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对继子有监护权吗
后妈对继子有监护权吗
一般意义上来说,所谓监护权,指的是父母对孩子的人身、财产权利进行监督保护权力。
一般来说,监护权的取得有三种方式,一是自然取得,即孩子出生后,生父母自然拥有对孩子的监护权。二是承继取得,生父母离婚后又各自再婚,取得孩子抚养权的生父母的第二任配偶,即孩子的继父母通过婚姻关系取得孩子的监护权。三是有权机关指定取得。即生父母没有能力或者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由法院或者民政机关指定孩子的近亲属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他人员(收养关系)、社会福利机构负责孩子的抚养和监护。
从法理角度来讲,在这三种方式之中,第二种方式,也就是你提问的情况比较特殊,有一个前提,即继父母的监护权是以取得婚姻关系为基础,而一旦婚姻关系解除,监护权也就随之失去。
最复杂的是另外一种情况,即孩子的生父或生母去世,继父母能否取得孩子的监护权问题。在实践操作中,若未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请求对孩子的监护权,而继父母也不愿意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那就得综合考虑,抚养条件、成长环境甚至有可能是孩子的个人意愿等等,判决结果可能大为不同。
言归正传,你提出的问题是离婚后的监护权,可以直接套用第二种方式,因为婚姻关系解除了,孩子的生父母还生存,所以,继父母是无法争取孩子的监护权的,倒是另一方未取得抚养权的生父或生母可以争取监护权。
(原创)应该。后妈也是妈。在现实生活中,我看到后妈管教自己继子的例子有多例。她们用正确的方法去管教和培养自己的继子,最终都取得了娇人的成绩。
我大姨妈就是这样做的,上世纪六十年代,她前夫去世后再婚到西部山区的另一个家庭,这个家庭是母亲去世,留下一个三岁的男孩送给外村抚养,我大姨妈千方百计把孩子要了回来操心抚养,男孩长大后参了军入了党,复员回村后被选为村党支部书记,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之路,成绩多多,还被评为全国先进村。孩子呢,对我大姨妈也是善待终生,胜过亲生儿子。
这样的例子还有几个。家庭关系都很好。
这其中的道理,我从中体会到,将心比心,只要继妈真心对儿子好,没有白费的心。心血负出了,继妈在孩子心中,永远是亲妈!
完全没有,不仅后妈,亲爹亲妈也完全没有,如果帮忙看,纯属牺牲自我,帮助子女。以此为前提,后妈照顾孙子(孙女)有两种可能,一是自己无子女(或关系淡薄),老来需要依靠,无法或者不敢拒绝继子女要求。二是本身和继子女关系已经亲如母子(母女),可以参照亲妈模式。
实话说如果没有达到亲生般的关系,最好不要代看,因为孩子成长是大事,不够亲密的话,可能会带来一些麻烦。
孩子磕磕碰碰,或者实施是错误的看孩子方法,不好意思开口说。继母看孩子过程中,如果身体不适,心情不好,也需要压抑自己,对家庭和睦不太好。
如果除了继母没有更好的人选,那最好带上亲爹一起照顾,并且子女要保证对老人无限孝顺,多关心多沟通,金钱上也要跟进。继母人好的话,肯定比保姆靠谱~
总之,如果邀请继母看孩子要有感恩之心。继母要去为继子女看孩子也要视如己出,别把自己当外人,不需要委屈自己。
点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果这个继母已经照了你们这个家庭,风风雨雨几十年。而且是在你少年不懂事的时候她就在这个家里了,并且她用女人的善良慈祥,温柔大方,辛劳的操持着这个家。我觉得这个继母就是对这个家,对于你们这些孩子是有恩于你们的。假设说如果有一天,也就是说等到他们年老的时候,你父亲先于她而去,你们这些曾受人恩惠,被人抚养的继子和继女们,就应该履行赡养的义务,就应该承担照顾这位伟大的继母的生活。因为这是一种回报,更是一种感恩。这种现象在我们的社会当中是必然要弘扬和知识的,如果说作为继子女们。你们想逃避赡养老人的责任,你没想背信弃义做出那种不负责任的事情,我想实惠受到公众的批判,是会受到正义,人们对你们的唾骂的。对待这个老人,如今已经没有精力,没有那么多的精神头儿可以照顾自己照顾你们了,她老去了的时候,就是你们应该照顾他的时候。我记得我曾经就看过一条这样的新闻,有一户人家,她们家有一位老人,年轻的时候就作为保姆在这个家里扎下了根,一工作就是50多年过去了。如今孩子们都长大了,家中的父母也去世了,只剩下这个老保姆女孩子们在一起了,为了感恩这个老人对孩子们做出的那些事情。孩子们一直把老人当做自己的父母,从来也没舍得把老人送回农村,而是像孝敬自己的父母一样,一直为老人养老送终。这是一件充满正能量的是天下自古就有孝为先的道理,所以说尊老爱幼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因为我们小的时候,毕竟受人点滴的恩惠,我们要以与回报。这才是满满的人间正道正能量。
小夏12岁,母亲在生她的时候去世了,生父在其5岁的时候又结婚了,不幸的是半年前父亲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去世了,没有遗嘱,只留下一处房产和10万元存款。父亲去世后,继母对小夏的态度也越来越冷淡,对她不管不问,半年来不给小夏零花钱,不给买新衣服,生病了也不带她去医院,到了开学的时候连学费也不给小夏出了,让她去找年迈的爷爷奶奶要。
继母每天晚上出去打麻将都会很晚回来,有时彻夜不归,也有时后母会把牌友叫到家里打牌,直到深夜,还要小夏给端茶送水,稍不合意,就打骂小夏。
小夏找到居委会的张奶奶,询问自己该怎么办?
张奶奶告诉小夏,我国婚姻法规定继父母不得虐待、歧视继子女,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对父母子女的相关规定。小夏的后妈必须依法承担教育抚养小夏的义务。
谢谢邀请;继子没有赡养继母,却想着分继母的房子,合不合适一要拿出证据,还要看继子和继母他们存不存在抚养关系,才能做出答复的。
当下在中国人的眼里,房产不亚于是一份巨额的财产,一生能得到一套房产,就算居有定所了。往往有很多人面临房产的继承上,私心和私欲就会膨胀起来,独霸继承权。指责继子没有赡养继母,是要拿出证据的,没有确凿的证据,法院就不会采信,就不能剥夺继子要分继母房产的权利。
如果说继母再婚的时候,继子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在婚姻的框架下,就和这个孩子形成了合法的继母子之间的关系,继母同时对孩子就拥有了合法的监护权和抚养权,只要有抚养关系存在,赡养关系就就成立了。
依照继承法,财产的继承是由第一,第二,第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继母的财产继承就由配偶,父母,子女 ( 包括继子女和养子女 ) 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利。要是继母还活着,继子就要分继母的房产的话,这就变成了赤裸裸的养不熟的白眼狼,在法律上也不能成立。就算继母百年以后,可以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财产。
如果说继母再婚的时候,继子已经是个年满18岁周岁人,在法律上虽然他们形成了继母子关系,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没有抚养关系存在,赡养关系也不能成立。用通俗的话说,可以把这种关系看成是烟亲关系。姻亲关系就不属于直系亲属关系,继子就没有继母财产的继承权了。
能不能当亲生孩子得看你的实际情况。
第一种:你愿意当后妈,孩子未必愿意让你当后妈,怎么让他们认可,或许你做了让他们认可你的事情,但是这样的机会很小,一般开始或者一直都会排斥你,不管你做的多好。
这个时候的你,把你该做的都做了,至于他们领情不领情,那就是他们的事了。
第二种:你愿意当后妈,孩子也没有那么排斥你,或者还不懂事,这个时候只要你是真心对他,他是能感受到的。
我们活在世上,真心换真心,这话一辈子通用,你对他是打心里好,他能感受得到。
第三种:你并不是特别愿意当后妈,只是碍于面子,不得不对孩子好,不得做一些你不愿意的事情,你没有付出真心,孩子是能感受到的。
后妈并不是那么好当的,遇到合缘的,小家一辈子幸福,遇到不合缘的,鸡飞狗跳也有可能。
不管是亲生的,还是后天的,这都是一场修行,希望我们都可以幸福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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