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了廉租房能继承吗
老人去世了廉租房能继承吗
本题首先弄清概念:公房承租权,指的是有权利承租国企或集体房产的权利。租赁关系成立后,承租人获得的是居住、使用权。租赁关系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届满,仍需租赁,需续订租赁合同。而继承权指的是有权利继承亲人的私有财产(含房产)的权利。继承关系生效后,继承人获得的是永久的所有权。所以继承一般指的财产所有权,而非使用权。获得公房的承租权,一般指单位员工与单位签订了租赁合同,即除非员工另有了居住,一般确保员工及其共同生活的家人有稳定居住权。若员工去世,不影响随员工共同生活的家人继续居住,不过必须由单位与继续居住的员工家人签订新的有租赁期限的合同。如员工家人有了新的居住房,公房单位有权决定原公租房租赁关系是否解除。所以说公租房换了符合条件的主人居住,也必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样租赁期不得超过二十年。这显然与遗产继承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经复核,家庭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按规定推举新的租赁人与房屋产权单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房产
目前你居住的廉租房与能不能继承父母留下的房产不发生关系。相反如果你已经继承了父母留下的房产就不再有居住廉租房的资格了,这么说能明白了吧。
获得廉租房资格的先觉条件是名下没有住房,且年收入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等条件才有廉租房的资格。所以你现在的廉租房是在没有继承父母留下的房产之前申请的所以不发生关系。
如果继承父母遗留下的房产后,你的廉租房资格将会被取消,因为名下已经有住房了就不在符合廉租房使用条件。所以继承遗留房产后最好还是放弃廉租房,比将来建委和当地居委会核查时找到头上要好。
如果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留房产,事情就很简单。如果多子女共同继承遗留房产就相对复杂了,在写上几千字也说不完。就简单说利弊吧。如果多名子女继承房产且只有一套房产,那只能将房产变卖分现金,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会影响你继续使用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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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后有了自己的住房,一般廉租房会收回,但如果是多人共同继承,有可能不收回,具体要看你们当地的廉租房规定,请到房管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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