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逃税后果
个人所得税逃税后果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不如实进行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可能构成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 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外,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也遇到类似的问题,不过没有扣税,一家天津的公司给我“发了”50块钱的劳务报酬,由于劳务报酬预扣的时候起征点在800元,所以没有扣税。
今年是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元年,很多事情都是第一次,第一次有人退税,第一次有人补税,第一次能清清楚楚查看到自己的真实收入,第一次让企业虚假扣缴的无处遁形,正是诸多个第一次,才使得这个新生事物还有很多改进的地方,它也需要成长完善,其中最需要改善的就是自己纳税人的身份被冒用。比如你从没供职的单位给你“发了”一笔收入,这样他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笔收入,同样自己供职的单位也可能利用他扣缴义务人的身份暗箱操作多申报收入,也是为了规避一部分所得税。
但是这一切都在汇算清缴的时候会暴露出来,我相信来年这种事情会少很多,但对于这笔不知名的收入(扣税),你可以在APP上进行申诉,也可以直接删除,不会对个人产生什么影响,和自己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可以大胆处理。
如果这笔收入扣了税,那么证明有人替你交了这个税,所以删掉收入后很可能会产生退税,退税会退到个人账户上,好事儿啊。这样的不知名扣税多些也无妨,哈哈。
可能没什么后果,前提是你已经足额缴纳了该交的个税,并不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
我是在公司财务的催促下在微信上申报了,其实非常非常简单。另外我也发现两点,1,我之前那一家公司也是符合申报标准的,税局就弹出两个选项让我选哪家。2,本年度的一些财产交易,比如房屋买卖,交了多少税也一清二楚(其实你不交国家也不让你买卖对不)。
所以,做个守法公民,去申报吧。关键是又不会重复多扣你税。
逃税罪的“黄金桥”问题值得关注。理解了“黄金桥”的含义,就能判断是违法还是犯罪。
逃税罪的“黄金桥”问题事实上是逃税罪的处罚阻却事由,也就是说,逃税既遂后,可以通过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不是犯罪,无论逃税数额多么巨大。如,刘晓庆当年逃税被追究是因为当时的刑法没有规定“黄金桥”问题;范冰冰逃税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其享受了“黄金桥”待遇。
“黄金桥”是给行为人的改过机会,回头是岸。有人认为,范冰冰逃税数额特别巨大,不追究责任不违正义,事实不然。纳税事实上国家通过强制力向能力强的人无偿征收,能力强的人纳税解决了国家的财政困难,国家给予能力强的人一定的豁免符合正义。
“黄金桥”,或者处罚阻却事由,也不是永远敞开。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以及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黄金桥”将会关闭。由此可见,
- 第一次逃税只能是违法,不可能是犯罪;
- 行为人五年后又逃税的,只能是违法,不可能构成犯罪;
- 行为人五年后,又逃税,受到一次行政处罚,再逃税的,只能是违法,也不构成犯罪。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税务机关没有处理或者不处理的,司法机关不得直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逃税罪公安机关不能主动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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