权利救济途径,赋予此情形下婚姻当事人不解除婚姻关系状况下保护自己财产或家庭财产的权利。
3、从私权优先原则上讲,刑法设置罚金刑的目的不在于保证国库收入,而在于通过金钱惩罚的方式遏制犯罪行为。在夫妻一方因犯罪需承担罚金时赋予另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体现了优先保障私权的法治理念。婚姻法严格限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在于维护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的稳定性,本案情形下赋予婚姻当事人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与这一立法目的并不相悖。
谢邀。题主的意思应是老婆赚的钱应不应该用在家庭日常开消上。当然可以用在日常费用上,但夫妻赚回来的钱那能分的那么清楚呢?现在许多家庭是由妻子掌管财政大权,更说不明白花的是谁的钱。有的家庭老婆赚的钱主要由她自己掌握使用,家庭开支主要用丈夫的钱,只要妻子花钱正当,丈夫承担的起应属正常。过去有句老话: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丈夫多承担家庭经济责任是应该的。不过一旦家庭开支出现缺口,明理的妻子一定会拿出自己赚的钱贴补家用。
1、需要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刑事上的金钱给付、义务属于个人债务。
2、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4、只会执行属于犯罪分子本人的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犯罪分子所应占的份额。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一个问题,罚金可以不交吗
先看看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第二十七条对于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释。第四十一条本规定所称“财产性判项”是指判决罪犯承担的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判项,以及追缴、责令退赔、罚金、没收财产等判项。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服刑人员不交罚金,会有以下几种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个问题:服刑人员不缴纳罚金的后果
1、影响减刑、假释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刑罚执行机关,也就是监狱在执行刑罚的时候,会严格考核服刑人员罚金的履行情况,不缴纳罚金的,不能认定为“确有悔改表现”,会严重影响减刑假释。具体体现在,第一次减刑会推迟,两次减刑之间的间隔会拉长,每次减刑的福大会压缩,假释原则上不予办理。因此,不缴纳罚金,对于服刑人员的减刑影响是很大的。
2、会被强制执行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被强制执行的后果,那就是本人名下的财产会被查扣,如果不及时履行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自己的征信会受到严重影响。另外,出狱后有能力拒不履行,有可能会被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罪重新判刑入狱。
第三个问题:确无能力缴纳怎么办
如果服刑人员因为天灾人祸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极度困难,无力缴纳罚金的,可以自己收集相关证据,到县市一级民政部门开一个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证明,将证明送到服刑人员所在监狱刑罚执行科,监狱会核实相关情况,在减刑假释时予以考虑。
小结
服刑人员被判罚金,应当积极履行,否则会严重影响自己服刑期间的减刑假释。千万不要认为罚金可交可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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