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以父母的名义买房
婚内以父母的名义买房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只要你这房子,是你爹妈全款出资(以他们名义转账),又登记在你一人名下,这房子就是你个人财产,和你配偶无关!!这是新婚姻法规定的!!
毋庸置疑,这一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小夫妻购买婚房。房子产权证上写了小夫妻二人的名字。这种行为,我们认为是一方父母对夫妻二人的赠与行为。而且这种赠与行为是被赠与对象明示的行为——版权证上书写小夫妻两人姓名的行为就视为一种赠与明示。
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赠与,继承等无偿获得财产的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的从约定。在提问中,你并未提及一方父母在购房时是否有另外的约定,比如房产是否只给自己子女一方?所以按照此规定,该房产只能推定为赠与小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依据: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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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写夫妻两人名字,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住房都算两位共同财产。
国家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房产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物权法》规定: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一方为离婚转移财产,为父母买房,配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对父母的赠与行为无效,因为侵犯了配偶的利益
两个人从恋爱走到婚姻,是彼此吸引、彼此包容、彼此愿意为对方有所改变和付出。而并不是其中一方只要索求,另一方就必须同意,这是无理取闹,根本就不是恋爱和婚姻。
再来看你的问题!
结婚后买房,女方要求写自己父母的名字,这个要求何来?是因为女方父母出资吗?如果是,可以!如果不是,凭什么?
相信有部分女性会说,凭男方爱女方啊!那我要问,女方爱不爱男方?如果爱,为什么要房子写自己父母的名字而不是写男方父母的名字?
为何两幅面孔、两套标准?
即使是婚后以夫妻两人共同财产买房,也没有任何资格写女方一方父母的名字。怎么?你的父母是父母,男方的父母不是父母?你这是视对方父母不存在吗?如果是,你真是不尊老无教养。
处理方式很简单:要以夫妻婚后财产买房写女方父母名字可以,但前提是给男方父母同样买一套同价值的房子写上男方父母的名字。且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因为在孝敬父母面前,一碗水必须端平。
如果只给女方父母买房写女方父母名字,男方拒绝不但不小气,还很理智。夫妻恩爱是夫妻之间的事,与父母有房无房没有关系,如果非要在夫妻感情上加上一套房来衡量,这夫妻感情本身就出了问题。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谢邀,以法律角度回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后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若要给父母买房,属于大笔资金,需要夫妻双方同意后才能为父母买房,其为赠予。
赠予后为父母的个人财产。
望采纳,谢谢。
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套房产是属于父母所有的房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离婚双方是不可以分割他人名下的财产,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父母自己的名下,从法律上来讲,这套房产是属于父母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子女是不能够分割的。
在日常生活中,的确会出现这种情况,男方的父母出资购买一套房产,写在自己的名下,然后把这套房产作为婚房,让小两口就居住在里面,之所以写在父母名下,父母他们担心,小两口虽然结婚了,但如果把房产写在男方的名下,或者是男方和女方的名下,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就可以分割这样的房产,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担心,有些父母就把出钱买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而不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
可能子女会说了,父母以前说好的,把这套房产要给我们小两口的,那这种承诺算不算数呢?根据法律规定,关于房产赠与,不仅要有赠予的意思,也就是说要把房产给他人的这种表示,同时还要求,房产必须过户才可以,在房产过户之前,父母是随时可以撤销赠与的,所以说,即使父母有了这样的承诺,但在实际上一直未过户,那父母是随时可以反悔,不把这样的房子给子女。
综上,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小两口离婚时是不可以去分割的,因为不属于你们夫妻俩的共同财产,你们无权分割。
如果和你好好生活,相夫教子,会有,如果离婚一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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