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还能报自己的意外保险吗
工伤还能报自己的意外保险吗
可以的,工伤只要属于意外原因引起的身体伤害符合意外险的具体保障范围,就可以报销,当然,如果社保已经报销部分医疗费用,意外险只能报销余下的医疗费用
问题是不用管是工伤还以意外,你的住院发票只有一份。如果是疾病住院一般的情况是先报社保,然后再拿着病历和社保报销单据,到保险公司报销剩余部分。因为你这是意外,建议你也这样操作,先去工伤报销,然后拿着工伤报销单据去保险公司试试,能不能报销剩余部分。
因意外伤害住院的意外医疗险属于报销型的,就是尽量补偿你的经济损失,而不是超过你损失的部分。
意外身故就不是这样,因为一个人的身价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所以,如果身故,买了多少意外,每个意外险都得赔偿。生命是有限的,但是爱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得以延续下去。
我们的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理赔限制最低。
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保险,他们是为了盈利,给你赌概率,并且严格按照理赔条款来。
工伤保险其实没什么所谓理赔,只要你经过工伤确认后,该报销的都给你直接报销掉。一般不需要自己掏钱。如果掏钱了会按照法律规定给你。《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补助,也会绝对按照你的实际情况赔付给你。
意外伤害保险还是参照理赔条款。一般来说,只要不是跟航空意外险一样的,出现一次性赔付的保险,都是不会赔你超出你实际支付额度的。
不过总体来说,他们是能够一起赔付,互为补充的。
工地给工人买的意外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受益人只能是工人。这算是工地给工人的一种福利保障吧。
一些人认为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职工就不需要再承担任何费用了。实际上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职工的工伤待遇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没错。但是用人单位在职工治疗期间要承担停工留薪期待遇,要保障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变。万一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管是单位原因还是个人原因,用人单位都要支付相应的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另外工伤保险基金还会支付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些用人单位想,为职工缴纳商业意外保险,商业意外保险赔偿的钱,能不能覆盖相应的待遇呢?那是不可以的。
商业保险都有指定的受益人,受益人只能是职工或者其法定近亲属而不是企业,投保人可以是责任关系企业。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怎么可以赌别人不幸,而自己得到赔偿呢?所以,缴纳的商业保险跟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没有关系。
工伤保险待遇和商业意外保险待遇能不能重复享受呢?主要还是看商业保险的合同约定。一般来讲,是可以重复享受的。毕竟工伤保险待遇是100%报销和一次性偿付,意外保险主要是对自己的实际损失或未来可能损失造成的赔偿,所以不相冲突。
工伤住院,单位给付了医药费,个人购买的意外险还能理赔吗?
答:这种情况要区分两种情况:
一,造成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单位全部报销,这种情况下个人购买的意外险是不能理赔的。因为所有的保险合同对于治疗费用类是补偿,而不是盈利。单位承担全部费用后,所有的原始医疗费用单据都会收回作为给付依据,没有原始医疗费用单据是不能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
二,单位没有全部报销,只是报销了部分医疗费用。这种情况是可以向投保公司申请理赔,所有的保险合同都是按照“顺序比例”进行医疗费用的理赔补偿。此时,可以将所有的意外伤害治疗就诊的资料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索取单位报销医疗费用的支付凭证,持以上资料向意外险投保公司申请剩余部分医疗费用的理赔。
可以报,不会冲突,工伤属于社保,意外保险属于商业险,两处皆可理赔。 二者不冲突,但是先后顺序不一结果截然不同: 1、先报工伤,报完以后报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会扣除工伤保险已报销金额,相信这一点全国的商业保险都一样。 2、先报商业保险,再报销工伤保险,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扣除商业保险已报销的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如果被商业保险公司收取原件的话,只需商业保险公司在复印件上盖章注明原件已收。简而言之:是否参加商业保险不影响我市工伤医疗费待遇报销的额度。
在因公受伤后一定要及时进行工伤鉴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保留好相关手续以便进行工伤索赔,若你有购买商业保险,工伤保险报销后剩余的部分,可以通过商业保险进行报销,所以购买商业意外险与工伤意外保险是不冲突的。
只要职业类别在意外险允许范围内就可以。不过,报销几乎是没有了,因为按法律规定,单位必须将你的医疗费全部承担。但如果有残疾,可以领残疾金,与工伤赔付的不冲突;如果买的意外险还有住院津贴,也和工伤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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