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最新司法解释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4
53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最新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田某信用卡诈骗1万元的犯罪案件在2018年12月1日前已经办结,根据高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中称“对于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

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最新司法解释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先以两个案例做比较。

田某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1万元,2018年11月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田某不上诉,10天后判决生效,入狱服刑。

王某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4万元,2018年11月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后上诉,12月1日后经二审法院审理改判无罪。

为什么王某被判无罪?

这是因为,日前,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杠修改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修改后的司法解释于2018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一个主要的变化就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数额发生了变化,犯罪“数额较大”起点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了5万元,“数额巨大”起点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了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由原来的100万元提高到了500万元。也就是说,根据新的司法解释,5万元以下的都已经达不到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数额标准了,王某4万元自然也就不构成犯罪了。

为什么田某被判有罪?

田某犯罪数额小,反而被判有罪?貌似“不合理”,其实,判决是正确的,这就涉及到司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了。田某信用卡诈骗1万元的犯罪案件在2018年12月1日前已经办结,根据高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中称“对于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因此,对于田某的犯罪行为,新的司法解释对其不再予以追溯。但是,王某就不同了,因为他提出了上诉,判决并未生效,案件还在继续审理中,但恰恰就在这个时候,新的司法解释施行了,可以说,王某赶上了“好时候”,因为《规定》中称“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这也是我国刑法溯及力的原则“从旧兼从轻”,通俗的说就是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既有旧的司法解释,又有新的司法解释,“哪个对嫌疑人有利就用哪个”。

信用卡好处多,但是透支需谨慎!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信用卡业务快速兴起,信用卡的方便性、快捷性等优点也予以体现,尤其是透支功能,提前消费支付,解决了人们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但是,千万不要只“享受权利”,而忘了“承担义务”,再方便、快捷的东西也不可能是“天上掉下的馅饼”,只有合法、规矩的使用信用卡,才能达到互利的目的。但是,现实生活里,却有着太多的人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要么明知自己已经债务缠身、没有偿还能力仍大量透支;要么透支资金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要么使用虚假资信证明办理信用卡透支;要么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转移财产,逃避催收还款等等,殊不知,上述的种种行为是极其危险的,足以证明了你的主观上已经具有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经过银行的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还款,就属于“恶意透支”了,等待你的就有可能是“牢狱之灾”了。

“好借好还,再借不难”,这不仅是使用信用卡必须要遵守的规则,也是做人应该具备的底线,希望每个人都要好好遵守。

个人认识,欢迎大家关注、转发、留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以及“恶意透支”认定处罚的相关问题,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了界定,以区别于善意透支的行为。

根据《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介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这次“两高”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1、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2、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

“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这次司法解释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形,比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

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

3、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4、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七十七条相关规定:伪造信用卡被列为”情节严重“的:

伪造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25张;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伪造空白信用卡50张以上不满250张;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

伪造信用卡25张以上的;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伪造空白信用卡250张以上的;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片区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窃取、售卖、片区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信用卡是否是存在恶意拖欠,法院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如果不符合恶意拖欠的行为,那么法院就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处理。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
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题主所描述的情况来看,属于恶意透支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法卡行催收后仍然不归还的行为

这里面就涉及到几个个问题,一是持卡人故意将信用卡交给其亲属使用,且明知道其亲属不会偿还或者说没有偿还能力;二是持卡人仅仅是将信用卡借给给亲属使用,并明确告知让亲属自行还款,但不知道亲属使用后并没有进行还款;当然还有个情况就是,如果亲属在未经持卡人知晓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持卡人的信用卡进行使用,这种情况就是信用卡盗窃,持卡人亲属肯定逃脱不了刑事责任

因为情况不同,对于是否存在恶意拖欠的认定就不同。如果是持卡人明知道将卡拿给亲属使用且不会归还,还故意将卡拿给亲属使用,这原则上已经构成了信用卡恶意透支,满足了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就不是题主所为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行为肯定会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持卡人能在银行采取法律手段之前,将卡债还清,那么也可以不被认定恶意透支。如果坚持不还,法院不但会强制执行(包括持卡人名下所有财产都在被执行之列),持卡人很可能还会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就是我上面说的第二种情况,持卡人并不知道将卡给亲属使用以后,亲属并没有进行还款。这种情况下,持卡人虽说不算恶意透支,但也说违法了信用卡使用规定,将信用卡交与他人使用,导致了信用卡逾期拖欠。持卡人也逃避不了承担法律责任。

这情情况一样,如果持卡人能在银行采取法律手段之前,将卡债还清,就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持卡人一样坚持不还,银行起诉后,法院同样会执行,至于承担刑事还是民事,原则上承担民事责任的可能性大。

其实这个案例涉及到的问题在于,持卡人有稳定的收入,且名下还有房产,具备偿还能力,那么银行的主动权就大的多。银行无论采取刑事还是民事诉讼,都可以追回欠款。在这个基础上,银行肯定不会像针对其他信用卡债务,持卡人没有任何偿还能力,银行有时候宁可将其纳入坏账呆帐,也难得耗时耗力的去采取什么法律手段,因为结果都一样,短时间追不回欠款。

同时,根据题主的描述来看,持卡人已经67岁,按照信用卡发放的条件,超过65岁的人本来就没有信用卡发放资格。就算是在此之前发的,过了65岁,银行也应当采用注销卡片降低额度来预防风险,但是此时持卡人还可以透支20多万,银行也是存在监管疏漏和过错的。

当然不得不说的就是,题主好像认为持卡人67岁了。人到黄昏,什么信用征信都没什么用了。银行法院也可能不会怎么样,甚至持卡人也是基于这个想法,才将卡交给亲属使用。但是要知道债务的履行只要满了18岁,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是终身都有义务和责任的。所以我建议持卡人及早换上,免得常识更严重的后果。

恶意透支司法解释: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恶意透支都属于违约行为,需依照信用卡领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司法解释已经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提升至5万元。

其次,关于追溯力的问题。

可能很多人会担忧,之前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已经超过1万,而之前的法律规定立案标准为1万,虽然立案标准提升了,但是不是还会追究之前的责任。

不会的。

这是因为刑法有一个原则,从旧兼从轻

也就是说,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

但是,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适用新刑法。

因此在目前的这种情况下,单纯透支不满5万是不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

公安是不会对你刑事立案的。

当然了,积极还款,比什么都强。至于民事诉讼,积极应诉,然后积极还钱。

“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第一,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所欠款项。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而导致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第二,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犯罪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这次司法解释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形,比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第三,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第四,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根据两高最新司法解释,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信用卡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免除处罚。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最新司法解释“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信用卡逾期违约金怎么算

若您的中行信用卡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银行将会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还款违约金,若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银行将会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还款违约金,到期未还银行会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 ...
法律顾问
731热度

同桌喝酒死人后的责任最新规定

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后续负有喝酒时免责事项,仅供参考):同桌饮酒者责任的由来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 ...
法律顾问
43热度

信用卡还不起会坐牢吗

夫妇俩一直做实体服装批发生意的,最近几年较难做,亏损严重,加上部分应收帐款收不回,最终失败,两个人的信用卡经常应急用和经常分期,时间长了导致越还越多,光分期利息都吓人,也同家里人多次借入还卡,但现在实在是连最低都还不起了,两个人的 ...
法律顾问
216热度

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认定

按照2018年12月1日颁布生效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是这样定义的: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 ...
法律顾问
29热度

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 ...
法律顾问
531热度

信用卡逾期多久会上征信

(当时是逾期的第四天)客服说~你这个不会的、因为我们后台看到你信用卡还多了一笔账、客服妹子说、你只要现在把款还上就没事了、听了客服妹子这番话、我才没那么紧张了、通话结束后、我第一时间打开APP还款、后来也查了征信确实也没有逾期记录,信 ...
法律顾问
551热度

信用卡起诉到开庭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逾期时间未超过三期账单,一般还上最低是还可以正常使用的)2 : 协商停息止付(和银行达成协议)分期慢慢还,减轻还款压力,停掉心里压力最大的催收,避免起诉,您好,即使信用卡欠款未还,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是否开庭以及开庭时 ...
法律顾问
33热度

信用卡欠款离婚怎么判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当然,根据2 ...
法律顾问
95热度

无力偿还信用卡自首后

欠了信用卡20万,无力还款,想投案自首,判决如下:1、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
法律顾问
196热度

信用卡逾期没能力还怎么办

银行做这些的目的,因为法律规定,信用卡逾期多次催收(三次以上)后没有结果的,信用额度超过10000元的,就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了,所以三次有证据的催收,是一个关键的数字,还有逾期三个月以上的条件,金融部门也会将案件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提交 ...
法律顾问
113热度

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

这个方法最好是到最危急的时候使用,毕竟修改信用卡账单日的次数非常有限,下面给大家看看常见的各大银行的一个账单还款期限和账单日修改周期:3、利用信用卡的容时容差服务信用卡虽然都有免息期,也定下了每期账单的最后还款日,但是为了避免持卡 ...
法律顾问
194热度

信用卡逾期如何协商

1,打电话跟银行客服沟通还款事宜,让银行感觉到你的还款意愿2,逾期金额协商二次分期还款,提出合理化分期化分期方案,减免利息滞纳金,减清还款压力可以协商,我们接过400多个案子可以协商分期服务债务人,为债务人解忧,信用卡逾期,如果你有还款 ...
法律顾问
553热度

信用卡钱多少可以立案标准

先不管他说的这个是真的还是假的,至少我们可以确定,他欠了信用卡很多钱,而且没有被立案,没有坐劳(但是被起诉了)这里楼主说的立案应该是刑事案件,抓人,判刑的吧,但是真正懂行的人,信用卡真正逾期的或者身边朋友逾期的人才知道,信用卡逾期 ...
法律顾问
514热度

信用卡严重逾期最佳处理

最好的办法是:你多少还一点,比如先还三千五,不要一笔还,比如今天分两三次还一千多,明天分两三次三四次还一千多,让它控制少于五万,然后争取每月都有两三次还款,可以不多,一百三百五百都可以,电话不要全不接,偶尔接,别怕也别跟他们急,说 ...
法律顾问
152热度

个人破产法2024最新

个人破产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也就是借款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债务调整,对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目前,我国仅有企业破产法,个人破产制度还未正式列入 ...
法律顾问
828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