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故意和过失的区分
间接故意和过失的区分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在“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下面讲两者的不同点吧1:在认识因素上,间接故意对实际危害结果的现实性并未产生错误的认识,而过于自信的过失虽然也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但主观上认为存在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有利条件,认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不会成为现实性,也就是存在错误认识。2:在意志因素上,间接故意的行为人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但也并不反对、不排斥危害结果的发生,而是听之任之,有意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行为人不仅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也不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而是希望危害结果不要发生,希望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即排斥、反对危害结果的发生。
区分间接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这个问题,最主要的就是区分好间接故意和过失之间的区别。
1.间接故意是放任危害结果发生,行为人只能认识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而过失是希望危害结果不发生,但是最终危害结果发生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
2.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尽管能认识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但是行为人并没有任何组织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努力的表现;而过失的行为人是努力组织危害结果发生的~在理解了间接故意和过失的区别之后,我想间接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的区别这个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
不同点是:间接故意是在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采取的态度是放任,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漠然,认为发生危害结果也无所谓,采取这种放任的态度,漠视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是间接故意,
而过失犯罪是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但是轻信可以避免。在主观上,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者的区别就在于主观上对危害结果的态度不同。由于这种态度的不同,对社会的危害就不同,所以,在量刑上过失犯罪就比间接故意轻一些。
从这个案例的情况分析,该司机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轻信事故可以避免,因此应当是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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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不同: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3.意志因素不同: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放任和漠不关心的态度,而疏忽大意的过失由于无认识,所以也没有犯罪的意志。疏忽大意的过失首先要求行为人在行为时负有预见危害结果的责任和能力。其次要求行为人在行为时没有预见危害结果可能发生。司法实践中,在作为犯罪时行为人有意识地违法自己的职责,但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却未予认识;客观上,行为人在对其行为引发的危害结果可能性已经能够明确认识到;主观上,行为人对自身的能力高估,对客观条件认识不足,自信可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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