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后很麻烦
申请财产保全后很麻烦
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是一种预防当事人转移财产,或变卖财产的预防性措施,他对于案件的顺利解决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分以下几种:一是诉前,二是诉中,三是执行。如果是诉前和诉中,都要等到法院审理完结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才能变现,要经过评估.拍卖。如果是保全的是银行账户,账户里有现金,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通知银行协助执行,对于银行中的现金于以扣划,裁定给申请执行人,因此申请执行人不要着急,人民法院做了保全措施,并不能马上变现,得有诉讼程序,最后执行阶段一定会执行到位的。
被财产保全,被吿有如下权利维护权益
财产保全不是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的执行措施。财产保全是诉前,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法院对财产先行采取的措施。因此不能说”被执行财产保全了”。而是被法院财产保全了。
做为被告,在财产保全后,仍有如下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如你知道申请人未提供担保,可请求法院驳回申请人申请。
2,申请人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你要随时掌握这个时间,过期请求法院解除财产保全。
3,财产保全限于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超范围或与本案无关的财物,你可请求法院予以纠正。
4,法院财产保全冻结财产后,应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人。法院没通知的,你应有知情权,要求法院通知冻结什么财产。
5,财产己被法院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别的行政机关更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6,你提供担保,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7,申请人申请错误的,财产保全给你造成经济损失,你可要求申请人赔偿。
8,对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定,你不服,可以申请法院复议一次。
9,如果财产保全是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存放的,你为减少经济损失,可以请求及时处理,由法院保存价款,
10,财产保全你的财产,法院和负责保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如有使用,你向法院提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情况紧急,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措施,主要是为了保证生效判决的执行!不如此,被告有可能转移财产所采用的一种强制措施!
当事人申请法院诉前保全措施,必须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同时,在诉前保全后须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措施!
诉前保全具有突然性!被保全财产的人肯定不会知道!但诉前保全后应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被保全财产的人最迟应该会在保全措施后的十五左右收到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和原告的“民事诉状”。你依法应诉就是!
你写好“答辩状”提交法院,对于原告诉状中相关的问题予以答复!同时亦可向法院提供相应证据!经济条件尚好的当事人亦可聘请律师代为参入诉讼或全权代理!以保证诉讼的胜率!
法院通知开庭,你准时参加庭审!可以在法庭上与原告公开辩论!举出有利于你的证据!陈述自己的理由!争取法院判决有利于你或败诉不至于太惨!
法院判决后,你对判决不服!亦可上诉!
总之,以平常之心对待法院的诉前保全措施!同时,据理力争!争取胜诉!
听说腾讯法务团队无比强大,许多吃瓜的法律群众就是不服一、财产保全是应对赖皮、防止判决书成为一纸空文的法律手段
财产保全,是诉讼保全措施的一种。
通俗点讲,就是原告在打官司时,认为自己会赢,为了确保官司赢后,使得支持自己诉请的判项能够得到顺利有效执行,在判决前,就申请人民法院对被告的相关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措施,以防止对方在判决执行前,转移、隐瞒、毁损财产,以防止判决书成为一纸空文,让对方赖皮不成。
法院同意并依原告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后,若能够成功保全到对方的财产,尤其是能够成功冻结到对方的银行存款,则只要等判决一生效,申请法院直接扣划就行了,执行起来非常简单。
如果是查封的是非现金资产,则还需要拍卖变卖程序,相对麻烦一点。
但是有,总比没有好。
就怕对方是光脚的,啥都没有,保全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当然,也需防止对方提前知道信息,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前,已经把财产转移干净。
所以呀,兵贵神速,要出奇不备。实践中,原告一般在递交诉状的同时,会一并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甚至有情况紧急,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采取措施保全到对方的财产后, 事后再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
这叫不打无把握之战。
也可称为不见兔子不撒鹰。
法律名称叫诉前保全,是法律明文规定许可的行为,但是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的30日内,必须起诉,否则法院会解除保全措施。
二、财产保全是建立在自以为是的必胜把握之上,一旦输了官司,错误保全了对方的财产,若造成了对方损失,依法应当赔偿
法律给原告财产保全申请的权利,同样也会要求原告为错误申请保全承担义务。
法院违法超额查封或者胡乱查封,另当别论。
所以,为了保证原告因错误保全申请而承负的赔偿对方损失的义务得到履行,法院会要求原告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提供担保。
有的原告提供财产进行担保。
有的则是寻求保险公司提供保函。保全错了,要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公司来理赔。比如,腾讯这次申请冻结老干妈的1600万元,就是由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提供的担保。
三、腾讯公司申请保全是在合法行使诉讼权利,但存在错误申请保全要赔偿老干妈的可能,在保险公司担责的情形下,腾讯不是赔不起这个钱,而是输不起这个脸
因为在法律江湖中,腾讯号称“必胜客”。
在深圳南山法院本土作战,据说腾讯从来就没有输过官司。
南山必胜客,这或许是腾讯创造的另一个深圳奇迹。
这次,老干妈出马,能否打破法律江湖上的必胜客?
社会充满期待。
世上本没有常胜将军的。
老干妈可能会让不可思议的深圳奇迹,回归常识。
四、腾讯在法律上的“永远正确”,除了法务团队的强大,或许还有地利因素;如果在贵州法院打官司,老干妈的巨额存款被如此顺利冻结的概率怕是会小的多;一边倒的舆论,彰显了民众对司法土壤正本清源的期许
闷声干活,积极帮腾讯查封存款的是深圳南山法院。
救场如救火,奋勇争先帮老干妈破案解围的则是贵州公安。
各为其财主的盈盈之情。
郁郁葱葱的地方色彩。
腾讯法务团队强大的一个方面是,他们充分利用腾讯的强势地位,主导合同文本设计的时候,一定会选择在南山法院打官司。
占尽了主场作战的天时地利。
而南山法院也似乎从不辜负。
对格式合同的疑义,应当作出有利于相对方的解释之司法正义,在腾讯案例中似乎遍寻不见。
贵州如今也是科技大省,这次腾讯pk老干妈事件,应当不再是高科技对传统行业的碰撞,更起决定作用的或许是双方背后的高维力量。
高维力量,是我等吃瓜群众有感觉,但摸不透,看不懂的无形力量。
五、假公章不等于盖章无效,真不排除腾讯再翻盘的可能
按说,老干妈一声明,贵州警方一公布警情,腾讯就应当知道自己告错对象了,应该立马撤诉,减少对彼此的损失才对。
但是,腾讯却没有。
反常之处必有妖!
贵州警方没公布涉嫌利用假公章签约者的身份,腾讯也至今没有撤诉,表面上看腾讯目前只是在抖机灵缓解尴尬,暗地里,其法务团队肯定在紧锣密鼓地行动,积极寻找造假者与老干妈的身份链接点,俟机绝地反击。
为什么说公章真是伪造的,腾讯也还有翻盘的可能呢?
是因为有尚方宝剑——最高院《九民纪要》,如是说:
41.【盖章行为的法律效力】司法实践中,有些公司有意刻制两套甚至多套公章,有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甚至私刻公章,订立合同时恶意加盖非备案的公章或者假公章,发生纠纷后法人以加盖的是假公章为由否定合同效力的情形并不鲜见。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主要审查签约人于盖章之时有无代表权或者代理权,从而根据代表或者代理的相关规则来确定合同的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之人在合同上加盖法人公章的行为,表明其是以法人名义签订合同,除《公司法》第16条等法律对其职权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外,应当由法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人以法定代表人事后已无代表权、加盖的是假章、所盖之章与备案公章不一致等为由否定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要取得合法授权。代理人取得合法授权后,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以代理人事后已无代理权、加盖的是假章、所盖之章与备案公章不一致等为由否定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取要言之,我说:只要腾讯能够找到证明,利用假公章签约的人与老干妈有着一定身份上的关联,南山法院或许就会支持腾讯关于签约盖假章的人构成表见代理的诉讼主张,判老干妈承担合同付款义务。
六、听说今日的东家字节跳动公司,也正在深圳南山建设总部大楼,南山法院在手的背面和正面都是肉的情形下,如果有一天今年与企鹅对薄公堂,那将会是怎样的胜景?!
期待一场真正公平的华山论剑!
请问,你对此有什么看法和展望?
本想不再见世间过,不料又在此谈是非!阿弥陀佛!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申请财产保全后很麻烦“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