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和民事纠纷区别有哪些?
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关键是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即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还是为了通过履行合同获得经济利益
首先,民事纠纷与诈骗罪有着诸多相似之处,主要是:
1、两者都产生于民事行为之中,并且都会有合同,无论是口头约定还是书面的合同;2、两者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都出现了不完全履行的情况;
3、在达成合意的过程中,一方在客观上都存在虚构或隐瞒事实的情形。
尽管诈骗罪与民事纠纷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两者也有本质的区别。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区别两者的关键所在。
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呢?
1、考察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一定情况下对于是否具有骗取财物的目的,有着重要意义。例如,李某以做生意为由向张某借钱,但因自己经营不善,导致全部亏损,没有能力按时偿还欠款。
2、看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欺骗行为
从司法实践看,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欺骗行为,即使合同未能全面履行,也只能作合同纠纷处理,不能定诈骗罪。没有欺骗,不能定诈骗罪。但是,有欺骗也不一定构成诈骗罪。一般来说,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行为人在事实上虚构了某些虚假成分,但是并非掩盖其根本无法履行合同的事实,而且实际上也并未影响对合同的履行,或者虽然合同未能完全履行,但是本人愿意承担违约责任,说明行为人并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故不能以诈骗罪处理。
3、看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
行为人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在签订合同后,必然设法创造条件使合同得以履行,如果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也会愿意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无疑,这属民事纠纷。但是,有些人在合同签订后,根本不去履行合同,往往是钱款一到手,便大肆挥霍,造成无力偿还。这种行动足以证明他根本无意履行合同,完全是出于骗取财物的目的。因此,应当以诈骗罪论处。
4、看行为人在违约以后是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若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发现自己违约或者对方提出违约时,尽管从自身利益出发可能提出种种辩解,以减轻责任。然而有些人在明知自己违约,不可能履行合同时,往往采取潜逃等方式进行逃避,使对方无法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说明其主观上具有骗取财物的故意。对于这种人,一般就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应当指出,对于那些不得已外出躲债,或者在双方谈判中百般辩解,否认自己违约的,一般不能认定为诈骗罪,而应当按民事纠纷处理。
5、考察行为人未履行合同的原因
影响合同未履行的原因不外乎主客观两种情况。查明合同未履行的原因,对于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骗取财物的目的有很大作用。根据我国《民法总则》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均享有合同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一方取得权利,就必须相对地承担相应的义务,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是对等的,如果合同当事人一方面享受了权利,而不愿意、不主动去承担义务,那么,合同未履行是由于行为人主观上造成的,从而说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应当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如果合同当事人享受了权利后,自己尽了最大努力去承担义务,然而,由于发生了使行为人无法预料的事实,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对此,应当以民事纠纷处理,不能定合同诈骗罪,因为这种情况行为人不具有骗取财物的目的。
以上情形只有全部具备才能正确区分二者的区别,当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上述区别只是大致做个区分,还是要立足实际情况做进一步的判断。但是,无论是民事纠纷还是诈骗罪,债权人都有权利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为目的,通过欺诈、欺骗的手段骗取财产,而借款纠纷的借款人借款的时候,没有采取诈骗的手段,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诈骗和民事欺诈,看起来很难区分,其实要区分有一点很简单,只要把握,是否是完全属于虚构事实!如果是虚构部分事实,以次充好,或者以假乱真就是属于民事欺诈,而如果是无中生有则就可能涉嫌诈骗罪。还有一点简单的就是诈骗就是以非法占有财产为目的,不做任何事情。就是骗钱,而欺诈是为了赚钱。这样理解就行了。从你问题的描述来看,一般够不成诈骗,只是民事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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