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全部
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全部
婚前财产协议细节
一、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出于双方自愿,任何一方均不能对另一方采取隐瞒、欺诈、胁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二、婚前财产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合法拥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婚前财产协议的客体。
三、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为了使双方订立的婚前财产协议有效且不遗漏关键条款,建议最好请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来起草或者审核该婚前财产协议,以避免协议起草时因考虑不周而给一方造成重大损失,从而有违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初衷。
举几个常见的例子:
(1) 一方不忠,双方就必须离婚或者丧失子女抚养权的约定无效。
(2)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效约定:
1)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婚姻关系的解除以离婚登记以及法院生效文书达成。
2)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3)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婚前财产协议具体误区
误区一:婚前财产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如果是口头协议则无效。
解释:口头协议在下面两种情况也应成立
(1) 夫妻双方对口头协议的效力均无异议。
(2)能证明双方有口头形式的协议且一直履行。
误区二: 财产协议只能在婚前签订,婚后再签就没有用了。
解释:不管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签署的婚内协议,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误区三: 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否则没有效力
解释:只要婚前财产协议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即使不经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对婚前财产协议做公证更为保险,尤其在是一方丢失协议的情况下,公证机关保留的协议将具有重要的证据作用。
婚前财产协议其实就是两个人之间的协议,它可以很简单,只要双方协商好,写下来,签个名字就成了。如涉及不动产的、动产所有权的、涉及不动产抵押的、涉及权利质押的、涉及债权债务等也可能很复杂。如果涉及的财产多,建议请专业的律师起草一份婚前财产协议,并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协议效力很高,一般都会被法院直接采信,除非有足够的证据推翻。这样的话也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不管什么原因离婚,财产都归女方?
也就是说,哪怕是女方出轨给你戴了绿帽子,导致你们离婚,你也得净身出户。
你说这种条件你能签吗?
脑子是个好东西,用用吧。
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前财产协议并不是法律所规定必须的,签署这个协议一是人们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对权益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二是是为了更加明确好财产归属,即使以后有纠纷也是一目了然,很好的将婚前婚后财产区分。
可以。
像这种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离婚的时候,女方是可以主张分割这一部分。因为房子存在抵押贷款,没有偿还贷款解除抵押,其实也是没有办法过户的。这个时候要是想要将房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通过协议来解决。根据规定,这种属于配偶对另一方的赠与。若是通过公证更好,这样的赠与便属于不可撤销的赠与。
新的婚姻法已经赋予了个人婚前财产的安全性。虽然现在的人心浮躁。但是我还是愿意相信那种可以相濡以沫的爱情和婚姻。作为普通的老百姓来说,我家也没矿,所以我个人不怎么看重这些。人的一辈子,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去。尘归尘土归土。如果爱情和婚姻不能走到尽头,人财两空,那又有什么关系,在能解决基本的物质基础之上(基本生活)。一个人的幸福感与他的钱财多少没有多大的关系。身外之物对于每个人来说是福还是祸,根本就说不清楚。只有自己内心的健康快乐才是真快乐。
这个问题让人很难回答!如果签了,那是对另一方不信任,因为人是你自己选的,真让人左右为难!如果不签,就现在的人变脸比翻书还快!再说现在的小三最猖狂,财产不就留给小三了?因为现在的离婚率太高了!双方应该心平气和地可以协商,如果都同意了,可以签,如果不同意可以不签!想开了,不就是一套房子吗?在这问题上,女方损失惨重,过了一半了,分了,什么都没有,咋说?所以女人必须要经济独立,自己要有属于自己的房子,这样才有退路,不至于流浪街头!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全部“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