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执行死刑什么意思
立即执行死刑什么意思
在监狱里蹲到死,和死刑对比,哪个更痛苦,这还用说,死刑立即执行,哪来什么痛苦,只有心不甘,割怕死而已。
中国自古有杀人偿命,或罪大恶极的判死刑。
说那杀人偿命吧,死者家属觉得很公平,你杀了我的亲人,你必须死。
但是,一个人被判了死刑,对于罪犯来说,他想活也活不了,痛苦也好,后悔也好,害怕也好,只是一时的。
可是终身监禁,那就不同了,人虽活着,但是世界与他无关,也可以这么说,他其实也算是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虽然他的亲人可以看见他,可是世人从他被抓进去,就再也看不见他,跟他在我们的社会上消失死去是一样的。
但是,如果按照我来说,我不愿意他死刑,愿意判他蹲死在监狱。死刑,真的太便宜他了。而一辈子不出来,其实跟奴隶是一样的,甚至奴隶还好,老实干工,也还有的奴隶可以有老婆过的。
蹲监狱,国家不是让你去那里吃饱睡,睡饱吃的养你。国家可以搞很多监狱工厂和监狱农场。比如我们穿的衣服,用的肥皂,灯泡。甚至砖厂,吃的水果等,好多就是犯人生产出来。犯人每天由狱警押去上下班,时间到又赶回来关回去,工资也没有。比奴隶还要惨,国家还能创收用犯人创造的利益搞建设。
那么对于本人来说,除非你想死,自杀。不然你明知道一辈子出不去,你也得老老实实的干,才能苟活,不老实,监狱有治你的方法多了,比如关黑房,也就是关禁闭,关个几天,还不如老实出去干工还好过一天。
那么,对于死者家属来说,首先这个人已不在社会上。其次,他虽人活着,但是已经过的不是人的生活。一想到这里,值啊,让他在里面无偿为国家做贡献,过着非人生活。没有自由的生活,对他是一种折磨。
可是,为什么在中国死者家属希望判罪犯死刑呢。因为,中国没有终身监禁,也就是说,只要不判他死刑。死缓和无期,二十年内他都可能出来,又回到了我们的世界里。甚至还能吃香喝辣的,这对死者家属,也是一种打击,这样当然愿意他死。
如果能让他蹲死监狱和死刑对比,我相信好多死者家属都不愿他马上死,愿意他蹲到死。
这个就是凌迟的说法,罪大恶极,判凌迟。就是不能让他死太快一刀舒服。慢慢割,一点点割,让他多活两天,三天才割死,要割他三千六百刀。
所以说,死刑不可怕,一枪而已。死缓,无期也不可怕,还可以出来。
最怕的是终身监禁,不想死,但是永远不在社会上。正常人的生活,吃喝玩乐,老婆孩子天伦之乐,都一辈子与你无关了。
这才是最折磨人,最痛苦的了。
从其所犯罪行,作案手法、作案过程来看,此女穷凶极恶、罪无可赦、必死无疑!
劳荣枝,毕业于师范学校幼师班,按理说虽然不敢说锦绣前程、美好人生,但是也不至于堕落至斯。
可以肯定的讲,是一个叫着法子英的男人彻底的毁掉了她的人生。十九岁的花季少女,还有些许懵懂,对社会缺乏辨识能力,因为一时不慎,爱上了坐过牢、结过婚的法子英,不但放弃自己的工作跟着他去流浪,甚至于出去坐台挣钱供他吃软饭。
看上去好似一段凄美缠绵的爱情故事,但是结果却是越陷越深、迷失心智、成为典型的美似妖精、毒如蛇蝎的万恶不赦的邪恶女人。
因为劫财,将一家三口灭门;同样因为劫财,为吓唬受害者,又出去骗一个无辜的民工,其目的不过是为了在受害者面前展示自己的残忍度,当着被绑架的受害者的面杀害无辜民工,并肢解尸体。其主观之恶意,简直丧尽人伦。
七条人命,完全都是无辜的人。劳荣枝全程参与,从未缺席。而且每一次杀戮,都是先期策划、主观故意,没有任何从轻的情节。二十多年逃亡,最终落网也是天网恢恢,而不是她良心发现,主动自首。
所以,从其犯案的手法、过程、情节、还有悔罪表现来看,都是罪无可赦,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这个恶毒的女人必死无疑。
她的罪恶男友早已伏法,虽然对她的审判来的晚了一些,但是对罪恶的审判终究没有缺席。只要曾经丧尽天良,报应一定不爽。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绝对不会缺席,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等待劳荣枝的,一定是符合善良的人们期望的最严厉惩罚!
美国死刑犯执行非常不容易,不仅需要付出最高可达2400万美元的“执行费”,而且执行的时间还“控制”在死刑犯自己的手里。
这可不是玩笑话,美国对于死刑的判罚及执行都非常慎重,主要是担心会出现误判。
其他刑罚出现失误有纠错的机会,而死刑一旦出现误判,人生就不能再复生了,所以会给死刑犯足够为自己辩护的机会。
美国死刑初次判决在州基层法院,罪犯不服可上诉至州上诉法院,维持原判后再上诉至州最高法院。本着对误判“零容忍”的态度,这套流程下来大概需要3~6年。
这期间政府需要支付大量的诉讼费、监管费等等,一套流程下来费用总计230万美元以上。
这个时候如果死刑犯不想死,可以向州长申请特赦。于是州长会非常负责任地让律师团队,把案情再调查一遍,看是否符合特赦条件。
此路不通就接着打官司,可从联邦地方法院~联邦上诉法院~联邦最高法院一路上诉,即使没机会翻盘,这一晃十几年就过去了。
但这远远还没完,联邦最高法院维持原判后,还可申请总统特赦。总统拒绝后,还有不少花样可耗费执行时间。
美国现在死刑执行的基本是注射方式,这里也大有文章可做。不想死的罪犯一般会要求提供执行者的资格证,及药品成分的检测报告。
而不少执行者及厂商不想给自己带来麻烦,会拒绝配合,这其中也会让执法机构大费周折。
拿到药品检测报告后,不管有没有问题,死刑犯都会以“成分有问题”为由上诉,从州基层法院,到联邦最高法院,又是好多年。
美国死刑犯的“断头餐”
真正到了执行阶段,还有幺蛾子。如果罪犯中间出现痛苦或痛苦时间过长,律师都会向法院申请暂停执行。
有幸命大被医院抢救过来,那就可以等养好身体后,法院再另择执行时间。
纵观死刑整个执行过程,可谓非常复杂,因而要等十几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多年,在美国都属于正常现象。
由于死刑犯的“怕死”,政府却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所以除了危害公共安全或国家安全的罪大恶极的罪犯,美国一般不会判死刑,因为相对于终身监禁,这成本实在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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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检法办理曾春亮案件配合默契,他被判处死刑后最早在“十一”国庆节前执行,晚点可能可能在十二月底处决。
曾春亮两次抢劫作案杀死三人,犯罪性质特别恶劣,他不属于法定不得判处死刑范围人员,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司法机关速审速判可能在国庆节前处决,安慰死者亲属。曾春亮于八月16日落网被捕,公安机关要对他进行预审和指认现场,然后才能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此阶段一般一周以上;因为曾春亮案件属于有重大影响案件,检察院有可能在侦查阶段同步介入案件,提起公诉也得需要一周以上时间。法院受理公诉后至宣判至少得两周,曾春亮上诉期为10天,二审审理期限得2周,最高法复核的两周,十一国庆节前有可能下达执行曾春亮死刑命令,两个月审理时间显得仓促。
元旦前处决他最有可能。死刑罪犯一般选择特殊日子进行,逢年过节前常处决死刑犯人,司法机关一方面安慰被害人亲属心灵,另一方面减轻羁押场所看管死刑罪犯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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