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劳动者休息的权利
劳动法关于劳动者休息的权利
您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专门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的权利。
具体如下: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看起来比较热门,看了楼上近百名大咖的回答,老朱根据自己的经验,也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老规矩,先说答案:违反劳动法!
关于上班时间(加班)的问题,一直是引发劳动纠纷的重要原因。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出勤时间是完全合法的呢?
合法的出勤(工作)时间
关于到底多少小时属于合法的出勤时间,其实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存在相互矛盾的地方。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如何理解这两个法条?
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每周安排劳动者休息一天,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就是合法的!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 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
乍一看,这两部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冲突,虽然说《劳动法》属于上位法,其法律效力要高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如果是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企业,依然是按照每周5天每周40小时的出勤制度,每天超过8小时的出勤,应视作“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企业要支付150%的工资,且不能安排调休。
何为综合计算工时制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行业存在季节性特点,无法执行标准工时制,因此,《劳动法》也规定了另一种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
所谓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建筑、旅游等岗位。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需企业报经当地市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未经批准,不能任意扩大范围。
综合计算工时制如何计算加班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不区分制度工作日与公休日。
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一个周期内只要总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总的工作时间的,其在公休日工作,不需支付200%加班工资。
但是,如果是在法定节假日上班,依然应该支付300%的加班工资。
那么,在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时,到底一个月工作超过多少个小时就属于加班了呢?
针对这个问题,网上有两种说法:167小时和174小时。各是怎么来的呢?
- 174小时
很多朋友都知道,因为法定节假日是带薪的,所以我们的月度计薪日是21.75天(365天-104天双休日=261天,261天÷12月=21.75天/月)
然后每天工作8小时,21.75×8=174小时。
- 167小时
21.75天是计薪日,但是法定节假日是不用上班的,所以我们一年的法定出勤日其实只有250天(365天-104天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每个月的法定出勤日就是20.83天(250天÷12月=20.83天/月)。
然后每天工作8小时,20.83×8=166.64≈167小时。
那么,究竟是174还是167呢?很显然应该是167小时。
也就是说,对于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劳动者来说,如果是以月为周期来计算工作时间,那么每个月超过167小时以上的工作时间就视为加班,由于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区分工作日和休息日(双休日),所以企业一律按延长工作时间的标准(150%)支付加班费。
楼主的问题答案为啥是不合法?
从问题来看,楼主所在的企业执行的应该是综合计算工时制,我们假定已经得到了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
首先,全年无休涉嫌违法,法定节假日需要安排劳动者休息,否则,就需要支付300%的加班工资。
第二,上24小时,休48小时,相当于是工作1天休2天,是否违规了呢?
我们假定以一个月为单位来核算。
在一个月中,劳动者共工作了10天,折算为240小时。很显然,远远超过167个小时的法定月出勤小时数,《劳动法》规定若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但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由此可见,167+36=203小时应该是每个月出勤时间的上限。
那么,这多出来的240-167=73小时,企业必须支付150%的加班工资。
如何看待996?
看了上面的回答,很多朋友可能会说,在现在的互联网企业,大量存在996的现象,那么,如何看待996呢?
如前所述,法定的每年出勤天数为250天,折算下来正好是2000个小时(250天×8小时/天=2000小时)。
但对于996来说,每年的出勤小时数是(365-52-11)×12=3624小时,差不多是法定出勤小时数的两倍!
如果是计算加班费,实行996工作制的“互联网民工”每年的出勤时间折算下来应该是2000+(365-104-11)×4×1.5+52×12×2=4748小时!
这是什么概念?
相当于应该拿正常工资水平的2.374倍才是完全合法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
【统一回答】
这篇回答出来后,已经累计超过了8万的阅读量很多条友私信联系我,询问他的工作时间是否属于超时,能否主张加班费?
老朱要说的是,本篇回答中所计算的只是最常规的情况,实际操作中还要看劳动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考勤制度中队加班是如何规定的,工资表中是否列明了加班工资这一项等等!
各位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私信给我!
@HR新知派 @职场 @李国庆 @号 @混沌大学
劳动者依法享有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等权利。
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我是职场老刘,关注后可随时咨询职场问题。
每天上十二小时,根据《劳动法》,是否属于违法?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违反的条款如下: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可延长工作时间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
综上所述,每天上12小时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如果对上班时间不认可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局申诉,让劳动行政部门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注职场老刘,随时咨询劳动法相关问题。
平等就业、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规定的劳动权利。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是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在正常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延长工时时间的限制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且每月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的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劳动法关于劳动者休息的权利“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