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和交强险一起交吗
车船税和交强险一起交吗
交强险不包含车船税,这两个是独立项目,只是销售时绑定在一起。
国家汽车强制保险费与车船税
私家车强制险:
第一年:5座 950元,6-8座1100元
第二年: 855元 , 990 元
第三年: 760元 , 880元
第四年: 665元 , 770元
第五年: 665元 , 770元
以上保费,跟出险,脱保,过户有关系,其中任意一项变化了,那样保费也会变
车船税:
1.0升 以下:180元/年
1.0~1.6升 :360元/年
1.6~2.0升 :420元/年
2.0~2.5升 :720元/年
2.5~3.0升 :1800元/年
3.0~4.0升 :3000元/年
4.0升以上 :4500元/年
汽车只交交强险加车船税是可以的,汽车商业保险是附加险,属于自愿购买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是否购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第四十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因为车船税是税务局的应收款项,只是委托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时一并收取。所以,其征收规则是按照税法要求办理的。基本规则是车船税不跨年。从新车开始,每辆车的车船税都是在其购买上户的当月开始计收,当月至当年12月的。比如,你的车是2018年6月买的,那么你的车船税就应该缴纳2018年6-12月的。往后年度,每年在交强险办理时一并征收,期限同样是从购买保险时当年的1月-12月计算一个完整年度。但是,因为保险报价和办理可以提前2个月,比如11月份就可以提前把2019年1月份到期的保单办理,但却无法生成对应2019年度的车船税。就会发生题主所述问题。实践中,有两个办法可以解决,第一,可以先续保商业险,交强险2019年再续,这样2019的车船税就可以一并收取办理了。第二,到第二年,你同样提前续保,就可以交掉2019年的税了。还一种情况,大家可以想象下,如果你的车是2010年1月买的新车,保险期限是2010年1月5日至2011年1月4日,那么,2010年买的保险是包含了2010年的车船税的,假设在2010年12月我提前给自己的车续保,保险期限是2011年1月5日至2012年1月4日。那么,这时的保险是无法生成2011年的车船税信息的,也收取不了。到了2012年1月3日,我再办理2012年的保险,期限是2012年1月5日至2013年1月4日,此时,可以生成2012年车船税信息,可通过保险代收。
其中问题,大家自行理理。请结合当地车辆年检规定和依法纳税义务,做好自己车辆的保险,年检,纳税等重要工作。
可以直接到附近的保险公司去办理,也可以单独办理交强险和车船税,建议最好增加保额为20万的商业三者保险和车损险加不计免赔,来保障自己的爱车,和万一有情况时减少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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