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姑娘有娘家财产吗
出嫁姑娘有娘家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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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要看具体政策和情况的,不能一概而论。
(1)如果政策是按照户口来分,那么,女儿户口还在的话,是可以分得的。但是,事实上很多女方出嫁之后,就会把户口迁到夫家,这样的情况的话,就不可以了。
(2)也有些地方不是单纯以户口为标准的。有些地方把不参与分房人员定为“出嫁外村(外地)在本村未注销户口的出嫁女及其子女”。这种情况下,女儿没有实际居住在村子里面,就不能分。
(3)最后一点就是看父母了,现在的农村对女儿还是蛮重视的,毕竟“手心手背都是肉”,所以一般给到父母的,父母多少都会分一点给女儿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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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女儿是否出嫁,只要和父母没有断绝关系,并且尽到应有的赡养义务,没有虐待老人很严重,女儿就有父母的继承权。
首先要看父母是否立下了遗嘱,如果立下遗嘱那么法律尊重人的意愿,按照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出嫁的女儿也是遗产继承人。是否有继承权不是看女儿是否出嫁,而是看是否尽到赡养义务,有没有被剥夺继承权。
仅从从法律上,出嫁的女儿是有继承权的,不过搁我们那农村,财产基本由儿子继承,毕竟父母的养老都是儿子承当的
彩礼作为男方对女方的聘礼,是归女方的父母所有的。这笔钱是女方的父母的,别人无权干涉。
对于女方父母来说,如果家庭条件可以,不愿意花女儿的钱,就会在女儿结婚的时候,把彩礼钱还给女儿,让她带走的。作为父母的赠予,女儿可以把这些钱带走,毋容置疑。
如果女方的家庭条件不好,他们要把这笔钱留下来,补贴家用,或用作儿子结婚的费用,不让女儿带走,做为女儿,就无权把钱带走,成为自己的个人财产。
对女孩儿是否可以在娘家分家产的问题?我想这应该完全可以的。
女儿作为父母的继承人,也是父母养老的抚养人。所以他们对于父母的财产,是有权继承和分配权的。当然,这些钱是父母的个人财产,他们有权独立处置这些财产。如果父母在生前对财产进行了分配,给女儿的部分,女人就完全可以拿走。如果老人没有分配给女儿,那女儿就没法得到这份家产了。
如果父母对自己的财产没有进行分配,在他们死了以后,这笔家产就会变成遗产,作为女儿,因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就能够看到自己应得的部分,一分钱都不会少的。
如果女儿也分家产,社会就乱套了。
先别着急反驳,我分析一下原因:
为什么现在父母的财产大部分都由儿子继承,不让女儿继承?实际上这是中国人几千年来生活中总结出来的方式,绝不单单是重男轻女的原因。
女儿嫁到夫家,如果丈夫的姐姐妹妹来分你婆婆公公的财产你愿意吗?然后你再回头到娘家分自己爸妈的财产,家里的嫂子弟媳愿意吗?家里的嫂子弟媳再回她们的娘家分财产,如此反复推下去,分还分不清楚,兄弟姐妹反目成仇,是不是一片大乱?父母愿意看到这种景象吗?那何不大家都约定俗成,女儿不分家产,不就得了。这样你能完整的享受夫家的财产,也不吃亏啊?
有人说,女儿不分家产那为什么父母生病要掏钱,要照顾? 呵呵,这种问题问的多么没人性。你小时候吃药打针,不是父母掏钱照顾你吗?你从小到大吃喝穿用不是父母给你的吗?动物尚知反哺,人为何不懂感恩呢?
俗话说: “嫁出去的人,属于外边客”,按传统多数人是不会回娘家分财产的,但是,现在很多出嫁女都要回娘家分财产。
首先、法律赋予了出嫁女的分配权。
嫁出去的姑娘,等于泊出去的水,这种说法在当今社会被定意为重男轻女的传统封建思想,是对人权的不尊重,为捍卫妇女的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的合法地位,实现男女平等,《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妇女出嫁后,有权跟哥弟一样平等继承娘家的财产。即然法律上有规定,财产谁也不闲多,很多出嫁女当然就会理所当然,名正言顺的依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出嫁女该分,很多出嫁女肯定会主动回娘家争取。
其次、因为贫穷,很多人把财产看得比亲情更重要。
分财产就像打麻将一样,亲兄妹打麻将,认钱不认人,很多人提到钱和财产,亲情就变得不是那么值钱了。出嫁要分娘家财产,那是因为法律作了规定,出嫁女有权分,应该分,有的人觉得该分凭什么不分?娘家人不愿分给出嫁女,那是因为传统的思想,嫁出去的女,泊出去的水,传统上娘家的财产就是分配给儿子的,所以就会出现把金钱看得太重的人,出嫁了要回去争娘家的财产,娘家不给分的情况,这就是双方都自私,双方都把财产比亲情更重要。
再次、法律第一,传统第二。
当一家人因为分配财产,上升到法律程序时,财产的分配原则肯定是法律重于传统的,也就是说,出嫁女回娘家争取分配财产,娘家不给,通过法律,法律是支持外嫁女分配娘家财产的,但前提条件是出嫁女有义务共同赡养父母,如果在赡养过程中,外嫁女做不到平等的赡养义务,娘家也是有权利法律起诉外嫁女的。
第四、传统分配方式仍然占居大多数,亲情仍然重过财产。
尽管法律规定,男女平等,但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绝大多数人是尊循传统分配的,很多有志气的人,嫁出去了,就没想到过回娘家分财产。实际上,嫁出去的女儿,持别是嫁得远的女儿,在赡养父母的份上是根本无法做到共同平等赡养的,赡养老人不光是给点生活费的问题,说实话老人能吃多少?但能做到精神陪伴和生老病死的全程照顾大多数还是要依靠儿子,生活中愿意在女儿家长期生活父母可能真没几人,即使儿子不好,很多老人仍然居住在儿子家。所以,尽管法律重于传统,但要想彻底改变传统分配财产的思想是非常难,现实生活中外嫁女不分配娘家财产的情况仍然占居大多数。
综上所述、很多出嫁女要分娘家财产,一是法律规定可以分,二是很多把财产金钱看得太重,自私自利的为人方式决定的。关于外嫁女分配财产的事,依据法律,尊照传统都是正确的,不能说出嫁了就不能分配娘家财产,作为出嫁女,能尽到共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应该的,作为娘家,手板手背都是肉,即使女儿不回来争,有好处还是应考虑到女儿的一份,一句话,好要儿子姑娘都好,大多数家庭因为分财产起矛盾,都是因为贫穷或者私心太重,各人能挣钱,条件好的,有志气的人,不要说回去争,娘家主动送我我也懒得要,但作为儿子,分配了父母的财产就一定要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不能分财产时没有姐妹的份,赡养老人就拼着姐妹,还是那句话,嫁出去的女儿,泊出去的水,她敬赡养义务是情份,不敬是本份,儿子女儿父母都要会做人,任何一方或者两方不会做人,都会影响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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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种问题我就很生气,我一个朋友的姐姐嫁到杭州去了,男方家里条件比较差,差到全要他姐去贴补家用,他们的工作还可以,因为都是高学历,都是杭州市里的公务员,工资还是比较可观的;
我朋友家条件也不是太好,父母在外打工,爷爷奶奶在家经常捡破烂来贴补家用。我朋友为了给父母家里减轻负担,自己在外打拼很多年至今还没有女朋友,然后在城里首付了一套房子,全都是他自己出钱,没问家里要一分,;
她姐姐出嫁的时候男方一毛钱都没有出,更别提彩礼了,不过我朋友他家也不计较,女儿幸福就行了,就这样本以为嫁出去的女儿有工作,有家庭,很稳定了,没想到去年过年回来开始问家里要钱,要在杭州买房,买车,要钱的时候他男人还跟着,在旁边一个屁都不放,我朋友爸妈看到这个局面很难受,但是也没办法,都拼西凑借了十万给他姐了,他姐拿了钱就回去了,以为就这样就好了,没想到前一段时间又回来要钱,说不够,还差的多,让家里再想办法,要知道我朋友他亲弟弟都还没结婚,也没让家里出钱买房,她倒好,刚嫁出去就开始逼父母了;这次回来他爷奶看到了,也没办法,最后把捡破烂攒的的养老钱五万块钱拿出来了,因为都是零钱,用好几层塑料袋包着,给了他姐,他姐拿到钱之后当着家里人的面打开塑料袋,开始数,让她男人也数一半,要知道全家人都在呢,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就这样没良心的数着,数完确实是五万,人家就走了,没错就直接走了,一个毛话都没说,那可是亲爷奶,她自己也知道家里的条件,她男人就是个拎包的,是我的话我都没脸进家;
一想起来就气人,人家嫁闺女是啥,她这算啥,别说赡养老人了,家底都掏光了,不说为他亲弟弟想了,老人她都没放在眼里。
做人要有良心,不管男女都得对得起自己的父母长辈,才是对的。
嫁出去的女儿,她还是父母的子女。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这个排名不分先后,权利同等!
既然法律都明确规定了,那么女儿不管有没有嫁出去,都不影响继承父母的财产。
丈人跟女婿是什么关系?是父子关系吗?不是!是配偶关系吗?也不是!既然都不是这些关系,那么你当然没有权利了。
随便提一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大家有没有发现,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只有配偶没有血缘关系,其他人都有血缘关系!
简单点的说,你跟一个人既没有血缘关系,也不是配偶关系,那么你肯定不能分配他人的财产。
岳父家继承女婿家的财产,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是得不到支持的,除非人家遗嘱写明,不然,哪凉快哪呆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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