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如何规定
结婚离婚本来就是很常见的事情,两人因为爱情而选择结婚,婚后也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不再相爱,这个时候自然就会选择离婚。但如果两人之前已经生下孩子的话,即便离婚了,也会因为这个孩子而继续纠缠在一起。在离婚的时候,夫妻两人肯定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也不要着急,因为你还有探视权。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如何规定?如果对方不履行探视权、拒绝探视会怎样?
先还是给大家解读一下探视权,所谓的探视权其实就是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得到抚养权的另一方不应该拒绝探视,应该协助其探视。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离婚而消失,因此在离婚后,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求探视子女,这属于正当权利,法律会保护这个正当权利,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剥夺探视权的。
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有哪些规定呢?该如何履行呢?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规定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者周末的某一天使用探视权,这一天,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和自己的孩子见面。这个时候,大家或许会有疑问,那就是一个月可以探视多少次呢?这个其实并不是固定的,是要看双方协商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来的话,法院才会给出一个判决结果。而双方只需要按照法院的判决结果来履行就可以了。
虽然法院已经表明,夫妻离婚并不表明亲子关系结束了,离婚后,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要继续履行抚养子女的责任,只不过其抚养方式有所变化而已,他们依旧要探视子女,关心子女,但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人都不履行探视权。得到抚养权的一方有可能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多多接触另一方,探视权得不到履行,这会怎样?要是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不积极配合,拒绝探视的话,另一方可以起诉,到时候,孩子的抚养权有可能被重新判定。因此这里还要提醒各位有抚养权的人,最好是不要拒绝探视。
法院之所以会有探视权一说,其实是为了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孩子需要父母双方的关心,但父母离婚后,孩子只能和一方长期生活在一起,不过,有了探视权后,他才有机会和没有直接抚养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见面,才能享受父母双方的关爱。也正是考虑到孩子的利益,法院才不会轻易地剥夺探视权,除非能证明这个人有传染性疾病,又或者其教唆孩子犯法犯罪,孩子与其多多接触不好,不然的话,是不会剥夺探视权的。
希望夫妻双方在离婚后,也依旧将孩子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要因为探视权而起矛盾,让处在父母中间的孩子感到矛盾,应该好好地协商,争取让孩子在健康的环境中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