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汇缴和补缴区别
公积金汇缴和补缴区别
1、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住房公积金汇缴一般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单位账户需确保每月16日至月底前留存足额的资金。也可采用送缴方式,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2、单位发生人员变更的,应先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完成职工个人账户开户、封存、启封变更后,再进行汇缴,确保实际汇缴金额与系统记录金额一致。
3、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未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按时足额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中直分中心。待资金到账后,中直分中心将相应资金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2、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缓缴、应缴未缴及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住房公积金,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住房公积金,按补缴业务程序办理。具体办理方法见图片
以北京为例,一般公积金会在每个月的5-25号扣缴当月的公积金,这就是正常的汇缴。
如果你在上一家单位离职之后,没有立即找到下一家单位,就会造成公积金断缴,然后终于找到下一家单位的时候,原则上下一家单位只会给你把公积金从入职时间算起去缴纳,但是如果你希望单位帮你补缴断档的公积金,那么单位会帮你把断缴的公积金补上,这就是公积金的补缴。
不过在会计做账上,正常的公积金汇缴,和上述情况下的补缴还是不一样的。如果是汇缴,公司承担的部分会记录到应付职工薪酬里,个人承担的部分,会记录到其他应收款。而补缴情况下,公司是不会替你去承担费用的,公积金所有的费用都由你个人承担,所以记账时候,所有的补缴的金额都将记录到其他应收款里。
公积金补交的流程: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或现金到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窗口存款;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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