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如何起诉流程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那么怎么做才能让诉讼更有保障?
一、他人借钱不还怎么办如果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
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一)欠条
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二)人证
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三)对方财产证据
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依《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借钱不还是一定可以起诉的。
但是从实务上来讲,那官司是有成本的,这个成本不仅是指钱,还有时间以及人情。法在乎理,更在乎情,打官司不仅要付出时间、精力、金钱还有就是感情,不管之前怎么样,一个官司打完不说是仇人,但就真的是老死不相往来了。
如果可能的话,还是建议双方去协调,商量,跟他的家人朋友去沟通,尽可能的不要打官司。一般来讲,民间借贷纠纷,是最常见的官司,但是很多时候开庭、证据都不是最关键的,因为借贷简单,矛盾点少,容易证明。
下面说说怎么去打这个官司。首先打官司打的就是一个证据,在这个案子里,需要准备的就是把转账记录打印出来,催要债款的记录打印出来,一方面是为了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一方面表明自己没有怠于履行债权,不存在诉讼时效的瑕疵。这样的话基本上官司就不会输了,一般从立案到判决三五个月左右,这也是为什么不建议打官司,时间长,糟心,费时费力费心,最关键的还是执行。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大力推进执行难工作,所以执行已经比之前好了很多,但是依然需要你时刻盯着,一旦出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跟执行法官联系。
有用的,法院判决后,你可以按照判决书上行使你的权利,老赖需要履行判决书上的义务,到期老赖没有履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老赖拒不履行判决,就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人身自由也会受到各种限制。下面我们看一下近期的一则热点新闻: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当了老赖,结果外出旅游时,买高铁票被拒绝。江苏徐州一名公司老板不但不反思自己的行为,居然拿起了电话,对法院承办法官破口大骂半个小时!近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徐州一家企业法定代表人孟某予以司法拘留15天,并处罚款10万元。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法院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老赖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身自由就会受到各种限制,例如:
1、老赖想要坐飞机到国外旅行、想要快一点到达目的地,订一张高铁票,想要睡列车的软卧去游玩,不可能;
2、想要买房去银行贷款或者想要办一张信用卡,梦想一卡在手可以天天剁手,小编告诉你,没门;
3、想要享受高级酒店的服务,过着优哉游哉的生活,清醒一点吧,不可能的;
4、想要投资做生意,想想就好,不要做白日梦了。
对老赖的人身限制还有很多,小编就不一一列举了,不得不吐槽,老赖有钱不还,还想进行高消费,还想享受人生的美味,良心过意得去吗?良心不会痛吗?有借就有还,这是诚信问题,一个人没有了诚信,是无法立足社会的,在这里奉劝老赖,不要心存侥幸,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怎么逃避责任,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