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犯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被害人犯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依我之见:‘’寻衅滋事犯罪’’侵害的是国家对社会的管理秩序丶侵害的老百姓和平安宁的生活秩序一一一广大普通老百姓(你丶我丶他)的生活秩序丶公共秩序丶公共利益才是真正的‘’受害人‘’。
我国现行《刑法》将‘’寻衅滋事罪‘’划入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并细化作为该章犯罪列入‘’第一节扰乱社会秩序罪‘’之中,所以从法理和法律规定看本案的‘’真正受害人‘’一一一是国家为保障老百姓安居乐业管理的社会秩序和广大普通百姓和平安宁的生活秩序,即公共秩序和利益。
请问:国家和普通百姓答应本案私了吗?
本案例表面上看好象遛狗打人者仅仅打伤的是本案一名受害人,但是,作为称王称霸耍流氓的犯罪嫌疑人他是将在公共场所丶任何他认为不顺眼的人、即‘’不特别多数人‘’作为耍威风而随意殴打的对象,如无事生非丶借故找岔而殴打他人,所以,遛狗打人者之行为已不是普通一般的故意伤害,而是标准典型的‘’寻衅滋事犯罪‘’。
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依法是不得搞所谓‘’刑事和解‘’,因为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
至于现在有人说犯罪嫌疑人‘’已对被打伤者赔偿了丶谅解了‘’,依我之见_一一犯罪嫌疑人上述悔罪情节依法可以在‘’寻衅滋事犯罪‘’定罪后‘’从轻量刑‘’,而不能违法作为所谓‘’私了‘’的借口。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请问:寻衅滋事犯罪,严重侵害的是“公共大众”的生活秩序等“公共利益”,公共大众能谅解吗?
依我之见:寻衅滋事犯罪,司法机关在办理该罪案时,依法是不得违法适用“刑事和解”而谅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检察院审查后必须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必须判处刑罚。
为什么办案机关不得适用“刑事和解”而谅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呢?下面本人从刑事法理和办案实务层面作简要分析:
一,根据我国《刑法》犯罪构成-‘’四要件必备‘’的理论,犯罪是由犯罪主体丶犯罪主观丶犯罪客体丶犯罪客观等四方面构成。所谓“”犯罪客体”一一就是指犯罪行为侵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或利益。而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犯罪者侵犯公共利益的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从犯罪客体理论上讲伤害的是公共利益的“公”,而非侵犯私人利益的“私”。因此,作为公诉类刑事案件的寻衅滋事罪案,依法是不得适用公民间引起的刑事自诉案件的“公民自治”原则,也就是说寻衅滋事罪案是否起诉,或不起诉,决定权在代表国家和公共利益的检察院,也不得象刑事自诉案件那样适用和解(调解)等手段。
二,根据上述犯罪构成的理论,某一具体寻衅滋事犯罪案件中,即使某一具体的被伤害的受害人原谅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某一次拦截丶辱骂丶强拿硬要丶殴打……等称王称霸行为,但是,寻衅滋事的构成往往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称王称霸行为具有”长期性丶一贯性”,即主观恶性深丶己长期危害当地一区域内社会治安秩序,严重破坏了众多老百姓的和平安宁的生活秩序。
请问:在一定区域内,长期称王称霸骚扰丶破坏众多老百姓生活秩序的寻衅滋事犯罪“恶人”,众多老百姓能谅解吗?
又请问: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人民检察院能够仅仅是某一受害人的谅解,而不起诉称王称霸的犯寻衅滋事罪的“恶人”吗?
三,当然,就本案例所述”犯罪嫌疑人殴打六十多岁老人致轻伤,现已赔偿了医药费,得了老人谅解,并己取保候审”,依我之见——受害在人虽谅解了犯罪嫌疑人,但法律不能谅解,赔偿了老人医药费,证明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在量刑时仅仅是可从轻处罚。仍不能作刑事和解的不起诉丶判缓刑丶免予刑事处罚等谅解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题目中最后问的是怎么量刑,实际上遇到一个案件,首先要解决的是定罪的问题,即构成什么罪,然后要解决的才是怎么量刑的问题。
单就题目中给出的内容,由于缺少动机行为的描述,无法确定具体的罪名,有可能是寻衅滋事罪,也有可能是故意伤害,还有可能涉及到抢劫。
看提问的内容,提问者没有问定罪而是直接问量刑,所以我猜测提问者想问的是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而且具有致被害人轻伤二级和拿走了对方钱财的情节,该如何量刑?先姑且这样理解吧。
一,讲一下什么情况构成寻衅滋事罪。
提问中给出的信息,可能涉及到寻衅滋事罪中的两种类型,随意殴打他人型和强拿硬要型,即法条中的第一和第三种情形。
其中致1人轻伤,属于情节恶劣,构成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没有问题。
如果强拿硬要的财物价值在1000元以上,构成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也没问题。
二,关于量刑的问题。
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这是一个大的量刑幅度,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比如说,拿走的财物价值多少,犯罪嫌疑人是否是未成年人,被害人中是否有未成年人,是否已经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是否具有自首情节,是否有前科等,这些都会影响具体的量刑,还需要提问者进一步补充。
最后,提醒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遇到事情不要冲动。
一旦进入看守所,艰苦的日子就开始了,什么时候是头?就是进去之日起37天内,如果没有被取保候审,住到什么时候自己就没有数了。
进入看守所,日子一复一日,饭菜一日复一日。今天重复昨天,明天重复今天。有的看守所还要做工,比如串珠子做手工活,比如扒辣椒扒大蒜磕瓜子,每天都有任务,完不成没办法睡觉,什么时候完成了什么时候睡觉,那时候,你就会知道违法犯罪是什么滋味。
37天内,如果没有被批捕,就有被取保候审的可能性,有可能从看守所走出去,一旦37天后,就转仓了,转到批捕仓了,转到批捕仓以后,将来被移送审判的概率超过了99%。即便移送到审判,想要得到无罪判决,更是难上加难。
除非你的案子真的有问题,将来可能不起诉,或者判处缓刑,但是那都是后话了,进入看守所后,要从刷厕所开始,每天会有值班时间,即刚进入的新人,一般都会被安排在后半夜那个班。
所以,没事不要违法犯罪,因为失去自由的代价太大了。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被害人犯寻衅滋事怎么处理“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